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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2019年下陆区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0-00289 发布日期: 2020-01-14 发布机构: 下陆区建设局
文 号: 文件分类: 所属机构:
2019年下陆区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9年下陆区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下陆区建设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事项等七部分组成,内容涵盖建设局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19年,下陆区建设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动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以多种手段宣传城市建设政策,极大方便了施工企业、服务企业、社会公众人员对我区城建政策的了解,使他们更好地把握党和国家的政策导向,对促进我区城建事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一)专人负责。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推进,落实到位,我局局办公室牵头负责组织协调全局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
(二)加强学习。通过办公会、学习会等方式,积极开展学习《条例》活动,加强各科室对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了解,促使全体干部清醒认识到政务公开的严肃性、重要性和必要性。
(三)主动公开。充分运用“首善下陆”公众号、黄石日报等媒介主动公开工作动态和工程项目建设相关信息,其中:微信公众号信息公开9条,报纸纸质媒体信息公开5条。增强了信息公开实效,维护企业和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4 | 4 | 4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 | 0 | 11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3 | 19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137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 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严格按照《条例》及区委、区政府的相关要求,对应该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及时有效公开。但工作中还存在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公开渠道仍需拓宽、公开方式有待丰富等问题。2020年,我局将继续加强制度建设,加强宣传教育,严格办事纪律,优化服务质量,努力开创政务公开工作的新局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