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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部门解读】《区直预算单位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管理办法》的起草说明
解读单位: 下陆区财政局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发布时间: 2015-05-20 16:29
【部门解读】《区直预算单位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管理办法》的起草说明
一、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规范和加强区直预算单位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管理,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和财政部、省财政厅、市财政局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起草过程
根据区政府要求,区财政局于2015年4月份起草《区直预算单位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管理办法(送审稿)》,并报区司法局合法性审查通过。经区政府研究同意,区政府办公室于2015年5月18日正式发布实施。
三、工作目标
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按照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的管理原则,明确区财政部门、区直预算单位的工作职责,规范区直预算单位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管理,进一步盘活财政存量资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主要任务
严格预算执行,加强区直预算单位对结转和结余资金的监督管理,规范结转和结余资金的审核、确认和使用程序,落实减少结转和结余资金的措施,用好财政存量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