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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下陆区住房保障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3-05284 发布日期: 2023-01-17 发布机构: 下陆区住保局
文 号: 文件分类: 所属机构:
下陆区住房保障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下陆区住房保障局综合各项数据编制。全文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始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不断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紧密结合住保工作实际,不断规范和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提高为民执政、科学理政、依法行政、从严执政的水平,深化透明运行行政权力公开的力度,保障人民群众对我区住保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较好地发挥了信息公开对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扩大社会公众参与等方面的促进作用。现向社会公布黄石市下陆区住保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主动公开方面。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局2022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部门门户网站全年公开信息累计52条,在新闻报刊上发布相关报道、行政服务大厅投放信息宣传册等其他方式公开信息5条。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类别。主动公开区住保局的机构设置、人事任命、工作职责、实施方案和、落实情况等信息。
3、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我局主要通过下陆区政府网站、黄石市住建局网站等公开发布,同时在办公及其他场所的宣传栏张贴恒大帝景面积差抵扣退还、保租房政策等公告。
4、回应社会关切情况。配置专班人员,收集、研判、处置、回应行业相关舆情。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坚持“靶向瞄准具体诉求,解疑释惑”的办事原则,依据《条例》予以答复。2022年,我局受理依申请公开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1、加强公开制度建设。对照《条例》规定的15类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类别进行全面梳理,健全政府信息发布机制,加强信息公开内容的发布和审核工作。保证内容及时更新,防止信息缺失和滞后,确保信息时效性,不断提高信息和服务质量,做好区直部门门户网站的内容支撑工作。
2、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根据人员调整情况明确职责分工,责任到人、到部门,落实政务公开工作。
(四)监督保障方面
落实信息公开工作领导责任制,成立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的具体工作。根据省、市、区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明确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分解具体任务。各相关部门不断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责任。组织学习新版《条例》,增强各级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努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
(五)平台建设方面
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第一平台的作用,在下陆区政府官网“公示公告”专栏中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新黄石人”住房租赁补贴、“三个一”保障房申请等信息动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政务新媒体等多种平台,多渠道、全链条主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人民群众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根据住保局职能设置及实际工作内容,本年度制发了2件规范性文件,无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及行政事业性收费等内容。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为0件,无需予以公开。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根据住保局职能范围设置,本年度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上年度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信息公开方式有待进一步拓展,公开工作队伍建设不够。
改进情况:着力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督促各科室加强信息公开的内容保障,定期召开业务交流会,建立各部门协同配合的信息公开工作模式;扩宽信息公开渠道,满足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的信息需求,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二)本年度存在的问题及改进计划
存在问题:我局对保租房信息的掌握和运用仍存在一定的不足。
改进计划:2023年,我局将继续加强与黄石市住建局沟通,充分发挥已有的政务新媒体矩阵作用,鼓励各地各部门利用微博微信、新闻发布会和在线访谈方式,采取丰富多样的形式,及时公开发布各类权威政务信息,提高政策解读质量,积极有效引导社会舆论和网上舆情。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
(2)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11件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答复8件。
(3)加强政务公开队伍保障。建立一支相对稳定、年轻、专业的政务公开工作队伍,经常组织开展多形式、多渠道的业务培训,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