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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办公室 区政府办公室 印发《关于巩固全国健康促进区创建成果建设 健康下陆的实施意见》等3个文件的通知

各街道(新区),区委各部委,区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

现将《关于巩固全国健康促进区创建成果建设健康下陆的实施意见》《下陆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医务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下陆区委办公室

下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28日



关于巩固全国健康促进区创建成果建设健康下陆的

实  施  意  见

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战略部署,深入推进“健康下陆”建设,巩固和深化全国健康促进区创建成果,根据《“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的文件精神,着力普及健康知识、优化健康服务、完善健康保障、建设健康环境、发展健康产业,以全方位、全周期维护和保障人民健康,推动全区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进步为目标,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推动健康下陆建设再上新台阶。现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坚持“以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人民共建共享”的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参与的大卫生、大健康格局,明确部门职责和协调合作机制,完善综合治理工作制度,推动全国健康促进区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管理,促进健康优先的制度设计和政策体系更为完善,健康生活方式更为普及,健康服务更为公平,逐步建成健康环境、健康人群、健康社会与健康发展和谐统一的健康促进城区。

二、主要内容

(一)建立健康下陆行动长效机制。把健康下陆行动列入全区“十四五”发展规划纲要,列入《政府工作报告》,列入教育体系,列入补民生短板项目,与经济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围绕“六项干预因素、五种病、四类人、三个不断、两个基本点和一个转变”开展工作,即主要围绕健康知识普及、合理膳食、全民健身、控烟、心理健康和健康环境等六项影响健康因素开展干预行动;有效防控慢性病、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和重性精神病等五种病;维护妇幼、学生、劳动者和老年人等四类人群全生命周期健康;不断完善健康保障体系,不断提升全民健康素养水平,不断改善居民健康环境;以人民健康和环境健康建设为基本着力点,践行预防是最经济、最有效的健康策略,实现以“疾病治疗为中心”向“疾病预防为中心”转变,形成长效工作机制,推进健康下陆行动。

(二)建立“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长效机制。宣传普及“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方针,推动把“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作为应对和解决人群健康问题的核心策略。建立跨部门协调机制,健全健康促进专家指导委员会,针对未来一段时间要优先解决的健康问题,开展部门联合健康行动。积极探索校医制,提升学校医疗服务水平。定期督查辖各单位、各部门健康促进落实情况,实施效果评价,积极推进“健康细胞”建设,不断提高职工健康素养水平。

(三)建立健康知识宣传长效机制。卫生、教育、文旅、宣传等部门要继续加强健康知识宣传和普及,紧密结合疾病防控工作和广大群众普遍关心的健康热点问题,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强对医疗机构健康教育工作的督查,医疗卫生机构要落实“一病两方”(疾病处方、健康处方),定期开展健康讲座、健康义诊、健康扶贫等活动。教育部门要大力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引导老师、学生及家长养成良好的卫生健康习惯。文旅部门要大力开展全民健身文体活动,加快辖区文旅场所设施建设。宣传部门要积极报道健康促进区的工作亮点,利用“首善下陆”微信公众号定期发布健康防治知识,全面普及膳食营养和健康知识,推进健康饮食文化建设,引导居民形成科学的膳食习惯,减少不健康饮食引起的疾病风险,不断提高辖区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四)建立全民健身行动长效机制。打造百姓身边的健康组织和“15分钟健身圈”,推进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推动形成体医结合的疾病管理和健康服务模式,推动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工作,广泛开展“健康达人”评选、工间操比赛、东方山健步走和湿地公园网红桥健康打卡等健身赛事和活动,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满意度。

(五)建立健康场所建设长效机制。将健康融入我区规划、建设、治理全过程,实现建设与人民健康协调发展。统筹建设全民健身公共设施,不断完善健康主题公园、健康步道、健康广场、全民健身中心等场地设施建设,加快建设铜都公共体育场。广泛开展健康促进社区、机关、企业、学校、医院等创建工作,创建一批有下陆特色的健康示范单位。开展健康家庭等健康细胞创建工作,落实健康责任社会化和全民化,持续改善健康支持性环境和健康服务的可及性,逐年提高辖区健康场所数量。

(六)建立健康环境建设长效机制。巩固全国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加大环境卫生治理力度,实施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加快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减少污水、粪便等对环境的污染。推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实现辖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85%以上。加强食品安全达标监管,主要食品、药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查合格率达97%以上。深入开展重点行业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实现重点企业职业病危害申报率、监测率、职业健康病培训率、职业病体检率均达95%以上,力争创建全省职业健康示范企业。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最大限度减少环境污染和健康危害,让天更蓝、地更净、水更清、山更绿。

(七)建立医疗服务提升长效机制。推进东方、铜都、团城山等5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建、改扩建,规范设置发热门诊、隔离病房等,不断完善基层医疗服务体系。坚持中西医结合特色,支持市中医医院中医传承大楼、中医药防治传染病临床基地的建设,加强辖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国医堂建设。大力推行“片区医生”制,按照“1+1+1+X”模式,在全区范围内组建若干支“片区医生”团队,实行一片区1名医护人员为团队队长,1名公卫人员、1名社区工作者和若干名志愿者为成员,实现分区包片、责任到人,定期入户为居民提供医疗卫生服务,让居民享受“家门口、零距离、最便捷”的诊疗服务。推进疾控体系改革,按照市区共建的原则,成立区疾控中心,形成以市疾控中心为指导,以区疾控中心为纽带,以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为依托,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为网底,全社会协同推进的工作体系。 

(八)加强心理健康知识普及。利用首善下陆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加大心理健康知识科学宣传力度。完善未成年人心理健康网络,加强学校“心灵驿站”建设。加强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服务,支持“书香黄石”心理咨询师团队、合心心理服务中心等社会化心理健康服务机构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开展心理健康辅助活动。规范发展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通过心理健康教育、咨询、治疗、危机干预等方式,引导患者正确认识和应对常见精神障碍及心理行为问题,不断提升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

(九)建立戒烟控烟长效机制。全面推进控烟禁烟活动。结合“世界无烟日”主题活动,广泛开展控烟知识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组织开展集中执法月活动,积极推进公共场所全面禁烟,规范禁烟标识标牌张贴,确保公共场所控烟执法行动取得实效。鼓励领导干部、医务人员和教师发挥控烟带头作用,严格约束周边人员在公共场所的不良行为。开展无烟单位创建,把无烟机关建设纳入区文明单位考核,在全社会形成戒烟控烟的良好氛围。

(十)建立健康产业长效机制。发展健康服务新业态,积极促进健康与养老、旅游、互联网、健身休闲、食品融合,催生健康新业态、新产业、新模式。支持健康产业发展,鼓励市五医院康养产业发展,大力推进东方大健康产业园建设。探索“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项目,推进铜都社区居家养老智慧服务中心等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建设。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区卫生健康局牵头负责,要充分发挥纽带、指导和协调作用。区直各部门各单位要协调配合,健全协调联动机制,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补齐短板,巩固提升。突出规划先行,严格对标改造,巩固提升现有特色亮点工作,深入挖掘创建一批示范样板,以点带面,推进辖区健康场所建设,不断改善居民健康环境,不断提升健康下陆建设水平。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发挥新媒体作用,广泛开展卫生健康、疾病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设立户外广告宣传牌或利用电子屏幕开展健康教育宣传,引导居民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营造良好氛围。


下陆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试行)

为贯彻落实《中共黄石市委、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和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黄发〔2020〕12号)、《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的实施意见〉等5个文件的通知》(黄办发〔2020〕8号)和《中共下陆区委、下陆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和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实施办法〉的通知》(下发〔2020〕7号)精神,现就我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提出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坚持“预防为主、服务民生,弥补短板、提升能力,完善机制、创新发展”的基本原则,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宗旨,以能力建设为主线,不断完善与首善下陆发展目标相适应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全面提升我区疾病预防控制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二、主要任务

(一)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构成

按照市区共建的原则,成立区疾控中心,设在东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作为市疾控中心的派出机构。着眼平时预防和战时应急,实行以市疾控中心为指导,以区疾控中心为纽带,以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为依托,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为网底,全社会协同推进的工作体系。 

(二)疾病预防控制体系中相关机构主要职责

1.区疾控中心。完成上级下达的疾病预防控制任务;组织实施免疫、消毒、控制病媒生物的危害;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调查与信息收集、报告,落实具体控制措施;开展病原微生物常规检验和常见污染物的检验;承担区卫生健康局委托的与卫生监督执法相关的检验检测任务;指导相关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卫生防病工作,对从事疾病预防控制相关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负责疫情和公共卫生健康危害因素监测、报告;指导社区和有关部门收集、报告疫情;开展卫生宣传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普及卫生防病知识。

2.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设置公共卫生科,按标准配备公共卫生医师;组建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医疗救治队伍,及时收集、报告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信息;承担疾病报告、医院感染控制、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死因监测等疾病防控工作;协助开展疾病调查、标本采集和参与重大事故处置等工作;服从全区疾控工作统一安排;医联体牵头医院要建立疾病预防控制管理协调机制,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的应对能力。

3.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加强公共卫生科建设,承担传染病疫情、死因、疾病与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预防接种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宣传;落实疫情报告、流行病学调查、消杀等传染病防控措施;开展慢性病管理、精神病、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人群健康调查、普及防病知识;在区疾控中心指导下开展传染病疫情防控工作,协助处置公共卫生事件;指导辖区有关单位和群众开展消毒、杀虫、灭鼠和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4街办(新区)、社区。探索在街办(新区)设立卫生健康办公室,承担公共卫生与应急管理职责。社区明确专人负责社区疫情防控的联络协调、组织动员、健康教育及爱国卫生运动等工作。

(三)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

1.加强人员配备。区疾控中心主任由区卫生健康局领导班子副职兼任。区疾控中心人员由市疾控中心抽调专业人员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抽调公共卫生人员组成,负责辖区疾控工作,接受区疾控中心的指导、培训和指挥调度。合理设置内设机构,实施岗位分级分类管理,提高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比例标准,专业技术岗位不低于岗位总量的85%。鼓励临床医师晋升公共卫生医师职称。

2.明确工作职责。按照分级和属地负责原则,根据疾控工作目标任务,疾控体系中相关机构负责属地疾控工作任务,区疾控中心负责对辖区医疗卫生机构、街办(新区)、社区疾控工作进行业务管理、指导、培训、考核、评按照分级和属地负责原则,根据疾控工作目标任务,疾控体系中相关机构负责属地疾控工作任务,区疾控中心负责对辖区医疗卫生机构、街办(新区)、社区疾控工作进行业务管理、指导、培训、考核、评估。估。

3.组建流行病学调查队伍。组建由卫健、公安、市场监管、大数据、街办(新区)、社区等部门共同参与的精准流调队伍,建立多部门在病例流调、密接追踪及隔离管理等工作中的协作机制。其中,按每个街办(新区)至少1个小组,每组不少于3人的标准准备。每个社区按3-5人标准储备流调协查员利用“大数据+网格化”等手段,开展精准流调,实施精准防控

4.组建专业化应急处置队伍。依托区疾控中心,统筹辖区医疗卫生机构、社区和社会力量,分类组建传染病、消毒与感染控制、病媒生物控制、食品与饮用水卫生、心理救援、核生化、化学中毒、大数据分析等专业化应急处置队伍。

5.组建卫生应急救治队伍。依托市中医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五医院、有色医院等医疗机构,分级分类组建卫生应急救治队伍。平时加强专业能力培训、实战演练,强化应急知识储备,提升先期处置能力。战时开展应急救治处置。

6.开展检验检测工作。区疾控中心依托市疾控中心实验室,结合医疗机构检验科、第三方检测实验室等共同开展检测检验工作。

7.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基层哨点”职能。推进东方、铜都、团城山、新下陆、东方山等5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改扩建项目建设,规范设置预检分诊处、发热门诊、隔离留观室、隔离病房等。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和流行病学知识培训,提高基层医卫人员传染病早期发现、及时报告能力,确保有效应对突发事件和做好重大活动保障,构筑疾控第一道防线。

8.强化经费保障。区财政根据需要足额安排疾控体系改革所需基本建设、设备购置、信息化建设等经费。探索推进区疾控中心实施公益一类保障和公益二类管理,疾控中心人员、公用、业务经费,根据任务完成及考核情况,由区财政予以保障。基层医疗机构承担疾病预防控制、重大疫情防控和公共卫生应急处置所需经费,由区财政按规定考核后给予补偿。加大政府购买公共卫生服务的力度。

(四)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机制

1.夯实群防群控工作机制实行街办(新区)、社区两级疾病预防控制网格化管理。构建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以社区为基础,网格员、业委会、物业公司、社区党员、志愿者、居民骨干等共同参与的社区疾病防控体系。引导重点场所和具备一定规模的企事业单位通过设立医务室或购买服务等方式,落实疾病预防工作。指导全区中小学校探索建立“校医制”,推行“卫生健康副校长”制度。加强辖区养老机构落实疾病预防措施。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厂医制”,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落实疾病预防工作。

2.构建医防协同机制区卫生健康局试行设立公共卫生总师。加强区疾控中心对辖区医疗机构公共卫生工作的日常指导,督促落实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责任。推动区疾控中心和医疗机构深度协作,建立人员通、信息通、资源通和监督监管相互制约的机制。

3.健全监测预警和应急响应机制。提高重大公共卫生风险发现、评估、报告、预警、响应、处置能力,充分利用疾病网络直报、舆情监测、医卫人员报告、调查发现报告、检测机构、零售药店销售等数据来源,健全多渠道监测预警机制,及时研判风险,提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评估预警的前瞻性与高效性。

4.巩固优化传染病救治机制。以“平战结合、分层分类、定位明确、高效协作”的原则,构建“分层级、分区域”和“综合医院与专科医院”各有侧重、有序衔接,形成“区级定点医院初步筛查—市级定点医院集中救治—隔离点集中隔离—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上门医学观察及跟踪随访—街办(新区)、社区上门排查”的救治体系。

5.健全社会心理服务工作机制健全医疗机构、教育机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社会心理服务机构等多种结构的心理服务网络,鼓励通过建立心理辅导室或购买服务形式,提供心理健康服务。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机制。建立健全心理危机干预队伍,在重大疫情、重大突发事件发生时、事件善后和恢复重建过程中,依托社会心理服务网络,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

三、组织落实

1.加强组织领导区委、区政府要定期研究部署重大疫情防控等卫生健康工作,将其纳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安排,将公共卫生投入、疾控工作成效、人群主要健康指标等纳入全面深化改革绩效考核和政府目标管理。

2.加强分工协作。区卫生健康局要加强规范管理和行业指导;区财政局要加大投入和保障力度;区人社局要完善疾控体系队伍发展的配套政策;其他有关部门结合职责,做好相关工作。强化督导考核,确保有效完成重点建设任务。

3.强宣传引导。运用多种方式,广泛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宣传,鼓励社会各界力量投入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及时宣传疾控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在评先评优、表彰奖励时对表现突出的疾控人员予以倾斜。


关于进一步加强医务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适应新时期推动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发展需要,切实加强医务人员队伍建设,根据中央、省委、市委有关规定和《中共下陆区委关于推进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和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实施办法》(下发〔2020〕7号)精神,结合下陆区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  人才队伍

第二条加强基层和紧缺专业医务人才培养。加强全科、儿科、急诊、麻醉科、精神科、护理等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在执业准入、培训培养、待遇保障等方面进一步向基层和紧缺专业倾斜,巩固基层服务能力基础,实现均衡发展。重点加强全科医生转岗培训,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和转诊、预防、保健、康复以及慢性病管理、健康管理等服务。

第三条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强化中西医结合救治特色,深入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进社区活动。加大中西医结合技术在重大传染病救治中的探索与应用,发挥中西医结合在重大疫情救治中的功能和作用。完善中医药师承制度,培养熟悉重大传染病救治的中医药继承与创新人才。将精通中医药救治经方、熟悉重大急性传染病诊疗规范的中医药专家纳入“下陆名医”等评选。

第四条加强疾控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区卫生健康局试行设立公共卫生总师。依托区疾控中心,分类组建传染病、消毒与感染控制、病媒生物控制、心理救援、核生化、化学中毒等疾控应急处置队伍。加强医务人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和流行病相关知识培训,强化传染病疫情识别与报告的法律责任意识,提升对重大、新发、突发传染病的及时发现、快速预警、依法报告和有效应对能力。建立疾控机构长期人才引进机制,选拔专业技术带头人,引进和培养年轻专业技术人员。

第五条加强卫生应急救治队伍建设。依托市中医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五医院、有色医院等医疗机构,组建卫生应急救治专业技术队伍,平时开展紧急救援培训、人才培养带教、义诊巡诊、传染病防控、疾病筛查诊治等工作,通过护理操作技能比武、基层中医药传统技能竞赛、基层妇幼健康服务技能大赛、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实战化练兵活动,提升应对重大疫情和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快速研判、快速报告、快速救治、快速保障、远程协同、跨区域支持等应急响应能力。战时开展应急救治处置。

第六条 加强基层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将公共卫生人才纳入医联体建设,推动公共卫生人才下沉。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配备一专多能专兼职公共卫生人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原则上每万名居民配备1名公共卫生医师。公共卫生医师每年参加不少于15天的传染病监测、预警、报告能力进修。鼓励加强对卫生检验、妇幼保健、精神卫生、卫生监督、医学影像学等公共卫生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和配备。

第七条加强“片区医生”队伍建设。按照“分片包户、责任到人”工作机制,在新街办先行试点实施“片区医生”制,并逐步在全区推开。按照“1+1+1+X”形式,在全区范围内组建若干支“片区医生”团队,包保服务若干住户,实行一片区包括1名医护人员为团队队长,1名公卫护士、1名社区工作者和若干名志愿者,促进辖区医疗机构医护人员下沉,定期上门入户为居民提供疾病防控和医疗卫生服务,让群众享受“家门口、零距离、最便捷”的诊疗服务。

第三章  规范管理

第八条落实基层卫生机构管理自主权。公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业务、经费和副职干部任免等由区卫生健康局管理,人事权、经营权、分配权下放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落实中心主任经营管理自主权,实行中心主任负责制、聘任制、任期目标制和离任(内部)审计制,激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活力。根据实际需要,在不突破编制总量的情况下,在区域内统筹使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实行动态调整。

第九条落实医务人员下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职党员到所在居住地社区报到,其中“片区医生”在职党员到挂点社区报到,服从单位、社区联合党委和社区领导。

第十条加强对“片区医生”的统一管理。区“片区医生”管理办公室加强对“片区医生”的统一管理,负责“片区医生”登记、备案考核等工作督导和协调“片区医生”出诊,接受和处理群众投诉。建立“片区医生”绩效考核制度,定期对“片区医生”及其派出医疗机构开展考核评价,实行半年一通报,全年一考评。

第四  争先创优

第十一条定期开展“下陆名医”和“下陆区优秀医务工作者”评选活动,更好地宣传基层医务人员先进事迹,弘扬优良品质。

第十二条充分挖掘优秀医务人员的先进事迹和感人案例,利用首善下陆微信公众号平台广泛宣传医务人员“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精神,推动在全社会形成尊医重卫的良好社会氛围。

第十三条积极推荐优秀医务人员担任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评劳动模范等。

第十四条完善定期进修学习制度。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每年选派1-2业务骨干到上级医院进修深造,不断提高诊疗水平,促进医院持续稳定发展。发挥医联体作用,辖区二级以上医院定期安排专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业务指导,提供技术支持。

第五  待遇保障

第十五条完善绩效工资总量动态调整机制。打破基础性和奖励性绩效工资比例限制,落实“两个允许”,即允许公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基层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薪酬,不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

第十六条提升医务人员的薪酬待遇,强化绩效考核正向激励,相关补助津贴向“片区医生”倾斜。多点执业的专科医师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从事“片区医生”签约服务,可视同晋升高级职称前规定的基层服务。充分考虑医疗机构公共卫生科、感染科、急诊科等科室特点,确保科室人员收入不低于本单位同级别医务人员收入平均水平。

第六  考核评价

第十七条区卫生健康局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年度综合考核,重点考核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数量和质量,医德医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公共卫生服务、“片区医生”工作等情况,考核结果与经费补助、医保支付挂钩,与医务人员的绩效工作挂钩。

第十八条医务人员绩效工资考核办法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制定。考核结果作为医务人员奖励惩戒、岗位等级或薪酬调整以及聘用(劳动)合同续签与解除的重要依据。

第十九条医务人员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见义勇为、有重大创新成果、在重大政治任务或者重大突发事件中表现突出的,在人员聘用、职称晋升、在职培训、评奖推优时优先考虑。

第七  保障措施

第二十条建立由区医改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区卫生健康局综合协调,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共同推进的工作机制。

第二十一条加快医疗信息化建设。大力发展“互联网+医疗服务”,推进医疗健康与互联网深度融合。建立完善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等为核心的全生命周期健康数据库,推进居民医疗健康大数据开放共享、深度挖掘和广泛应用。

第八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具体解释工作由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卫生健康局负责。

第二十三 本办法自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

政策解读一:【部门解读】关于《下陆区人民政府印发 〈关于巩固全国健康促进区创建成果建设健康下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的起草说明

政策解读二:【部门解读】关于《下陆区人民政府印发 〈下陆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起草说明

政策解读三:【部门解读】关于《下陆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医务人员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试行)》的起草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