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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将“中都福地城”更名为 “中都城”的批复

下陆区民政局:

你局《关于将“中都福地”更名为“中都城”的请示》已收悉,经研究,根据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为规范地名管理,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湖北省地名管理办法》和有关地名管理规定,同意将“中都福地”更名为“中都城”。该商住小区位于团城山街道箭楼下社区青鱼路8号,苏州路以北,市公安局大楼以西,青鱼路以东用地面积6307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97157平方米,共1230户。

请你局按照国家标准和地名标志设置的规定,督促相关街道和社区认真做好地名标志设置工作以及更名后续相关工作的落实,确保工作规范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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