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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下陆区水利和湖泊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2-05358 发布日期: 2022-01-19 发布机构: 下陆区水利和湖泊局
文 号: 文件分类: 综合政务 所属机构:
下陆区水利和湖泊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下陆区水利和湖泊局综合各项数据编制。全文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始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下陆区水利和湖泊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推进,以“两网(下陆区人民政府网、黄石市水利和湖泊局网)、两微(首善下陆微信公众号、黄石河湖长微信公众号)”等为载体,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政府信息的权威、规范、有效、及时发布,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努力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切实提升群众对政务服务工作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主动公开方面。根据《下陆区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主动通过“两网、两微”的平台,将下陆区农林水工作运用文字、图片的方式公开政府信息45条。
(二)依申请方面。健全完善了依申请公开制度,明确受理范围、程序、办理、反馈等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制”,公开发布信息,均由发布者初审,经局办公室进行复核,再经分管领导审核把关,确保信息发布准确、不泄密。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下陆区水利和湖泊局无制发规范性文件,政务公开栏目公开数量总计45条,行政许可处理决定3条,政策文件16条,政策执行及落实2条,重要领域文件9个,政策解读2个。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3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3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7.06 |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1年,下陆区水利和湖泊局未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1年,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区水利和湖泊局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信息公开工作标准还不够高,内容还不够全面,信息更新还需要更及时,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的问题,在本年度我局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以高标准严要求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公开信息,有效提高了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和时效性,但本年度依旧存在政策执行与落实方面信息公开不全面和重要会议公开较少的问题。
2022年,我局将继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订下陆区水利和湖泊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减少信息公开不及时和不全面的问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2021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根据《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区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黄下政办〔2021〕2号文件精神,认真办理并公开区人大代表建议意见和区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2条,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公开河湖长制、乡村振兴、六稳六保等重点领域信息26条、规划计划1条、政策解读2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