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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下陆区委关于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问题的整改报告


根据要求,现将团区委关于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体部署情况

(一)强化领导,收到巡察反馈意见后,群团机关支部高度重视,立即召开支部巡察整改专题会议,研究巡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责任和措施,各部门相应制定了落实区委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抓好全领域的整改工作,严抓落实,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顺利开展。

(二)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团区委负责人带头落实整改措施,针对区委第一巡察组指出的团区委存在的3类10个问题,一个一个地提出整改目标、整改措施、责任人和完成时限,集中力量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全力抓好整改落实。

(三)总结经验,强化督查。针对整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部署,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及时向巡察组汇报整改情况。对解决问题的进度、质量、效果情况全程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

二、问题整改情况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差距,履行职责使命不够到位方面

1、政治理论学习不扎实。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不够深入,理论指导青年工作实际还不够。在党史学习教育中,学习党史的深度和广度不够,没有认真学习四本必学书籍,没有个人学习笔记。没有充分发挥“学习强国”平台作用,团区委王萌同志学习强国积分仅4148 分。青年工作同民族宗教工作联系不紧密。

整改情况:做好学习计划,通过支部主题党日、召开专题学习、举行理论宣讲等方式不断加强学习,督促全体党员干部用好湖北省干部在线学习中心、学习强国APP等平台,坚持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确保理论学习的连贯性和系统性,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不断深化党员干部对二十大精神的学习领会能力,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确保学习入脑入心。党员干部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以解决思想和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为出发点,将青年工作同基层社会治理、文明创建、民族宗教等工作紧密联系起来,共同部署谋划,努力实现理论与实践相统一。

2、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2020年、2021 年均未制定意识形态工作计划。2021年没有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会,未按要求对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没有执行意识形态工作月报制度。

整改情况:根据宣传部门以及上级团组织安排部署,制定团区委意识形态工作计划,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意识形态工作会,每月及时向宣传部门报告意识形态工作月报,定期对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点进行排查研判,并将排查情况及时报送宣传部门和上级团组织。2023年以来,报送意识形态工作月报5期。

3、履行职责职能存在差距。一是主动担当意识不强。在推动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新时代少先队改革、少先队社会化工作等重难点问题方面落实较慢。流动团员管理不到位,约1000名流动团员难以取得联系。二是服务意识有待加强。主动到街道(园区)、社区、企业基层一线走访调研较少,对青年需求了解不够,工作行政化色彩浓厚。三是下达任务指标过高。基层同志反映团委“青年大学习”的指标任务过高,街道(园区)11月底只有973名团员参加学习,完成率仅为 43.59%。四是破除制约工作开展的问题上能力不足。动员青年建功新时代不够广泛,青年活动开展不多,创新不够,形式较为单一。凝聚青年群体、发现青年典型方面工作做得不够,引导青年群体听党话跟党走还不够深入。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业务学习,主动担当作为。对上级团组织关于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新时代少先队改革、少先队社会化工作等工作要求进行再学习、再加深。5月4日在黄石市实验中学隆重举行“弘扬五四精神 争做有为青年”纪念五四运动104周年主题团日暨2023年集中入团仪式,进一步强共青团队伍建设,凝聚团组织活力,激发团员青年的责任感;组织各级团组织对流动团员进行排查,逐一电话了解,按照《团章》规定对于连续6个月不缴纳团费或者连续一年不参加团组织生活的团员进行集中清理。二是强化宗旨意识,主动服务青年。党员干部带头示范,做好表率,主动到街道(园区)、社区、企业基层一线走访调研,主动了解青年需求,今年以来,团区委书记累计开展下基层走访调研10余次,520公益日为辖区留守儿童累计筹集微心愿1316元。三是加强工作统筹,广泛凝聚青年。统筹辖区各机关、街道(园区)、社区、企业、中小学、幼儿园、卫生服务中心等团组织,对“青年大学习”任务进行合理分工。3.5学雷锋活动月,组织各级团组织开展义务植树志愿服务活动;5月在团城山万达广场举办“遇见下陆 青春有约”青年交友联谊活动等,进一步凝聚青年群体,广泛动员青年建功新时代,引导青年群体听党话、跟党走。

4、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一是班子团结协作不够。2018年,时任团区委书记郭莎莎休产假,期间团区委无人主持工作,部分工作停滞不前。二是会议记录不严谨。2020年6月1日群团工作例会,没有记录参会人员。2018年1月至2018年9月八个月内只有两次会议记录。会议记录敷衍了事,两次传达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的会议时间,分别记录成2012年12月10日和2012年12月21日。

整改报告:一是加强了与工会、妇联等群团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学习,优势互补,2022年来,联合协作开展了“首善之恋  缘定下陆”2022年下陆区首届青年职工集体婚礼暨联谊交友、群团部门换届等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有效发挥了统筹协调作用,充分调动起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二是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召开专题会议强调改进学风文风会风,坚持领导班子以上率下,从严要求,从严规范,将工作笔记本与学习笔记本区分开,进一步严谨会议记录,培养树立认真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

(二)存在廉洁风险隐患,执行有关制度不严方面

1、工作作风不严不实。一是文件材料审核把关不严。团区委2018年下发《关于开展3.5 学雷锋志愿服务行动月活动的通知》文件,但文件附件却为2017年的工作安排表。黄下青发[2018]7号文件标题为“关于申拨拨付 2018 年五四青年节活动经费的申请”,语句不通。二是工作安排部署流于形式。团区委2018年组织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行动月活动,活动台账资料不全。2018 年全区非公经济组织团建工作,有规划有措施,却无任何完成情况的印证资料。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发文审批流程,对巡察反馈意见中提到的文稿有误等问题完成修正,同时对其他发文一并开展自查整改,加强文件的审核把关。二是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对学习业务知识重要性和迫切性的认识,自觉、刻苦地钻研业务,务实基础,灵活运用合理的方法和措施,对安排部署的工作做到有始有终,及时整理归档。

2、团费收缴不到位。基层多名同志反映团委工作缺少经费向区财政申请资金较难,活动难以开展。但团区委为避免收入支出团费做账从而增加工作量,每年主动将收缴的团费(约5200元)全部上交团市委。

整改情况:正在对接团市委、区财政、银行等单位,准备开户相关手续资料,开具区级团费收缴专户。

3、财务管理不规范。一是财务手续不规范。支付2018年档案奖3606元无付款明细、无证明人、无经手人、无分管领导无审核审批人签字。二是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团区委固定资产台账中有传真机两台价值2430元,照相机一台价值2350元,无法查找实物。三是基层团组织监管不到位。东方山街道及下辖7个社区团员人数各不相同,但2017-2019年三个年度团费收缴数额一模一样。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财务管理报销审批制度,对2018年财务凭证无付款明细、无证明人、无经手人、无分管领导、无审核审批人签字等问题进行逐一查证,并补充相关印证资料、补办完善相关审批手续。二是开展固定资产清查,对接区国资局,对无法查证的物资进行清查,对达到了物品报废年限的进行清理。三是加强对基层团组织的监督管理。针对东方山街道及下辖7个社区2017年至2019年三个年度团费收缴数额一致的问题,督促街道团工委开展自查,严格按照相应年度团员数量收缴团费,对存在少收部分进行补收。

4、“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三重一大”决策不规范没有做到“一事一议”,而是将事项打捆研究。

整改情况:对《团区委“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进行修订,强调要严格按照一事一议执行,加强对本单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学习,凡属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坚持实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提高议事决策的效率和水平。

(三)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够扎实有力,党管治党责任压得不实方面

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有力。一是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重视。对党风廉政专题研究安排部署全年少于3 次,党风廉政宣教月活动开展不扎实,未能在青年中积极宣传,形成氛围。团区委2021年全年只召开了一次党风廉政学习活动。二是主动接受监督不够。未按时向区纪委监委派出纪检组报送日常报备月报表。开展清廉下陆建设活动不够深入,未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清廉下陆建设责任。三是严抓严管的意识不强。落实主体责任缺少“钉钉子”精神,对工作人员的监督手段少、管理时紧时松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氛围不浓,团区委干部自我要求不高,干事创业的精气神不足,管党治党的持续性还需加强。

整改情况:一是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定2023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切实履行党风廉政“一岗双责”,坚持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步抓。二是加强党风廉政知识学习,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市区各级纪委全会精神,强化《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党纪党规的学习,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对党风廉政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做到认真贯彻落实。三是加强监督管理,并主动接受纪检部门监督,按时向区纪委监委派出纪检组报送日常报备月报表,运用好“第一种形态”,加强对团区委全体党员干部以及各级团干部的监督管理,重点监督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廉洁自律情况,引导各级团干部创先争优、提升干事创业的精气神。

2、党组织建设较为薄弱。一是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不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深刻,辣味不足,质量不高。群团机关党支部2019年民主生活会时,部分班子成员未对“管辖范围内有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的,要对是否存在以权谋私利益输送等问题”作出说明。二是党务基础工作薄弱。党建资料缺失群团机关党支部2019年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除1名党员外其余党员对照检查材料均遗失。群团机关党支部2020年、2021年存在非党员做党务工作情况。2021年未见支部书记抓党建公开承诺书。召开主题党日会议、党员大会、民主生活会等活动时党员缺席现象严重,特别是2018年比较突出,多个月份到会人数不足50%。三是党建带动团建不够。团组织建设不规范,区城管局、招商服务中心等有3个以上年轻团员的单位,没有成立团支部。

整改情况:一是严肃开展党内政治生活,进一步规范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定方案提前谋划,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行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切实做到触动思想、触及灵魂、解决问题、增进团结,并对个人重大事项如实报告。二是强化对党建工作的认识,按期召开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夯实群团支部组织建设,支部于2022年6月进行了换届,选优配强新一届支部领导班子,由正式党员负责群团支部党建工作,及时做好相关资料存档。三是推动党建带团建,进一步规范团组织建设,对辖区有3名团员以上的单位进行摸排,截至目前,区城管局、区招商服务中心、区法院等有3个以上年轻团员的单位已成立团支部。

3、团干队伍不稳定。一是团干部队伍不稳定。基层团干部兼职居多且队伍不稳定、人员流动性较大,部分街道团工委书记一年一换,基层团组织工作持续性不够。二是团于工作能力有待提高。团委改革后,基层工作力量壮大,但基层团建于什么、怎么干,基层团干如何发挥各自专长团结凝聚更多青年,方向不明、作用不显,联系服务青年能力有待加强。

整改情况:一是探索建立团区委向党组织推荐团的优秀基层工作骨干的有效机制,畅通团干部成长渠道,对团干部的工作职责、工作目标分类提出要求,每年定期对基层团组织书记进行述职评议考核,将考核结果及时向党组织或组织人事部门反馈,作为团组织书记年度考核等次、评先评优、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从而提高团干部队伍稳定性。二是切实抓好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加强基层共青团工作的培训指导,全面规范基础团务,加强团内作风建设,从严管理团干部和团员队伍,切实提升团干部工作能力和服务青年的工作水平。

三、下一步打算

1、持之以恒促整改。始终保持“巡察结束、整改持续”的态势,围绕区委巡察反馈意见,坚决突出问题导向,坚持重点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之以恒抓整改,确保区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一件不落下、件件有成效。

2、坚持不懈抓整改。对已经整改的问题,自我加压,实行“回头看”督查,对整改后发现的新问题“再深挖”,对整改效果不彻底的问题“再整改”,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3、坚定不移保长效。牢牢把握巡察整改与共青团事业发展的结合点,以巡察整改推动思路提升、事业发展和作风改良,切实将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群团改革发展的强大动力。深刻把握巡察整改契机,对共性问题深入研判分析,找准根源漏洞,健全规章制度,切实做到治标治本。


                             共青团下陆区委员会

                               2023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