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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黄石市生态环境局下陆区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2-05237 发布日期: 2022-01-18 发布机构: 下陆区生态环境分局
文 号: 文件分类: 综合政务 所属机构:
黄石市生态环境局下陆区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黄石市生态环境局下陆区分局综合各项数据编制。全文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始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黄石市生态环境局下陆区分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以“一网(下陆区人民政府网)、一微(首善下陆微信公众号)、一栏(政务服务公开栏)”等为载体,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政府信息的权威、规范、有效、及时发布,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努力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切实提升群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主动公开方面。围绕生态环境保护、环保督察、环保知识普等方面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8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健全完善了依申请公开制度,明确受理范围、程序、办理、反馈等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制”,公开发布信息,均由发布者初审,经局办公室进行复核,再经分管领导审核把关,确保信息发布准确、不泄密。
(四)监督保障方面。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确定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审批制度,及时制定了公开指南及公开目录,确定了信息公开的具体内容,充分发挥主动公开在信息公开中的主渠道作用。建立完善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保密审查、政务舆情回应、信息宣传考评等制度,及时召开任务部署会和推进会,认真督促推进。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黄石市生态环境局下陆区分局2021年无规范性文件,公开其他文件4件,全年无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信息。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黄石市生态环境局下陆区分局2021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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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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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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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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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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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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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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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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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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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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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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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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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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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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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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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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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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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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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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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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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无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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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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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上一年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公开机制不健全、公开力度不够、信息发布和更新效率不及时等问题。
2021年我局健全了公开机制,明确局办公室作为信息公开机构,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加大了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深化“生态环境”、“政务服务”等方面信息公开,通过信息公开保障群众知情权,提升政务服务办事效率。
(二)本年政府信息公开存在问题及改进计划
一是公开力度还不够,对于生态环境领域一些重要政策文件、政策实行情况公开还不足;二是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信息公开还待加强。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落实上级有关信息公开要求,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加强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培训,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局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注重本年度重点方面信息的公开。全年公开工作规划信息1条,有关生态领域重要政策、生态环境改善治理情况、环境监测、生态环境保护宣传等信息80余条,“优化营商环境”相关信息4条、回应关切信息4条。
本年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