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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解读】关于《下陆区关于规范“村改居”社区集体“三资”监管实施细则(试行)》的政策解读

下陆区农业农村局于2024年9月23日印发了《下陆区关于规范“村改居”社区集体“三资”监管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黄下农业发〔2024〕2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现就有关制定问题作以下说明。

一、背景依据

为加强全区“村改居”社区集体“三资”管理,促进社区“三资”监督管理工作经常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确保社区经济稳步发展,根据《湖北省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办法》(鄂政办发〔2016〕45号)、《湖北省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鄂财农村发〔2014〕10号)等规章制度,结合各街道(园区)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目标任务

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防止集体资产、资源资金流失,确保集体资产资源的保值增值。

、主要内容

《实施细则》共分为八章二十二条:第一章明确实施范围。第二章明确管理机构及职责。第三章明确专职人员管理,规范收入管理,规范资金支出管理,规范报销审签流程。第四章经营性资产、资源的监督管理。第五章明确资源登记管理办法,定期巡查巡检机制及资源征收管理流程。第六章 工程项目重点监管明确社区工程审核备案制度,落实第三方服务公司的监督管理,加强工程管理。第七章规范和落实财务公开制度。第八章明确社区“组账村管”制度。

、起草及征求意见情况

《实施细则》由下陆区农业农村局组建起草专班,形成《实施细则》(初稿)经区纪委审核和单位领导审阅修改,向分管副区长汇报制定工作,并经审查形成《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向各街道(园区)征求意见,并结合各部门意见形成送审稿。

、审议情况

经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并报区司法局备案,《实施细则》经农林水利服务中心审批,农业农村局审定签发,印发各街道(园区)及相关部门。

政策关联:http://www.xialuqu.gov.cn/zwgk/zc/zcfg2/gfxwj2/202503/t20250305_120071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