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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春节期间全区人防工程安全检查的通知


各人防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工程隶属(管理)单位、经营使用单位:

为切实贯彻落实市安委会《关于切实做好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暨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加强人防工程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确保我区人防工程管理安全有序,我办决定从即日起至3月10日,对辖区内人防工程开展安全大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此次安全检查,进一步提高我区人防工程建设使用(管理)单位的安全意识,人防工程的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治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得到有效地贯彻和执行,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二、检查内容

(一)早期人防工程重点检查内容

已封堵或关闭的人防工程口部格栅门、竖井盖板是否牢固;主体结构是否完好;是否出现地坪空鼓、主体结构下沉现象;是否有塌方、开裂、渗漏以及地下水位异常等情况。

(二)在建人防工程重点检查内容

现场施工安全、材料堆放、基坑围护、扬尘治理、安全保卫、落实防疫措施等,确保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和工程质量安全。

(三)已竣工投入使用的人防工程重点检查内容

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人防通风设备、设施、器材、指示标识是否完好齐全;人防用电设施、电器、线路是否安全。

三、检查方式

检查采取查阅档案资料、现场询问、现场检查等方式进行,并逐项做好登记,填写检查记录。

四、责任分工

(一)区人防办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承担辖区范围内人防工程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二)各人防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工程隶属(管理)单位、经营使用单位是人防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负责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人防工程安全生产检查是强化主体责任落实,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的重要措施。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检查,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检查问题整改到位。

(二)突出检查重点,注重整改成效。坚持全面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重点加强对人防工程项目质量安全事故的监督检查,对燃气、消防等易发生事故的薄弱环节和关键问题建立台账,明确改正期限,逐一落实,消除隐患,切实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建立长效机制,健全规章制度。各单位要将检查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与长效机制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标本兼治,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确保人防工程的安全生产。

(四)广场开展宣传,加强安全教育。各单位要以本次开展人防工程安全生产检查为契机,加强安全生产文件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加强人员安全培训教育,提高安全生产意识。

(五)明确专人监管,确保信息畅通。各单位要加强春节期间值班值守与监管,做到及时发现、有效处理各类突发事件,一旦发现重大事件,及时上报我办(0714-3184910),确保信息渠道畅通。

附件:关于开展2022年春节期间全区人防工程安全检查实施方案


黄石市下陆区人民政府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2年1月10日                           


附件:

关于开展2022年春节期间全区人防工程

安全检查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区人防工程安全风险防范工作,加强人防工程安全监管,预防重大安全事故发生,营造安全祥和的节日氛围和社会稳定形势,根据市安委会《关于切实做好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暨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人防工程安全监管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重要批示精神,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针对人防工程建设和安全管理特点,深入排查整治人防工程安全生产隐患,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进一步增强抓安全的责任感,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的长效机制,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坚决杜绝安全事故,确保全区人防工程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检查内容

全区范围内所有早期人防工程、在建人防工程、已竣工投入使用的人防工程。

(一)早期人防工程

一是严密监控现状。要加大巡查力度,重点排查是否存在顶板开裂、孔口破坏、渗漏积水等严重危及工程结构安全和地面建筑交通安全的隐患,标出危险地段,详细记录隐患问题,能整治的应立即整治,一时无法整治的要加强安全监控。二是制定应急措施。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早期人防工程要制定科学可行的应急预案和措施,落实应急抢险人员和物资储备,确保紧急状态下反应及时、处置有力。三是强化日常管理。对长期闲置的早期人防工程要注意检查人防工程的管理门锁,确保完好无损,防止无关人员误入工事。在办理平时使用登记的工程,重点检查消防安全情况。

(二)在建人防工程

一是落实安全施工制度。要把施工安全作为工程施工管理的重中之重,对施工安全管理规范制度的制定、健全和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检查不合格的坚决整改或停工整顿。二是落实管理人员。要建立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组织,落实安全管理责任部门和人员,加大培训教育力度,构建“安全工作专人管理、安全工作人人有责、安全工作贯彻施工每一环节”的格局。三是落实安全防护措施。要制定完善施工安全防护方案,其中地质条件差的以及有安全隐患的施工作业,方案应当经过专家评审,方案中涉及的各项安全措施必须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四是落实隐患整改。要对工地的机具、设备、线路和施工人员的作业程序及行为等进行认真排查,发现隐患记录在案并及时整改,切实做好防电伤、防摔伤、防砸伤等工作,确保不出安全事故。

(三)已竣工投入使用人防工程

一是要强化人防工程维护管理主体的主体责任,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结合人防工程平时使用登记制度,督促工程维护管理主体签署维护管理责任文书,并制定消防、防汛应急方案,建立维护管理台账。二是要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知识教育及安全技能培训,广泛普及在人防工程内部用电、用气、用火、用油和治安等安全教育,切实提高人防工程的经营、管理、使用人员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三是要有针对性的开展专项检查,督促维护管理责任主体做好消防、进排风、照明设备设施和供电线路的检修,使之保持良好状态,并突出排查人防工程内有无存储和生产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性、放射性等危险化学物品及易燃易爆物品,做到一经发现立即清除,切实消除不安全因素。

三、工作步骤

人防工程安全大检查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1月12日-2月6日)

各人防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工程隶属(管理)单位、经营使用单位是人防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负责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各单位根据本通知要求,制定具体自查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建立检查机制,迅速开展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落实整改到位,于2月6日前向我办报送自查情况及问题整改情况。

(二)明查暗访阶段(2月7日-2月28日)

我办作为人防工程安全生产监管单位将采取明查暗访的方式对各人防工程进行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逐一列出形成问题清单,督促各单位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定期回访,确保问题整改到位,确保检查工作的有序开展。

(三)总结上报阶段(3月1日-3月10日) 

我办将根据检查结果,认真总结,全面分析,形成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分析报告,全面掌控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和设施状况,摸清重点监管对象清单和所属主体责任单位底数,明确责任,建立提升人防工程安全生产能力的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切实加强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各单位要紧密结合本单位人防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和特点,及时有效开展大检查,发现并解决各类安全生产问题,严禁走过场,流于形式。

(二)敢于碰硬,强力整治。各单位要以更加“严细实”的作风,要把检查工作做深、做细、不留死角,敢抓敢管,严格执法;把检查工作重心放在“事前”,对排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要采取“零容忍”,坚持以“铁的标准、铁的面孔、铁的手腕”强力整治,做到不搞变通、不打折扣、不留情面,坚决查患于细微,治患于萌芽,防患于未然。

(三)强化宣传,广泛发动。各单位要通过各种途径广泛教育引导相关人员,深刻认识开展人防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宣传活动。

(四)密切配合,全面推进。各单位要把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活动相结合,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密切配合、工作联动、形成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合力,同时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追究和事故防范的长效机制。

(五)认真总结,巩固提高。各单位要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过程中好的做法和经验进行认真总结,对存在问题进行查找和剖析,并及时制定改进和提高的相应办法,加快提升自身的安全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