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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2020年下陆区卫健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1-11241 发布日期: 2021-01-25 发布机构: 下陆区卫健局
文 号: 文件分类: 所属机构:
2020年下陆区卫健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下陆区卫生健康局综合各项数据编制。全文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始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区卫生健康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推进,
以上墙公开,设置公示栏,网上公布,区政务门户网站等为载体,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政府信息的权威、规范、有效、及时发布,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努力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切实提升群众对政务服务工作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主动公开方面。全年,卫健系统共在云上黄石、荆楚网、黄石日报、首善下陆等报刊、网络媒体刊发宣传文章30余篇。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卫生健康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公开重点,其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涉及卫生健康改革发展的决策程序、决策结果和运行情况;二是与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三是组织人事,包括局机关内设机构及医疗卫生健康单位人事任免、录用等信息;四是医师、护士、医疗机构注行政许可办理情况。2020年,我单位主动公开信息188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监督检查和依申请公开等多项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实施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公开内容和形式、公开程序、保障措施等。建立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具体工作流程。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制”,公开发布信息,均由发布者初审,经局办公室进行复核,再经分管领导审核把关,确保信息发布准确、不泄密。
(四)监督保障方面。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确定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审批制度,及时制定了公开指南及公开目录,确定了信息公开的具体内容,充分发挥主动公开在信息公开中的主渠道作用。建立完善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保密审查、政务舆情回应、信息宣传考评等制度,及时召开任务部署会和推进会,制定《政务公开重点任务责任分工方案》,认真督促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应提供相关数据)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决定、公告、通告、意见、通知,以及标题采用“规定”“办法”“细则”“规范”“规程”“规则”等字样的公文,一般情况下属于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其他主动公开文件(含以本单位或本单位办公室名义正式签发的、除规范性文件以外的主动公开文件,可参考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其他主动公开文件”栏目数据) | 13 | 9 | 19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事项数) |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20年办件量) |
行政许可 | 4 | 19 | 438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指行政许可以外的政务服务事项,含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和其他类,以及公共服务事项) | 40 | 25 | 6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事项数) |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20年办件量) |
行政处罚 | 13 | 0 | 0 |
行政强制 | 7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收费项目数) |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的收费项目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总个数) | 采购总金额 (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已支付的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 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主要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有待进一步多样化;二是政务信息公开内容还有待进一步丰富;三是各科室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四是公开的信息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改进的主要措施:一是加强宣传、引导和培训工作;二是进一步建立和创新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和形式,要结合本单位实际、结合信息公开的内容要求,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建立更多的便于公众查询和了解的渠道和形式,切实提高信息公开实效;三是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紧扣卫生健康工作的重点、热点、难点和群众关注的焦点,积极探索信息公开的新思路和新举措,推进不同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区人大代表建议意见和区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黄下政办〔2020〕5号文件精神,我局认真落实公开工作,公开区人大代表建议意见和区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6条。
下陆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