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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陆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推进的专题会议纪要

2020年11月4日上午,区委副书记、区长汪勇在区政府三楼会议室主持召开下陆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推进专题会,对PPP项目调整范围等相关事项进行研究部署。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黄和明,副区长江隆胜参加会议。现纪要如下:

会议明确:1、原则同意区建设局拟定的项目调整清单,区建设局按照项目调整清单迅速开展项目调整前期工作,确保调整后的项目切实可行;各街办结合实际情况,于11月6日前将符合PPP范围的建设项目报区PPP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建设局),经区PPP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后,如有切实可行且在PPP项目建设期内可完成的项目应纳入至PPP项目中实施。

2、迅速启动PPP项目调整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一案两评”(《实施方案》、《物有所值评价》、《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的编制工作,区财政局配合提供《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所需相关数据并组织专家评审,区发改局配合可研审批等工作。

3、同意由长乐公司作为政府方出资代表,参加PPP项目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会,行使政府投资方股东权力。

4、为保证PPP项目合法合规运行,同意区建设局聘请PPP项目绩效考核第三方服务单位和法律咨询第三方服务单位。

会议要求:PPP项目变更调整必须按照相关的法定决策程序,合法规范地进行项目调整,要加速推进PPP项目调整前期手续,尽快完成整改工作,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参会人员:长乐山工业园区王海兵;东街办范正雨;老街办何金华;团街办张永胜;新街办张智勇;区发改局李智娟;区财政局金小平;区建设局程时彬、邵成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