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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区委巡察组于2023年7月3日至7月31日对区委统战部(区工商联、区民宗局)进行了巡察,并于2023年8月21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接到巡察反馈意见后,区委统战部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就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行了专题研究,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明确了班子成员整改责任,按照3个月的时间节点和要求,狠抓整改落实,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统筹部署推进整改工作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整改工作在区委统战部统一领导下进行。围绕区委巡察反馈的14条意见,班子成员统一思想、统一认识,逐条讨论整改措施的落实,于8月25日制定了《中共下陆区委统战部关于落实区委巡察组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工作的指导思想、整改目标、整改步骤、整改的主要任务和措施,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就整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顺利开展。

(二)明确分工,压实责任。根据区委统战部(区工商联、区民宗局)班子成员工作及分工,对整改问题逐条进行了任务分解细化,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整改。围绕“立行立改、限期整改、制度促改”的要求,统战部周例会定期听取班子成员各自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主要领导对整改工作适时提出相关要求。根据整改时间、进度,进行跟踪督办抓落实,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三)跟进督办,确保质量。针对整改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部署,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有关问题整改及时与区委巡察组沟通,汇报整改情况。对解决问题的进度、质量、效果情况全程跟踪督办指导,发现难点问题,及时研究解决。

二、问题整改情况

(一)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履行统战工作职能存在不足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到位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一战线、民族宗教等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学习不到位。2022年未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外人士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2023年未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主协商会上的讲话精神和同党外人士座谈并共迎新春时的讲话精神。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从8月份以来,区委统战部机关支部全体党员干部每月在“支部主题党日”或集中学习时,主动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了2022年和2023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召开的党外人士座谈会上、2023年在中共中央举行的民主协商会上的讲话,传达了第十一次全国归侨侨眷代表大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重要论述等。9月份,区侨联召开座谈会,传达第十一次全国归侨侨眷代表大会精神。二是在9月和10月份,分别召开民宗工作例会2次、举办了区民族宗教工作业务培训班1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还特邀市民宗委领导讲授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和《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三是10月18日,区委统战部机关支部和西花苑社区党委联合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支部书记陈国胜为机关支部及基层党员作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新时代统一战线思想”为主要内容的党课。

2.宗教领域安全风险防控还有短板。区民宗局对宗教场所走访检查不全面、不细致,发现问题不及时。2022年2月,下陆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发现下陆区居民利用抖音平台从事非法宗教活动。部分宗教场所“四位一体”包保责任落实不到位;东岳道观、弘化禅寺、广法禅寺少数功德箱仅有一把锁;东岳道观未悬挂国旗;青山寺内存在消防器材过期、电线老化等消防安全隐患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宣传,依法管理互联网宗教信息。自8月份以来,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及《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培训3期,向宗教教职人员宣传讲解《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指导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申报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通过培训后,我区东佛协和马泉寺2家已取得《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东方山弘化禅寺计划申请办理。二是密切关注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及微信公众号上发布的宗教信息舆情,发现问题及时协调宗教团体及区网信部门处理。8月份,通过东方山佛协联系,删除宗教互联网违规信息2条。通过宗教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政策法规宣传,未发现辖区宗教职教人员有明显违规发布宗教互联网信息情况。三是按“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落实基层管理责任,对巡察发现东岳道观、弘化禅寺少数功德箱仅有一把锁问题,道观寺庙已将一把锁的功德箱搬走了;广法禅寺只有一把锁的功德箱是保险柜,有密码与钥匙,由掌握密码人员、钥匙保管人和开箱人三人一起到场才能开锁;东岳道观重新悬挂了国旗;对青山寺2个过期的消防灭火器进行了更新、对老化的电线进行了更换,并套管安装,消除了安全隐患问题,并举一反三,自8月份以来,区民宗局36次深入辖区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常态化巡查检查,对发现一些场所管理不规范、乱堆乱放、殿堂使用蜡烛明火、厨房卫生等问题,已督促场所立行立改。

3.履职尽责存在差距。一是宗教信息化建设滞后。未严格落实《关于推进湖北民族宗教事务大数据管理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鄂民宗发〔2021〕12号)文件要求,宗教活动场所未安装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且未纳入“雪亮工程”,未建设民族宗教事务县级大数据管理分中心,2023年4月被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通报。二是基层综合执法力量薄弱。区民宗局宗教执法力量不足,难以及时、有效打击非法宗教活动和宗教领域违规违法问题。2023年4月,区民宗局未建立宗教事务综合执法机制,被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通报。三未按要求及时开展活动。2021年4月,区委国家安全委员会要求区工商联结合工作特点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区工商联仅下发通知,未集中组织开展活动。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推进区民族宗教事务大数据管理平台建设。区、街道、社区三级民宗工作人员87人全部进入湖北省宗教事务大数据管理平台,35处宗教活动场所全部纳入了大数据平台管理,全面开展每月巡查检查上报工作。与区委政法委联系,将全区35个宗教活动场所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纳入区“雪亮工程”,接入区综治中心视频监控平台。原计划今年安装10处宗教活动场所,现在已完成14处,有4处因偏僻、网络未到达无视频监控线路资源不能安装,另有4处场所面临拆迁等原因,暂不安装,剩余的13处场所安装工作正在推进中。同时,计划在区民宗局设立了监管后台,预计12月份完成。二是针对“基层综合执法力量薄弱问题”,向各街道(园区)和区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下发了《关于加强基层宗教工作综合执法力量的通知》,就加强基层宗教工作综合执法力量有关事项作出了明确安排,鼓励区民宗局干部(在编在岗)加强业务学习通过考试获取行政执法资格证;要求发现宗教领域违规违法问题及时向区民宗局报告;针对宗教领域违规违法问题联合相关部门开展综合执法。自8月份以来,与公安、街道及城管部门开展“治非”“抵渗”联合执法3次,现场收缴非法宗教出版物计17本,有力整治了非法宗教活动。三是组织相关企业,积极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活动。9月份区工商联与区检察院、区应急局联合举办服务企业发展暨第七届工商联主席(扩大)会议。会上,学习传达了《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安全的重要论述,学习了一系列惠企政策,为企业家把握好企业的发展方向,提振了投资兴业信心。

4.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成效不够明显一是协助推进政府项目建设工作不够有力。2022年4月,团城山实验中学扩建项目中,区民宗局对法源禅林拆迁及教职人员安置协调沟通不够到位,同时因资金问题,导致该项目陷于停滞。二是工商联发挥优势开展招商工作力度不大,外出联系走访企业次数较少,对外招商范围较窄,未完成全年招商引资任务。2022年,区工商联未按区委要求主动承办招商现场会和专场招商推荐会。

整改情况:正在推进中。

(1)团城山实验中学扩建项目因涉及宗教登记场所法源禅林拆迁及教职人员安置问题,为此,去年以来,区民宗局做了大量协调工作。一是与省佛协正慈会长和区佛协演向会长进行了沟通,告知寺庙拆迁不予还建的有关政策,就拆迁后教职人员安置、资产处置等问题进行了沟通,已确定大致安置方向计划。二是与法源禅林负责人进行了多次联系沟通,告知寺庙拆迁及不予还建的相关政策,就资产处置、教职人员安置等问题听取她们的意见。三是与团城山街道进行了多方联系。因寺庙建设历史原因,为避免激化矛盾,要求街道做好居民思想工作,确保工程能如期实施。后由于资金缺口等问题,项目一度停滞。今年10月,政府再次启动该项目建设,由区教育局牵头,区民宗局正全力配合街道社区做好该场所拆迁及教职人员安置工作,东方山净化寺,因原教职人员圆寂后场所无教职人员居住管理,已初步确定在此寺庙安置。

(2)针对工商联未完成2022年全年招商引资任务问题。由于区工商联招商引资信息资源有限,今年区委未要求区工商联承办招商现场会和专场招商推荐会,也未下达区工商联招商任务。但对于招商工作,区工商联仍紧盯不放,8月份以来,区工商联定期向区招商服务中心报送1条有效招商信息,积极拜访并诚挚邀请客商来下陆考察座谈4次,增进相互了解。走访辖区企业5次,召开1次企业家座谈会,就招商引资、招才引智进行互动交流。协助市委统战部完成湖北省华创会申报3个项目,投资总额6.9亿元。完成黄石楚商会下陆分会场活动,签约项目8个,资金66亿元。

5.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力。一是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2022年部分意识形态工作月报未对可能存在的风险点进行分析研判;理论学习形式单一,部门理论学习主要为主题党日活动,未专门开展理论学习。二是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压得不实。个别班子成员未在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和年度述职述廉报告中系统总结意识形态工作。三是抓意识形态工作不严谨不细致。区委统战部2021年度和2022年度意识形态工作总结中,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下一步工作打算方面内容高度相似。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明确一名统战部副部长分管意识形态工作,明确了一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每年部务会研究意识形态工作、风险点分析研判不少于2次,重要问题即时研判,10至11月份,部务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次,并专题召开区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暨涉疆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会,就意识形态“治非”“抵渗”、互联网宗教信息监管等工作进行具体部署。理论学习方面,根据区委组织部有关专题学习要求和区纪委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要求,区委统战部结合当前开展的主题教育,组织专题学习讨论1次。二是对班子成员2021-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和年度述职报告进行核实。对2021年度李彥述职报告,2022年度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中陈国胜、肖圣武、李庆军个人剖析材料,2022年度潘华英个人述职报告和谢黎川个人工作总结中未进行意识形态工作系统总结的,已进行了整改,均增补了意识形态方面内容。三是对区委统战部2021、2022年意识形态工作总结结合当年实际,进行重新修改完善。

(二)作风建设不够严实,廉政风险依然存在

6.服务群众意识不强。“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开展不扎实。未及时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全区实践活动动员部署会精神,仅部门班子成员认领了“我为群众办实事”问题清单,其他党员干部未认领。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将统战部“一下三民”活动覆盖全体党员干部,每人都明确为民办实事任务清单并抓落实,今年来部班子成员领办实事的同时,2名党员干部(程贤豪、潘华英)也领办实事2件。二是在服务中心工作方面,深入开展民营经济“两个健康”先行区创建。10月19日提请区委常委会议专题研究了创建工作,并按《下陆区推广温州新时代“两个健康”先行区创建经验试点工作方案》抓好落实。

7.工作中存在形式主义。一是宗教活动场所检查存在形式主义。2022年2月、4月、6月、8月,对浒塘山道观活动场所进行月检查的排查表完全一致,字迹涂改均相同;2022年1月、7月、11月检查结果与负责人签字均为机打。二是工商联发挥职能作用存在不足。区工商联未能有效指导行业协会开展党建工作和各项活动。2021年和2022年区工商联主席会议和常务委员会均未召开。三侨联活动开展不到位。发挥侨联主导引领作用力度不够,在开展“同心+”服务品牌创建方面活动较少,存在面上活动多、实质性推动发展的活动少的现象。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举一反三,对相关年度所有宗教活动场所检查月报等报表填报情况进行重新核实,对浒塘山道观报告填报错误问题进行认真整改;对2022年老街办老鹳庙社区宗教活动场所检查月报机打的签字表进行了重新补签字。并在区民宗工作例会上严肃批评了相关街道民宗干部和区民宗局办公室人员,要求区、街道(园区)、社区民宗干部要以此为戒,以严谨认真的工作态度做好民宗工作。二是突出党建引领,不断加强民营企业基层党组织建设。9月份,召开下陆区工商联服务企业发展暨七届工商联主席(扩大)会议,深入学习二十大精神,部署了下半年工商联中心工作。11月,区工商联组织21名民营企业家参观大冶红三军团旧址,接受革命传统教育。三是8月28日,下陆区第三次归侨侨眷代表大会召开,圆满完成区侨联换届工作。丰富侨联活动,对标对表打造柯尔山社区、铜花社区2个“侨之家”活动阵地。9月份,下陆区侨联、柯尔山社区侨联联合举办归侨侨眷迎中秋茶修联谊会,品茶习礼,传承中华茶文化;市侨联、区侨联联合柯尔山社区、肖铺社区、马鞍山社区举办“迎中秋、庆国庆”晚会,营造了欢乐的节日气氛。

8.工作作风不严不实。一是学风不实。存在照抄照搬问题。2021年10月,相关同志《学好百年党史,铸牢中华之魂》内容与网络文章一致;二是日常管理不严谨。2021年5月黄石市普通高中招生优录申报表、2023年2月湖北省公民变更民族成分申请表中,经办人由聘用人员签字,无主要领导签字。三是公文办理不规范。重要文件出现低级错误。2021年5月,民宗局制发的文件《下陆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中,两处时间节点出现明显错误,文件中目标任务写成“2020年争创市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2个”,迎接上级验收时间写成“2020年11月”。会议记录不规范。2021年,部分会议无会议日期、会议主题、会议出席人员等记录,部长办公会与区委巡察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五月份支部专题学习会的会议记录混记。五是收文工作不严谨。收文管理工作混乱,2021年和2022年,部分收文未经领导批示、审阅,收文流程就已经结束。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学风不实。对2021年10月,谢黎川同志《学好百年党史,铸牢中华之魂》一文存在网络抄袭问题,已要求谢黎川同志进行了重新撰写。二是日常管理不严谨问题。对近年来少数民族学生黄石市普通高中招生优录申报表和湖北省公民变更民族成分申请表填报情况进行重新核查,即时更正4处填报错误,填报表格已由区宗局负责或授权负责人进行了补签字,进一步完善档案。三是公文办理不规范问题。区民宗局主要领导已对办公室人员柯玉萍提出了批评,及时核实并更正了错误内容,要求以后不准出现类似问题。同时就公文办理严谨性、公文办理要求及规范格式等问题进行了业务辅导。会议记录不规范问题。对2021年以来,区委统战部4本会议记录本进行了清理核实,完善了相关记录。对部分会议记录混记问题,区委统战部已分类列出党建、意识形态、部务会、“三重一大”等相关专题会议记录本,已进行分类记录。部领导对办公室人员就规范会议记录问题进行了相关业务培训指导,并提出相关要求。五是收文工作不严谨问题。经部委会研究,调整了部班子成员及办公室工作人员分工,已明确了各自的职责,对2021年和2022年收发文情况进行了清理,完善了登记。部领导陈国胜、冯小红等分别对办公室人员收发文工作进行了业务指导培训,并就公文收发规范登记保管、文件签发、保密文件处置及保管等工作提出相关要求。制定了新的《区委统战部文件传阅制度》、《民宗局制发公文资料等行政事务审批制度》等,以制度作保障,达到长效规范管理目的。

9.财务管理不规范。一是报销手续不全。2021年1月至2022年1月,缴纳在职人员社保、医保、公积金等无支出报销单,共计50笔,涉及金额93.86万元。二是票据附件不全。2021年1月至2023年2月,报销票据附件不全,共计16笔,涉及金额6.76万元;三是财务支出不规范。2021年4至2023年1月,存在未刷公务卡结算问题,共计9笔,涉及金额1.06万元;四是公务接待不规范。2021年4月至2023年4月,存在超标准公务接待问题,共计6笔,涉及金额0.71万元;五是固定资产账实不符。固定资产清理中发现区委统战部存在有账无物、有物无账的问题。其中空调有账无物6台,办公桌椅有物无账9套。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报销手续不全的问题,已对所有账单进行全面清查,并补齐50笔支出报销单。二是票据附件不全的问题,已补齐16笔报销票据,规范了票据手续凭证。三是财务支出不规范的问题,统战部分管领导已对财务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规定单位人员在以后的公务出差等需要使用公务卡的情况下必须使用公务卡支付,领导带头执行。四是公务接待不规范的问题,统战部领导进行了自查反思,同时要求财务人员严格执行相关制度,组织全单位干部职工及时学习了最新公务接待有关文件要求,今后严格按照区公务接待标准进行接待。五是固定资产账实不符的问题,针对有账无物的6台空调,经自查发现,区政府八楼原统战部所属的8205号民主党派办公室内有4台空调未记录在册,另外2台有账无物的空调因使用年限太久早已达到报废标准,已与区国资局对接固定资产报废流程,并完成报废手续。针对办公桌椅有物无账9套的情况,通过查阅统战部近二十年的会计账簿档案,发现有6张桌子因购入时单位价值未超过1000元,会计未将其计入固定资产(根据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规定,购买单价需超1000元以上才能计入固定资产)。现已将这6张桌子补计入固定资产登记,剩余3套桌椅因无法找到原始发票依据,拟参照市场价格和使用年限估值,作为盘盈资产补计入统战部固定资产登记。

(三)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力,规范化建设有待加强

10.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够扎实。一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差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抓的不实,2021年至2023年,未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未专题听取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汇报职责范围内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二是对统战工作对象的监督教育不够有力。2023年6月,民革下陆总支一名民主党派成员被区监察委予以政务处分。三是纪检委员监管责任缺失。下陆区委统战部机关支部委员会未按要求配备纪检委员,对干部职工教育管理不够。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在9月底份调整班子成员分工时,明确了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负责。9月份以来,部务会2次专题研究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学习传达区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对部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汇报职责范围内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作出了安排。主要领导并就“两节”期间廉政自律要求进行了集中谈话。二是加大对统战工作对象监督教育。根据区监委《关于给予周代和记大过处分的函》(下监函【2023】7号),6月份,区委统战部给民进下陆总支下发了《关于给予周代和行政处分的情况通报》,督促民进下陆总支开展警示教育。7月份,民进总支就该支部民主党派成员周代和违纪问题开展了廉政警示教育活动,进行了反省整改。三是配备纪检委员。9月份支部研究决定,明确支委成员李庆军(区委统战部副部长)兼任支部纪检委员,并明确一名同志协助做好日常工作,在9月份支部主题党日中,向全体党员通报了纪检委员配备情况。

11.落实基层党建工作不力一是党建工作制度落实不到位。区委统战部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程序不规范,且未及时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党建责任清单与实际工作联系不紧密,党建特色工作创建不到位。二是党员发展工作重视不够。对年轻干部思想动态掌握不深,导致2019年以来未发展党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2年1月7日召开的组织生活会与民主评议党员确实存在程序不规范问题。2022年2月18日,根据区委组织部统一部署,支部重新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了民主评议党员,规范了相关程序。对党建责任清单进行重新修订,使之更符合实际和操作性。持续创建统战“同心聚力·共同缔造”党建服务品牌。10月18日,支部党员到西花苑社区,开展“同心聚力·共同缔造”关爱老人帮扶活动。10月21日,组织举办了下陆区第一届统一战线运动会,围绕“同心聚力·共同缔造”主题,16支队伍150余名党外代表人士参加了运动会。二加强对年轻干部的教育培养。支部已与3名年轻的非党员进行了谈心谈话,了解她们对党组织的认识与思想动态,将积极做好引导工作。

12.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认真一是“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开展不规范。未严格按照主题党日方案要求开展研讨交流。2021年12月和2022年7月、11月,主题党日无研讨发言记录。二是民主生活会开展不规范。2021年和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和党风廉政宣教月活动,区工商联党组班子成员间未进行谈心谈话。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支部主题党日”、“三会一课”以及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按要求规范开展。8月份以来,支部主题党日”、支部专题学习时,为增强学习效率,每期学习同步安排讨论交流,每次安排至少1-2名党员作中心发言。二是针对巡察反馈2021年和2022年度区工商联班子成员未开展谈心谈话问题,9月份,区工商联党组书记结合本次巡察反馈的问题,与办公室人员进行了谈心谈话。

13.“三重一大”制度执行落实不到位“三重一大”事项未严格贯彻落实议事决策程序,“末位表态”制度执行不严。2021至2023年,“三重一大”会议研究资金事项时,讨论记录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我们对“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程序不规范问题进行了“回头看”,能完善整改记录的,已进行了整改。2023年后期,在“三重一大”等决策事项中,均严格落实了“末位表态”制度,规范了决策程序与记录,同时就规范会议记录问题对办公室人员进行了指导培训,并制订了《下陆区委统战部“三重一大”事项办理制度》、《下陆区委统战部关于支持民主党派履职尽责九项制度》等规范性制度。

14.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2020年11月,区委巡察组对区委统战部(区工商联、区民宗局)进行巡察时,指出机关党建工作抓的不实(上轮区委巡察反馈,党建工作与统战业务工作深入融合不够,班子成员在推进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方面主动性欠缺,党员学习教育重痕迹、轻效果)、民宗工作存在短板等问题(上轮区委巡察反馈,区民宗局在引导服务对象、宗教人士发挥积极作用方面还存在不足。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不到位,辖区宗教场所财务、税务等信息公开未能及时推进。)至本轮巡察中仍发现存在此类问题,整改工作不彻底。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党建引领,服务全区高质量发展。扎实开展“同心+”服务品牌创建。7至10月份,区委统战部组织辖区统战资源,开展了8期“同心+”共同缔造幸福生活活动。发挥支部堡垒作用,进一步规范了“支部主题党日”等活动。特别在主题教育中,党员深入开展学习讨论交流,注重学习教育成效,8月份以来,支部书记陈国胜、支委成员李庆军在支部主题党日带头讲党课。10月份,支部党员赴鄂东南特委遗址参观,开展红色教育活动。二是补齐民宗工作短板。对2020年11月以来区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回头看”,对民宗工作存在短板问题再自查再梳理。在引导宗教界人士发挥积极作用方面,近年来,东方山弘化禅寺作为黄石地区重要寺院,在做好自身建设的同时,对宗教中国化进行积极探索,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2023年11月,弘化禅寺被省民宗委评为“第三批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宗教活动场所示范点”。正慈法师倡导成立了慈云助学,至今举办了十七届,已成为全省重要的公益慈善品牌,从2007年至今累计资助困难学生4000余人,资助金额1000多万元。基督教圣恩堂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爱国主义教育,不断增强“五个认同”,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发挥了较好的作用。浒塘山道观积极探索打造宗教场所法治宣传教育阵地,通过举行“一月一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努力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掀起崇法、学法、用法、讲法、守法的新风尚。法藏寺积极推进传统文化进寺院,倡导养性、养身、养心,营造“干净、清净、空净”寺院环境,建设新时代佛教“书香、茶香、禅香”道场,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11月份,慈光精舍、黄石天主堂被评为湖北省第二批平安宗教活动场所示范候选单位。三是按“四进、八无、三上墙”要求,全区宗教活动场所统一制作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宗教事务条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宣传栏,2023年8至11月份,举办民族宗教工作培训班3期,开展民宗干部业务培训(以会代训)2次。通过开展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专项行动,指导宗教活动场所建立财务台账,每季度公示财务报表,每半年上报财务状况报表,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的财务监管。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求真务实深化问题整改。对巡察反馈和日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立足整改与保持长效相结合,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进度不松、整改力度不减,切实把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对已完成的整改的继续“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整改不彻底或正在推进解决的问题,加强督促检查力度,确保问题按时整改到位,务求取得实效。

(二)健全机制巩固整改成果。坚持把巡察整改与持续改进作风、改进工作、提高党建规范化水平紧密结合,通过问题整改,

倒查制度缺陷,堵塞制度漏洞,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和完善相关制度,坚持以制度管人管事。加强党内监督制约,扎实推进常态化作风建设,结合主题教育,筑牢干部思想防线,树立干部争先创优、干事创业意识。

(三)全面落实“一岗双责”。领导班子成员要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工作中坚持问题导向,发现问题立行立改,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要紧紧抓住重点问题、重点领域、重点工作和关键环节,带动相关问题解决,提高整改效率,巩固整改成果。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相关工作对标对表抓落实,做到“两手抓、两手硬”,把工作抓在日常,努力推动全区统战工作再上新台阶。

中共下陆区委统战部

                                   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