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无障碍阅读
  • 长者版
关于印发《下陆区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建筑工地卫生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园区),区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现将《下陆区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建筑工地卫生专项整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下陆区建设局

                             2023年5月26日


下陆区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建筑工地卫生专项整治方案

    根据《黄石市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实施方案》(黄国卫领〔2023〕1号)和《黄石市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挂牌管理暂行办法》(黄国卫领〔2023〕2号)文件以及《黄石市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各类工地卫生专项整治方案》(黄国卫领〔2023〕5号)文件的统一部署和安排,为巩固黄石市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水平,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区委、区政府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总体部署,以“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水平”为主线,对照国家卫生城市复查测评体系的标准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开发谁负责、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属地为主、行业监管的工作体系;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全面落实建筑工地卫生城市标准,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水平。

二、职责范围

(一)建筑工地。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中工地卫生管理和文明施工的要求,监管办加强对全区房建项目、工业项目工地的监管力度,督促施工单位做好现场文明施工。(责任单位:建管办、施工单位、监理单位)

(二)老旧小区改造工地。按照属地管理和主体责任,城建办加强对辖区内老旧小区改造工地的管理力度,在场地四周合理设置工地围挡,有效有序组织施工,强化现场施工管理,刊载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公益广告宣传,保持场地内外干净整洁,无暴露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无黄土裸露。(责任单位:城建办、街道园区、施工单位、监理单位)

三、工作内容及主要标准

(一)工作内容

做好建筑工地围挡、公益广告、冲洗设施、场地路面硬化、物料堆放、噪声排放、垃圾处理、临建设施、扬尘治理等规范化管理工作,全面达到国家卫生城市复审的标准要求。

(二)主要标准

1.建筑工地管理:建筑工地管理(含待建、拆迁、在建等工地)符合相关要求,建立环境与卫生管理制度,保持卫生整洁,建筑材料、构件、料具有序整齐码放。生活区、办公区卫生防疫及临时设施管理符合要求。[参考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13)]

2.工地围挡:施工现场应实行封闭管理,并应采用硬质围挡并保持整洁、完好、美观、牢固、稳定。市区主要路段的施工现场围挡高度不应低于2.5m,一般路段围挡高度不应低于1.8m,围挡应牢固、稳定、整洁。距离交通路口20m范围内占据道路施工设置的围挡,其0.8m以上部分应采用通透性围挡,并应采取交通疏导和警示措施。围挡底座应设置不低于0.3m的挡水设施。围墙外侧环境保持整洁,不得堆放物料、机具、垃圾等,墙面不得有污迹,无乱张贴、乱涂画等现象。

3.公益广告:围挡应刊载不少于50%的公益广告内容,标语的形式与内容应与周围的环境相协调,可采用标语和宣传画的形式,宣传的内容应含有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内容。(宣传标语详见附件)

4.冲洗设施:工地进出入口处设置冲洗槽、冲洗枪,安排专人对进出车辆进行冲洗,确保施工车辆不能带泥上路。出入口安排专人清扫保洁。施工工地出入口处、机动车清洗场站地面平整,无坑洼,周边干净,无污水、泥浆排入城市道路,无占道冲洗车辆、损坏污染道路现象。

5.路面硬化:施工现场主要道路、施工场地、办公区、生活区应当进行硬化处理,定期清扫、洒水,不能有明显浮尘。裸露的场地和堆放的土方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

6.噪音管理: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施工作业优先使用低噪声施工工艺和设备。施工单位采取减振降噪措施保证场界处噪声排放符合标准要求。

7.扬尘治理:在建工地易产生扬尘部位安置喷淋设施,拆除建筑物、构筑物时,必须设置隔离、喷淋、洒水装置,并及时将废弃物清理完毕。

8.垃圾处理:建立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制度,规范建筑垃圾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行为,施工现场应设置封闭式建筑垃圾站,办公区和生活区应设置封闭式垃圾收集容器,建立建筑垃圾分类处理制度,生活垃圾不能与建筑垃圾混放并做到分类存放、及时清运、消纳。建筑垃圾运输工具容貌整洁、标志齐全,车厢、集装箱、车辆底盘、车轮、船舶无大块泥沙等附着物,采用机械密闭装置。

9.公共厕所:施工现场应设置水冲式三格式无害化卫生厕所或移动式厕所,厕所地面应硬化,门窗应齐全并通风良好。侧位宜设置门及隔板,高度不应小于0.9m。厕所面积应根据施工人员数量设置。厕所应设专人负责,定期清扫、消毒,化粪池粪渣应及时清掏,经过无害化处理的粪水通过城市污水管网排放。厕所有纱门、纱窗,内部无蚊、蝇。

10.工地食堂:食堂应在远离厕所、垃圾站、有毒有害场所等有污染源30米以外的地方设置。食堂应设置独立的制作间、储藏间,门扇下方应设防鼠挡板,有三防设施。制作间灶台及周边应采取宜清洁、耐擦洗措施,墙面处理高度大于1.5m,地面应做硬化和防滑处理,并保持墙面、地面整洁,地下通道应设置防鼠栅栏,周边环境无污染源。食堂内应配备清洗消毒设施,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

四、相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国家卫生城市是一个城市卫生水平综合评价的最高荣誉。各责任单位要充分认识到此次全国卫生城市复审的重要意义,树立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坚决克服畏难情绪、侥幸心理、应付观点和表面现象等思想认识问题。

(二)强化责任意识。各责任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和任务,对照工作内容及具体标准,制定具体任务分解清单,实行定人、定岗、定责、定点管理,要坚持问题导向,对标整改问题,形成条块结合,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对于履职不力、造成迎检期间丢分失分、影响全区卫生城市复审工作的责任单位和街道(园区),实施挂牌管理。

(三)强化督办考核。区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全区工地实行督办考核,督促施工单位强化落实各项管理措施,对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或未落实的,一律进行处罚,避免“通报一处、整改一处”的被动局面,把工地管理工作做到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附件: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宣传标语(摘选)

附件:

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宣传标语(摘选)

1、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共建共享文明健康黄石

2、加强国家卫生城市长效管理,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水平

3、提升国家卫生城市管理水平,打造宜居健康幸福黄石

4、巩固国家卫生城,争做文明黄石人

5、爱护环境,人人有责,讲究卫生从我做起

6、爱国卫生人人参与,健康生活人人享有

7、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8、携手巩固创卫成果,共享健康美好生活

9、开展健康教育,普及卫生知识

10、提高自我保健意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11、讲究卫生、预防疾病、提高文明卫生水平

12、全面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运动,提升国家卫生城市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