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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中共下陆区水利和湖泊局党组关于区委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报告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4-46357 发布日期: 2024-06-11 发布机构: 下陆区水利和湖泊局
文 号: 文件分类: 所属机构:
中共下陆区水利和湖泊局党组关于区委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报告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11月20日至12月15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水湖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年2月1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向区水湖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区水湖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一)统一思想重视整改。区水湖局党组为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对巡察整改的责任意识,利用中心组学习、党组会、办公会等形式集中强调,把巡察整改作为一次深刻的党性教育实践,全体干部职工要齐心协力,不折不扣落实好巡察整改工作。
(二)组织领导细化整改。区水湖局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局机关相关人员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区水湖局党组关于区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对反馈的四个方面29个问题进行细化分解,明确责任领导、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到位。
(三)常态长效落实整改。区水湖局党组对巡察反馈问题坚持短期与长期、个性与共性、治标与治本“三个结合”,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所有问题整改,同时对重点事项加强监督和强调,推进整改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二、集中整改进展情况
截至4月18日,巡察反馈的29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29个;制定的48条整改措施,已完成48条。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委工作要求方面
1. 对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学习不深入不扎实。
整改情况:利用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组会议等形式深化学习。2月22日,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要求班子成员做好个人自学,做好学习笔记;2月27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了《党的二十大报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建设美丽中国──关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篇目;3月15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并对水利和林业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2. 履职尽责存在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业务学习,做好宣传动员工作。2月27日召开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了林业执法工作,组织学习《森林法》和《湖北省林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指导标准(202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3月18日局分管负责人到东昌社区对50余名群众开展《森林法》和林长制宣传活动,5月15日在东昌社区对60余名群众开展松材线虫病防治宣传工作,不断增强居民保护森林资源意识。二是持续做好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总结梳理近三年有害生物除治成果,并对今年林业、水利和农业领域有害生物防治工作进行部署;2024年春组织专业施工队伍在东方山、团城山、马鞍山、伍家洪大道等山场清除松材线虫病疫木和去年底冰冻雨雪灾害枯死树木共计1.5万株,对8000多株健康松树进行打孔注药预防,对辖区1000亩山场进行药物防治;2024年6月,对我区7株一级古树开展抢救复壮工作;对熊家咀-五房沿线开展福寿螺除治工作,截至5月底,打捞200余斤福寿螺,喷洒药物面积350余亩。三是梳理解决工程款拖欠清单。自2023年12月起,累计支付水利项目欠款26.2万元,支付林业项目欠款113.7万元,其他费用将依据资金情况尽快支付。四是对分管领导进行工作约谈。4月15日,局党组书记对分管水利工作的班子成员进行工作约谈,要求及时按合同约定付款和认真执行“三重一大”制度。
3. 意识形态工作存在短板。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中心组理论学习台账管理。局党组每月向区委宣传部报送理论学习台账,并做好理论学习记录。二是局党组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研究部署。2月22日,召开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明确局党组及党组成员意识形态责任,要求每年度的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必需要将意识形态内容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班子成员个人对照检查材料需由党组书记审阅把关,并对2023年度民主生活会材料进行自查自纠;3月18日,召开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对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将在下半年继续研判水利、林业、农业和乡村振兴工作领域意识形态风险研判,确保全年不少于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三是组织处理相关责任人。4月16日,局党组书记对分管意识形态工作的班子成员进行工作约谈。
(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1. 行政执法工作存在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相关政策法规学习。2月27日,召开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林业执法工作,组织学习了《森林法》《林业行政处罚案件规范》和《湖北省林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指导标准(202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二是对相关责任人作出批评教育处理。
2. 合同管理执行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相关政策法规学习。2月27日,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政府采购工作,组织学习了《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安排采购专员,规范项目合同签订和验收流程,避免再次出现类似问题;合同签订工作列入局党组会议研究内容,由分管领导具体把关签字。4月30日,局党组会议同意签订再生水项目(一期)水文论证及风险防控报告编制合同,要求及时按合同履约。二是对照合同内容追缴罚款。4月22日已追回罚款,并缴纳至区财政非税收入专户。三是对相关责任人作出批评教育处理。4月30日,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对财务工作负责人批评教育;4月30日,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对负责林业工作人员批评教育。
3. 财务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财会监督工作。3月22日,召开财会监督工作会议,传达学习区财政局健全财会监督机制有关文件,提升财会监督效能。二是规范工会经费和报销有关工作。2024年元月起实行外出办事乘车费用日清月结制度。三是组织处理相关责任人。4月15日,局党组书记对分管水利工作的班子成员进行工作约谈;4月30日,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对财务工作负责人批评教育。
(三)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
1. 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
整改情况:召开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明确党组书记对今后年度的领导班子述职述廉报告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报告数据准确内容完整无误。
2. 基层党建工作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做好党员纳新宣传工作。2月29日,向局年轻干部职工宣传党员纳新工作。二是积极参加基层党建活动。参加东昌社区2024年一季度大党委会议,收集大党委联席会议记录;局党组书记走访“两新”党组织黄石万邦电子有限公司,向企业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了解企业党员队伍情况,做好指导发展党员及党员教育管理工作。
3. 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谨认真。
整改情况:一是明确党支部工作计划。结合本年度工作实际,制定了下陆区水利和湖泊局党支部工作计划。二是严肃民主生活会要求。召开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明确党组成员每年度民主生活会要按照要求做到谈心谈话,并做好记录,交由办公室整理存档,局党组书记要对班子成员个人的对照检查材料严格审阅把关。
(四)巡察整改成效方面
1. “三重一大”会议记录不规范未得到整改。
整改情况:规范“三重一大”会议记录本,研究水利、林业、乡村振兴、农业等工作考核、重大项目招投标等事项。
2. 财务审批等重点岗位人员监督管理不严。
整改情况:加强财务监督工作。2023年12月27日局党组会对局代理记账公司提出工作要求,并对代账公司进行谈话提醒。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通过对巡察反馈问题的全面梳理和整改,区水湖局党组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进一步增强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树立“四个自信”,自觉做到“两个维护”,各项工作任务有了新举措和新变化。下一步,局党组将认真落实区委巡察组工作要求,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继续以高标准、严要求推动整改任务落实,确保整改成果运用到位,各项事业取得新成绩。
(一)深入推进党组织建设。坚持把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作为最根本的政治责任,强化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推动基层党建工作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团结引领全体干部职工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局党组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内谈心谈话、组织生活会等制度,筑牢局干部职工思想防线。
(三)长效运用整改成果。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和转化整改成果,对于政策、业务的学习,要常抓不懈、标准不降,完善“思想引领、学习在先”机制;对于项目、财务的监督,要劲头不松、力度不减,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真正把巡察整改成果体现到促进事业发展上。
中共下陆区水利和湖泊局党组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