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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关于印发《全区工业(冶金)行业冬季火灾集中治理“百日会战”行动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4-07010 发布日期: 2024-01-02 发布机构: 下陆区科经局
文 号: 文件分类: 所属机构:
关于印发《全区工业(冶金)行业冬季火灾集中治理“百日会战”行动方案》的通知
区工业(冶金)行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全区工业(冶金)行业冬季火灾集中治理“百日会战”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下陆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2023年12月28日
下陆区工业(冶金)行业冬季火灾集中治理
“百日会战”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刻吸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深入推进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 行动,加强冬季火灾防控,有效防范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按照《全省工业(冶金)行业冬季火灾集中治理“百日会战”行动方案》和《全市冬季火灾集中治理“百日会战”行动方案》要求,从即日起到 2024年全国“两会”结束,在全区工业(冶金)行业开展冬季火灾集中治理“百日会战”行动(以下简称“百日会战”行动),现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落到实处。集中一百天时间,强力整改10类突出问题,确保全区工业(冶金)行业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全区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2024年“两节”“两会”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主要任务
组织对机械、汽车、纺织等工业(冶金)行业企业开展排查整治,以及在厂中厂、园中园等场所中生产的上述行业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开展摸排,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排查整治,并会同其他相关部门实施综合治理。负责督改“九小场所”中生产加工企业消防隐患,确保 2023年12月底前完成整治工作。
三、整治的突出问题
针对集中攻坚的主要任务,聚焦近年来群死群伤火灾关键致灾因素,重点整治以下十类突出问题:
(一)岗位人员责任不落实的问题。
单位未依法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不会熟练操作设施设备。微型消防站队员不能及时有效处置初起火灾。
(二)防火分隔不彻底的问题。
建筑地下与地上部分、住宅与非住宅部分未按规范进行防火分隔。防火隔墙、防火卷帘、防火门等防火分隔设施缺失或者损坏。楼梯间、前室常闭式防火门常开。门窗孔洞、竖向管道井每层楼板处封堵不严密。
(三)疏散通道不畅通的问题。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被封闭、堵塞、占用。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铁栅栏、防盗网、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擅自改变建筑布局,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违规设置“门禁”,妨碍人员疏散通道。
(四)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的问题。
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工厂厂房、施工工地等场所违规堆放易燃可燃物品。劳动密集型企业生产车间等场所超量存放易燃易爆原材料或者半成品。
(五)消防设施损坏停用的问题。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停用或者不能正常运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火卷帘、机械防排烟等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联动。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能正常供水。
(六)违规电气焊和施工作业的问题。
电气焊作业人员无证上岗。违规使用明火,动火施工无审批。营业或使用期间,违规动火动焊作业。施工期间未落实现场看护人员,未提前清理可燃杂物和落实安全防护措施。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中各单位动火施工不报告、不审批,不告知其他单位等。
(七)电气设备使用、线路敷设不规范的问题。
单位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不落实;未配备专业电工、未按规定定期检测电气线路和设备。电缆井、管道井封堵不严密、强弱电线设置未分开。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用电负荷超额、未设短路保护装置、私拉乱接电线、使用无证、“三无”电器产品等问题。
(八)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的问题。
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建筑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停放位置与周围可燃物未落实防火措施。采取“飞线”、入户等方式违规充电。员工集体宿舍内停放电动自行车。
(九)宣传教育培训不到位的问题。
单位检查整改隐患、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开展宣传培训能力不足。员工不了解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不会报警、不会灭火、不会逃生。
(十)日常消防安全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单位未定期开展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和维护保养,并完整准确记录。未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并如实登记报告。未及时整改消除隐患问题,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四、工作措施
(一)打好多元共治整体战。组织对工业(冶金)行业开展摸排(附件2),确保无责任盲区死角。要进一步健全成员单位间会商研判、信息共享、联合检查、执法衔接、移交查办等机制,形成消防安全集中攻坚整治暨冬季火灾集中治理“百日会战”行动工作合力。
(二)打好风险隐患歼灭战。一是建立消防安全风险评估机制,要认真研判评估本行业冬季火灾特点和影响火灾形势稳定的突出问题,找准火灾防控的薄弱环节,分级、分类制定并采取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二是切实加大执法力度,对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能够当场整改的,督促场所负责人立即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明确整改时限,限期整改,到期复查,处罚结果要向社会公开,形成执法震慑。三是对严重失信、隐患久拖不改的单位及其责任人,推动纳入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失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三)打好消防宣传攻势战。一是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开展消防宣传“进企业”活动,在全社会营造“百日会战”行动浓厚氛围。二是复盘山西“11•16”、黑龙江“11•20”、江苏“11•20”火灾事故,剖析火灾原因,解读事故教训,组织开展案例警示教育。三是通过手机短信、微博、微信向重点单位责任人、管理人等重点人群,定期推送“百日会战”行动提示信息。
(四)打好督导问效主动战。区工业(冶金)专委会成立督查组,会战期间,开展全覆盖督查检查,实时督导工作进展情况。对因履职不到位造成重大火灾事故或恶劣社会影响的实行“一案双查”,既查事故原因,又查事故责任,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冬春季节历来是我区火灾易发多发期。各企业要认真吸取历年来火灾事故教训,高度重视“百日会战”行动,切实加强工作的组织领导。依托区安委会、区消防安全委员会成立区工业(冶金)行业“百日会战”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科经局,承担日常工作,加强调度指挥,压实工作责任,抓好落实、抓出成效。
(二)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各企业要结合“百日会战”行动具体要求,切实履行行业消防安全监管责任,各尽其职,各负其责。要强化协作配合,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机制,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技术等手段,形成监管合力。
(三)严格执法,推动隐患整改。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加大监督执法力度,重点检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严重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存在重大隐患故意久拖不改的单位和个人,纳入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失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四)加强督导,强化执纪问责。对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单位,要及时通报,督促落实整治措施。对发生较大及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依规追究火灾事故单位、主管部门和有关负责人的责任,通过严惩事故责任单位和有关部门责任人,达到处理一起、警示一片、规范一方的效果。
联系人:江明友 电话:6367309;邮箱:1439738693@qq.com
附件:1.四个重点场所(九小场所;生产、仓储、物流场所;)消防安全突出风险清单
2.全区冬季火灾集中治理“百日会战”消防安全排查表(模板)
附件1
“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突出风险清单
一、安全疏散风险。一些门店随意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以及场所内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只考虑防盗,不考虑逃生,在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部分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不同独立单位间的分隔占用疏散通道、锁闭安全出口,不能保证各自独立的疏散楼梯,疏散楼梯数量不足或设置不符合要求。
二、易燃可燃材料风险。部分场所违规使用聚丙烯、聚乙烯、聚氨酯、聚苯乙烯等材质的易燃可燃材料进行装饰装修,违章搭建易燃可燃材料夹芯彩钢板建筑,在场所内部存放大量易燃可燃物品,火灾负荷极大。
三、电源管理风险。电动自行车(蓄电池)随意在室内停放或充电。选用的电线电缆未穿管保护直接穿越易燃可燃材料,开关、插座直接安装在易燃可燃材料上,电气线路老化、私拉乱接,对电气安全毫无防范意识。
四、违规住人风险。一些经营者节约成本或担心门店被盗,在门店内设置休息床铺。部分购物、餐饮场所内设置夹层、阁楼,违规住人。有的住宿与生产加工企业、易燃易爆危险品销售场所、物资存储场所等在同一建筑内。
五、违规施工和违规电气焊作业风险。有些经营者在生产营业期间,违规动火动焊作业,聘请的电气焊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在电气焊作业期间也未清理可燃杂物和落实安全防护措施。施工单位无相应资质,违规开展施工、拆除作业等,极易造成火灾事故的发生。
六、消防器材设施风险。一些医疗、教学、住宿场所未按标准设置消防设施;“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住宿与购物、餐饮、公共娱乐场所等在同一建筑内未完全分隔的,未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或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或自动喷水局部应用系统,经营者对消防器材使用不懂、不会,没有扑救初期火灾的能力。
“生产、仓储、物流场所”消防安全
突出风险清单
一、易燃可燃材料装修风险。一些“厂中厂”“多合一”场所内各种功能用房违规使用易燃可燃芯材的彩钢板、木制三合板等材料进行分隔,吊顶、墙面、地面等部位采用易燃可燃装修材料进行室内装修,火灾荷载大,一旦发生火灾,极易迅速蔓延,并伴随有毒浓烟气体,加大救援难度,极易造成人员伤亡,产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
二、用火用电风险。“厂中厂”“多合一”场所内功能复杂,超负荷用电情况较多,电气线路私拉乱接,且未采取穿管保护直接敷设在易燃可燃装饰材料上,开关、插座等电器配件周围未采取不燃材料进行防火分隔,一旦电气线路出现故障,极易直接导致火灾发生。冬季室内违规使用明火、电暖气取暖现象较多,极易引发火灾。
三、室内防火分隔风险。一些“厂中厂”“多合一”场所内防火分隔不到位情况较常见。例如两个合用场所或者合用场所与其他场所防火墙开设门窗洞口,办公、休息房间内部隔墙未采用不燃烧体并未砌筑至楼板底部进行完全分隔,场所内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等该设置防火门的位置未设置防火门,管道穿越墙体处的孔洞、缝隙,竖向管道井与房间、吊顶相连通的孔洞,楼层楼板的缝隙未采用有效措施进行封堵。这些未做好防火分隔的地方都是造成火势和烟气蔓延的重要渠道。
四、安全疏散风险。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被封闭、堵塞、占用,门窗上设置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外窗或阳台设有金属栅栏且未开设逃生口,违规搭建、扩建临时建筑等,一旦发生火灾,人员难以疏散逃生,外部救援力量难以进入内部灭火救援,极易造成人员伤亡。
五、易燃易爆危险品风险。一些“厂中厂”“多合一”场所内违规经营、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超量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原材料或者半成品等情况普遍,严重威胁场所内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一旦管理或者使用不当,极易引起爆炸和火灾事故。
六、电动自行车风险。一些“厂中厂”“多合一”场所内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建筑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等室内公共区域和有人员居住的区域并且进行充电,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区域与其他区域未做好有效的防火分隔,电动自行车采取“飞线”、入室等方式违规充电,电动自行车停放点周围堆放易燃可燃物等。
七、消防安全管理风险。一些“厂中厂”“多合一”场所未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场所业主漠视消防法律法规,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未定期开展消防设施器材检测、维护保养和检查巡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停用或者不能正常运行,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器老化,消防水泵控制柜处于手动控制状态或者直接关闭,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室内消火栓等系统不能正常使用,闭式防火门未保持常闭状态等情况十分常见,一旦发生火灾,无法有效控制火势,易造成火势的迅速蔓延。
八、消防安全宣传风险。“厂中厂”“多合一”场所人员复杂、流动频繁,消防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淡漠,受教育程度普遍偏低,平时接受不到消防安全教育,防火、灭火常识匮乏。场所内人员不了解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不会操作消防设施、不会报警、不会灭火、不会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