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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下陆区水利和湖泊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3-05519 发布日期: 2023-01-18 发布机构: 下陆区水利和湖泊局
文 号: 文件分类: 所属机构:
下陆区水利和湖泊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下陆区水利和湖泊局综合各项数据编制。全文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始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下陆区水利和湖泊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围绕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安排专职人员开展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公开程序,紧密结合我局农林水和乡村振兴工作实际公开信息,保障公民知晓和监督政府工作的渠道,提升我局工作效能,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如下:
(一)主动公开方面。根据《下陆区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区水利和湖泊局将下陆区农业、水利、林业及乡村振兴等方面重点工作及时进行公开,截止至12月,公开政府信息47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区水利和湖泊局明确职能分工,规范办理流程,形成协调互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依法及时向申请人提供准确、完整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2022年办理依申请公开1次。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区水利和湖泊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领导对加快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进行部署安排,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制”,各业务口公开发布信息,均由发布者初审,局办公室进行复核,再经分管领导审核把关,确保信息内容真实、客观、准确,促进信息发布内容以及审核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四)平台建设方面。区水利和湖泊局每月按照要求将政策文件在政府网站进行公开,对所涉及的重点领域方面信息进行维护更新,并通过首善下陆、黄石河湖长微信公众号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
(五)监督保障方面。区水利和湖泊局2022年初确定分管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审查各环节工作,局主要领导督促整改出现的问题,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2年区水利和湖泊局未出现涉及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问题。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下陆区水利和湖泊局无制发规范性文件,行政许可7条、行政处罚4条、无行政强制,本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共25.002819万元。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7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4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5.002819 |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2年,下陆区水利和湖泊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次。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2年,下陆区水利和湖泊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区水利和湖泊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信息公开工作标准不够高,内容不够全面,信息更新不够及时的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局领导严格审查公开信息内容,提高工作标准,每月及时公开信息,改进了存在相关问题。2022年,区水利和湖泊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策解读数量和质量有待提高,二是回应关切与市民互动不够。2023年,我局将继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订下陆区水利和湖泊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提高政策解读数量和质量,聚焦政策解读关键因素,做好有关政策意见征求工作;
二是积极回应关切与市民互动,主动解答有关农林水工作和乡村振兴工作方面的热点问题、信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服务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我局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根据《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区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黄下政办〔2021〕5号文件精神,认真办理并公开区人大代表建议意见和区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1条,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公开河湖长制、乡村振兴、六稳六保等重点领域信息23条、政务督查1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