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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2年下陆区加强青少年儿童防溺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2-42644 发布日期: 2022-06-07 发布机构: 下陆区政府办公室
文 号: 文件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所属机构: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2年下陆区加强青少年儿童防溺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办(园区)、区直各有关部门、区属中小学、辖区幼儿园、民办教育机构:
现将《2022年下陆区加强青少年儿童防溺水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精心组织,认真实施。
2022年6月7日
2022年下陆区加强青少年儿童防溺水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青少年儿童防溺水工作,坚决遏制涉校涉生非正常死亡事故发生,根据省市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不发生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溺水事故为目标,坚持“预防为主、源头治理、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家校联防”的责任体系,按照“边排查、边整改”的工作方法,加强日常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杜绝溺亡事故发生。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不发生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经研究成立下陆区防溺水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严定方 区政府副区长
成员:邹春华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蔡 翔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熊 伟 长乐山工业园区管委会党委书记、常务副主任
范正雨东方山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陈增旺 老下陆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毛建伟团城山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张智勇 新下陆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张亚权 区教育局局长
张永胜 区建设局局长
占 磊 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局长
贾方武 区水利和湖泊局局长
曾宪超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徐 慰下陆公安分局治安管理大队教导员
如遇人事变动,组成人员按席位制调整。
三、职责分工
区防溺水工作领导小组要就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进行专门研究部署,建立辖区水域监管包保责任制,协调统筹各有关部门(单位),明确任务要求,落实工作举措,确保工作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要将防溺水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安全生产检查、教育督导、河湖长制考核等重点内容中,常态化跟踪督办问效。
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居民小组负责加强辖区防溺水安全宣传,督促监护人加强对学生离校期间的监管,对孩子的行踪做到“知去向、知同伴、知内容、知归时”。要开展辖区内水域的地毯式排查和日常巡查,对辖区内的重点水域安装视频监控,对水坑、沟渠、水塘等水域,落实和更换警示标志、举报电话和防护设施,配置小喇叭、救生圈、绳索、长竹竿等应急救援设备,安排专人值守,落实辖区内非在校期间青少年儿童防溺水工作的主体责任。
区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区级融媒体深入开展青少年儿童防溺水宣传报道工作,协调各类媒体坚持正面宣传和提醒为主,规范处置负面舆情,形成未成年人野泳或靠近危险水域“有人管”的浓厚舆论氛围。区级融媒体在溺水事故高发期要制作播放游泳安全和预防溺水教育专题片、公益广告、提示短信、警示标语等,广泛开展高频次、全覆盖预防溺水宣传教育,形成人人关注、人人参与防溺水工作的良好氛围。
区委政法委、区公安分局负责加强青少年儿童溺水事件的现场处置,调查事故原因,鉴定事故性质,处置或协助处置事故善后。探索在事故多发水域安装视频监控和报警系统,应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进行全天候监视防范。
区建设局负责因房屋建筑施工而形成的水池、水坑的管理,及时消除在建工地水坑隐患,严防青少年儿童进入工地。
区水利和湖泊局负责督促各水域管理单位在其管辖的水域范围内设置醒目警示标志,加强安全巡查,结合河湖长制加强防溺水工作。
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加强溺水救援业务指导,充分发挥专业应急救援和社会各类救援力量、志愿者服务组织的作用,确保一旦险情,能高效开展救援工作。
区教育局要紧盯学生上下学、周末、节假日、暑假等关键时间节点,督促指导学校通过安全教育课、校园宣传、主题教育活动等方式加强预防溺水安全教育,强化家校联系,督促落实家庭监管责任,告知家长对孩子的行踪做到“知去向、知同伴、知内容、知归时”。
区属中小学,辖区幼儿园、民办教育机构要专题研究、成立专班,负责营造浓厚的校园内防溺水宣传教育氛围,明确告知学生和家长“六不一会”。要召开“预防溺水”主题班会和家长会,印发《防溺水告家长书》,签订《防溺水安全责任书》,要通过微信群、QQ群、家校群,明确学生家长作为监护人应履行的责任。要加强与家长的联系,通报学校上下学和放假、开学时间,以及学生应遵守的事项等,请家长共同做好学生的防溺水教育和管理工作。要积极开展暑期教师“分组包片、全员家访”专题活动,认真做好家访记录,保证家访面达100%。
四、工作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下旬至6月上旬)。各街办、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努力营造防溺水专项行动氛围。加强安全教育和警示提醒,明确家长或其他监护人的法定监护责任。教育广大群众,一旦发现未成年人野泳或者靠近危险水域的,要敢于管、多提醒和速举报。
(二)集中巡查整治阶段(6月上旬至 8月下旬)。各街办、各部门要对职责范围内、包保区域内所有水域的安全隐患进行地毯式排查,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并建立水域和排查台账,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安排专人限时整改到位,及时设置安全警示标牌、横幅标语、安全隔离带、防护栏,增放小喇叭、救生圈、绳索、长木棍等救生用品。要建立防溺水联防联控机制,各社区、村民小组、居民小区要按“三定”(定人员、定时间、定水域)要求,制定青少年儿童防溺水巡查安排表,坚持每日联防巡查到位,每天定时对山塘、水库等水域加强巡查,倡导组建义务巡逻队、志愿者队伍同步巡查,号召村(居)民及时劝导、制止青少年儿童私自下水游泳、戏水等,杜绝溺水事故发生。
(三)总结巩固阶段(9月)。各街办、各部门要认真总结青少年儿童防溺水工作的成效、经验及不足,形成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青少年儿童防溺水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各界共同努力。各街办要成立工作专班,重点水域要组建不少于10人的巡逻队伍,强化重点水域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各部门要及时加强沟通,对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研究,积极协调解决,营造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联防联动,形成合力。各街办、各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行业管理原则,健全防溺水工作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全面摸排辖区、行业各类水系,做好安全监管和隐患排查整治,对暂时整改不了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向区政府报告。
(三)压实责任,督查问责。区防溺水工作领导小组将联合区纪委监委于6月至9月期间赴各街办、部门、重点水域开展专项督查,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相关单位和个人,要进行全区通报,对导致出现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的,要依纪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1.2022年青少年儿童防溺水工作督查主要内容
2.全区重点巡查水域
附件1 :
2022年青少年儿童防溺水工作督查主要内容
一、管理责任落实情况
1.以街办为单位,明确责任主体,按照管理权限,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
2.山塘、水库等水域工程,按照属地管理、部门工作职责,建立完善安全责任制。
3.水闸、渠道、塘堰坝、水井、水窖等水利工程,按照管理权限落实安全管理责任人,由管理单位或管理人负责日常安全管理。
4.各有关部门、各街办、各有关建设和开发单位以及社区、村组等建立安全巡查制度,做好安全警示标志、标识设置、救援器材和队伍配备、安全防护设施建设等工作。
二、防范工作落实情况
1.全区各重点水域必须设置视频监控系统,在水库、排水港、塘堰、鱼虾池及学生上下学必经路段、村庄(小区)周围水域等重点区域或可能溺水的危险地带,建设和完善一批安全防护设施,设置防护栏杆,竖立或者完善一批安全警示牌,公布求助电话和举报电话等。
2.各街道办事处、各社区、小区、村组派人员加强有关水域的日常巡逻、守护,对游泳者进行劝阻,必要时报警求助。
3.各水域的所有人、管理人以及挖坑取土单位开展防溺 水安全大宣传、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切实防止发生溺水事故,否则可能承担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三、宣传教育落实情况
1.结合本辖区防溺水工作实际,利用宣讲、短信、板报、标语等手段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教育青少年儿童不要到水库、闸坝、河道、塘堰坝等处游泳或从事涉水危险活动。
2.普及防溺水知识,增强自救互救与自我防护能力,切实防范溺水事故的发生。
附件2:
区重点巡查水域
江洋水库、风雷水库、郭家湾山塘、园门水库、4号、5号山塘、磁湖所辖水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