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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公安局下陆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下陆公安分局编制,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下陆公安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政务公开办的精心指导下,紧密结合公安工作,围绕政务服务、政策解读等核心内容,不断拓展公开渠道、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有效满足、保障了新形势下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2024年,下陆公安分局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警务动态、政务信息476篇,成功办结12345工单341件。同时,通过区政府信息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市公安局门户网站有关栏目主动公开警务信息,积极主动办理人大、政协、监察等部门交办的相关事项。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相关规定。2024年,收到黄石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办转办的1名自然人申请公开信息1条。经审查,下陆公安分局依法依规按时向申请人答复相关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进一步加强与上级部门沟通联络,强化对相关工作的日常检查考核,及时发现问题,加强督促整改,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主要领导带头围绕“我为群众办实事”“百万警进千万家”“千警进千企”等活动,综合利用微信公众号、视频号、志愿服务队等形式,及时发布公安工作新举措、新成效,同时组织警力在公告栏张贴法律法规、工作提示,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注、群众关切。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下陆公安分局依托湖北公安执法公开平台,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要求,对案件受立案处罚情况进行依法公开。

(五)监督保障情况。落实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谁发布、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加大对发布信息内容的审核,定期组织开展专题培训会,严把公开内容、项目、时效关,防止发生该公开的不公开、不该公开的乱公开等现象,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全年开展集中排查整改2次,进一步强化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4年,下陆公安分局未制发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无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通过湖北公安执法公开平台集中公开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及时公开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复议相关情况,提供法律法规和点对点案件查询服务,不断提公安执法服务的透明度。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43

行政强制

41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4年下陆公安分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1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4年下陆公安分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上一年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针对上一年政务公开存在问题。2024年,下陆公安分局持续加强对《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的解读和学习,严格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通过学习公开实操说明、公开流程图、《条例》所确立的各类处理决定类型、信息公开答复告知模板等,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公开程序、公开时限,丰富公开形式,促进公开工作深入开展。二是建立更加全面的依申请公开行为规范,完善本但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制,规范工作规程,明确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具体要求。三是建立内部沟通协调机制,明确责任分工,避免因部门间推诿责任从而影响群众信息需求的满足,确保该公开的事项能够公开,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二)本年政府信息公开存在问题及改进计划。2024年下陆公安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和公众期盼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部分信息内容更新不及时、质量不高。

下步,下陆公安分局将进一步加强管理和监督,持续优化公开流程,拓宽公开渠道,提升信息公开质量。一是进一步提升思想认识深刻认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准确把握信息公开工作主旨内涵,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对照相关规范性文件逐条学习,加强文件解读,筑牢“为民服务”意识,对标对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机制,明确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具体要求,严把信息质量关,落实巡查监测、动态勘误工作措施,确保信息公开更新及时、内容准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下陆公安分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