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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普法办〔2019〕6号 关于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下普法办〔20196

关于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新区街道、区直机关各部门、各垂管单位、辖区各企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做好“12·4”国家宪法日宣传工作,我区在开展宪法宣传系列活动的同时,将继续组织开展集中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活动时间

2019124(星期)上午9:0011:00

三、活动地点

下陆大道金港超市旺生活店门口

四、参加单位

工业新区、旅游新区、商务新区、生态新区、幸福新区

区纪委监委、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区委政法委、巡察办、区信访局、区群团工作部、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区法院、区检察院

区发改物局、区教育局、区科信局、区民宗局、区民政局

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住保局、区建设局、区城管局、区水湖局、区文旅局、区卫健局、区退役军人局、区应急局、区审计局、区市监局、区统计局、区医保局、区大数据局、区民营中心

区国土·规划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交巡警下陆大队、区消防大队、区公安分局

五医院、大冶有色

五、活动形式

活动采取集中设点、自主宣传的形式。各参与单位在指定地点设置宣传展位,围绕自身相关职能,为市民提供法律宣传、解答咨询投诉,发放宣传资料等。

六、工作要求

一是要加强领导,精心策划。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做好今年“12·4”集中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要结合实际、认真谋划、精心组织。

二是要丰富形式,创新方法。要紧紧围绕“12·4”国家宪法日这个中心,突出重点,整合资源,丰富宣传形式,增强宣传效果。

三是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与普法

主管机关的协调与配合,要注重与报纸、电视台网络和微信公众号等媒体的沟通与联系,将好的作法与经验宣传出去,彰显活动成效。


联系人:刘斌、陈洋

联系电话:5317114



下陆区普法工作办公室

2019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