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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下普法办〔2019〕6号 关于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0-99364 发布日期: 2019-12-04 发布机构: 下陆区普法工作办公室
文 号: 文件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所属机构:
下普法办〔2019〕6号 关于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下普法办〔2019〕6号
关于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新区(街道)、区直机关各部门、各垂管单位、辖区各企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做好“12·4”国家宪法日宣传工作,我区在开展宪法宣传系列活动的同时,将继续组织开展集中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活动时间
2019年12月4日(星期三)上午9:00—11:00
三、活动地点
下陆大道金港超市旺生活店门口
四、参加单位
工业新区、旅游新区、商务新区、生态新区、幸福新区
区纪委监委、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区委政法委、巡察办、区信访局、区群团工作部、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区法院、区检察院
区发改物局、区教育局、区科信局、区民宗局、区民政局
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住保局、区建设局、区城管局、区水湖局、区文旅局、区卫健局、区退役军人局、区应急局、区审计局、区市监局、区统计局、区医保局、区大数据局、区民营中心
区国土·规划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交巡警下陆大队、区消防大队、区公安分局
五医院、大冶有色等
五、活动形式
活动采取集中设点、自主宣传的形式。各参与单位在指定地点设置宣传展位,围绕自身相关职能,为市民提供法律宣传、解答咨询投诉,发放宣传资料等。
六、工作要求
一是要加强领导,精心策划。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做好今年“12·4”集中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要结合实际、认真谋划、精心组织。
二是要丰富形式,创新方法。要紧紧围绕“12·4”国家宪法日这个中心,突出重点,整合资源,丰富宣传形式,增强宣传效果。
三是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与普法
主管机关的协调与配合,要注重与报纸、电视台、网络和微信公众号等媒体的沟通与联系,将好的作法与经验宣传出去,彰显活动成效。
联系人:刘斌、陈洋
联系电话:5317114
下陆区普法工作办公室
2019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