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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下陆区建设局安全生产专项工作报告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4-80716 发布日期: 2024-05-28 发布机构: 下陆区建设局
文 号: 文件分类: 所属机构:
下陆区建设局安全生产专项工作报告
2021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始终将安全生产工作视为重中之重,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决策部署,积极履行职责,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工作,确保我区住建领域的安全稳定。按照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专项工作评议的实施方案》要求,现将我局近三年来安全生产专项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1.制度建设。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各方责任,使安全生产工作有章可循。依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下陆区建筑行业常态化安全生产检查实施方案》。同时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提高应对突发安全事故的能力。
2.监督管理。一是严格建筑施工项目的审批和监管,确保项目建设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二是加大对建筑工地的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行为。三是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建筑企业和项目,依法督促其落实安全责任(注:我局暂时没有处罚权限)。
3.宣传教育。一是集中对监管执法人员开展安全生产专题培训,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点学习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重点执法检查事项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定期组织召开事故警示教育会,及时汲取国内外、省内外发生的典型事故教训,时刻拧紧安全思想弦。二是通过开展“5·12”防灾减灾日,6月“安全生产月”、“11· 9”消防宣传日等专题活动,推动安全教育进企业、进社区,提升社会公众安全风险意识,同时利用公众号、宣传册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营造浓厚氛围。
二.贯彻落实党中央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委安全生产工作要求情况。
1.高度重视,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及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工作要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夯实单位领导及相关职员主体责任。我局党组多次组织专题会议,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明确责任分工和工作重点。
2.加强监管,压实安全监管职能。对辖区内的建筑工地进行地毯式排查,重点检查施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切实加强建筑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深入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主动担当打击建筑领域各类违法行为,确保我区建筑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
3.完善制度,规范全程安全监管。一是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以《下陆区建筑行业常态化安全生产检查实施方案》为工作指南,压实安全生产各方责任。二是完善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流程,从项目审批、建设过程到竣工验收,实现全过程安全监管。三是制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升应对突发安全事故的能力和水平。
三.接受区人大常委会工作监督,办理区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意见情况。
2021年以来区人大代表向我局提出的建议共计65件(其中2021年21件,2022年27件,2023年17件),均已办结回复。主要建议内容包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市功能品质提升等,不涉及安全生产专项。
四.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一是成立安全生产作领导小组,明确具体职责,压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定期召开工作会议部署安全生产专项工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带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二是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并执行《下陆区建筑行业常态化安全生产检查实施方案》,推进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三是完善各项工作机制,包括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协调联动机制、监督考核机制、应急响应机制、信息报送与反馈机制、教育培训机制、投入保障机制、责任追究机制等,确保安全生产工作落在实处。
2.加强监管,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是加大对辖区内建筑工地的日常检查和专项排查力度,特别是在假期前后、高温汛期、雨雪冰冻天气等重要节点,持续紧盯抓牢施工安全,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严肃查处,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坚决整改零宽容。二是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信息平台,实现对在建项目的实时动态监控,及时掌握安全状况。三是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保障安全生产投入,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加快老旧设施设备更新改造,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四是跨部门协调合作,与区应急局、区城管局、区环保局等相关职能部门保持密切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加强信息沟通,针对性开展联合检查、综合检查,提升安全监管工作质效。
3.深入排查,实现安全隐患动态清零。一是成立工作专班。工作专班实行周例会、月调度制度,每月至少对全区范围内在建建筑工地开展一次安全隐患专项排查,以《下陆区建设局关于建筑行业常态化安全检查实施方案》为指导,灵活采取“随时抽查+联合检查”方式,确保隐患排查全域覆盖。二是突出重点,提升质效。以《房屋市政工程重大安全隐患判定标准》和《湖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巩固提升工作实施方案》为指导,对深基坑、高支模、起重设备、脚手架以及高坠安全隐患加大排查,同时对企业和项目负责人带班情况、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到岗情况、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措施、消防安全等重点检查。三是及时整改,实现安全隐患动态清零。针对已排查出的安全隐患,现场向施工单位下达《检查记录单》,明确整改时限,并建立整改台账,跟踪督促整改落实情况。对不按期整改的企业,及时对接市住建相关部门,采取约谈、整改、停工、处罚等措施,务必实现隐患清零。
4.夯实培训和指导,提升行业安全管理水平。一是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通过学习典型案例、法律法规、专项技能等,提搞业务素质和监管水平。二是督促企业对施工从业人员的开展必要培训,提升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为安全生产奠定坚持基础。三是通过加强企业沟通和对接指导,逐步规范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不断完善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五.近年来安全事故发生及调查处理情况。
事故一:2022年10月24日下午16时15分左右,桂林南路改造工地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60万元。经调查,麻城鑫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对该单位作出处以人民币捌拾玖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公司负责人王占锋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对该负责人作出处以人民币壹拾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事故二:2023年3月10日7时10分左右,黄石昂泰机电有限公司桂林南路改造工地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200万元。经调查,黄石昂泰机电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对该单位作出处以人民币叁拾柒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公司负责人方向明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对该负责人作出处以人民币壹万捌仟伍佰陆拾捌元罚款的行政处罚。现场负责人干从柱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规定,对该负责人作出处以人民币壹万伍仟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六.重大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治情况。
1.统筹部署,压实责任。我局高度重视工程建设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整治行动,召开专题办公会议研究部署工作相关工作,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为思想指导,以坚持“抓排查与重治理相结合,抓整改与提能力相结合”为原则,结合我区建筑工程领域实际情况,制定《下陆区建筑工地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并成立工作专班。工作专班实行周例会、月调度制度,每月至少对全区范围内在建建筑工地开展一次安全隐患专项排查,同时结合《下陆区建设局关于建筑行业常态化安全检查实施方案》,灵活采取“随时抽查+联合检查”方式,强化对建筑工地的安全管理,压实监管部门安全责任,切实筑牢安全防线。
2.注重质效,全面排查。一是成立4个检查小组,将全区33个在建工地进行包保分工,检查小组随时抽查包保工地,建管中心执法人员随机抽查并汇总隐患排查情况,确保专项工作压实责任,紧密开展,保质保量。二是聚焦房屋市政工程施工排查重点,整治重点区域和项目。以《房屋市政工程重大安全隐患判定标准》和《湖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巩固提升工作实施方案》为指导,对深基坑、高支模、起重设备、脚手架以及高坠安全隐患加大排查,同时对企业和项目负责人带班情况、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到岗情况、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措施、消防安全等重点检查。三是及时整改,形成检查闭环。2023年,我局对全区建筑工地进行了24次安全综合检查和专项检查,共发现安全隐患47处,主要为施工作业时未戴安全帽,施工用电乱搭接、临边防护不符合要求、消防防护设施落实不到位等情况。对于能够立即整改的,要求立刻整改,对于不能立刻整改的,下达整改通知书,实行“五定”制度(定人、定车、定岗、定时、定责),确保安全隐患能够得到消除。
七.服务群众促进高质量发展情况。
1.治欠保支。一是强化源头治理,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强对兼职工程项目的监督,严格落实建筑施工许可制度,规范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的市场行为。加大对违法发包、转包、分包等行为的查处力度,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发生。二是联合市住建局、市人社局、区人社局等相关部门,对建筑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进行排查整治,对存在拖欠行为的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依法依规进行处理,督促及时支付拖欠工资。三是完善保障机制,加强工资支付监管。要求施工单位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要求施工企业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四是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广泛宣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和农民工的法律意识,同时积极引导农民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利益。
2.优化营商。一是实行“无事不扰、首次不罚”制度,减少对企业和项目建设的干扰。除开上级部门部署的检查及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创文创卫等必要检查外,不开展调研、检查活动。全面落实“首次不罚”,对建筑工地施工现场轻微违反安全生产规范的行为,实行口头警告、责令整改等措施,不予以其他行政处罚。二是简化审批流程,提高服务效率。对涉及本单位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和优化,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限,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三是优化服务举措,主动服务企业。我局建管中心工作人员多次主动上门为企业提供政策咨询及技术指导等服务,及时了解企业的需求和困难,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2023年6月,位于长乐山工业园区的博益环保固废综合利用项目,由住建部门和规范部门共同助力,改串联审批为并联预审,仅用3个工作日完成全部审批工作,实现了“六证同发”顺利投产,为下陆区域经济增长做出重要贡献。
八.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存在问题
1.监管执法力量有欠缺。一是关键岗位执法人员数量不足,目前我区建管中心承担主要监管执法工作的人员仅2名(其余为离退休人员),除承担工地安全监管工作外,还兼顾电梯加装、排水许可、消防审验、施工许可等多项行政审批工作。二是监管执法人员专业知识有限,对于较深较隐蔽的风险隐患不能及时辨识排查,对于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带来的风险挑战不能准确把握。
2.隐患排查区域存在薄弱环节。各监管单位在执法检查过程中,首先聚焦关键点和事故易发、危害较大的区域,检查时侧重关注施工区域,对于未施工区域、员工生活区域的隐患检查,容易忽视,形成盲区。
3.企业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自主意愿不强。通过前期动员部署,企业可以履行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监管执法部门交办的隐患排查,及时完成隐患整改,但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积极主动性还不够,存在一定的侥幸和怕麻烦心理。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进一步夯实我区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基础,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区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我局将总结相关工作经验与不足,重点落实以下几点工作:
1.抓安全主体,强化和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成员单位安全监管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加大安全监管队伍建设。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改善安全生产环境,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加强日常安全管理,减少“三违”行为,从根本上消除安全隐患。
2.抓隐患排查,确保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到位。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强化对各类安全隐患的事前监督管理,加强对安全事故隐患的跟踪督办,及时解决和消除事故隐患,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3.抓宣传教育,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制度,提高企业管理人员素质和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4.抓监管执法,规范行业安全生产法治秩序。深入打击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实现依法生产、安全生产。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明确责任,用严格执法来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要在各司其责、依法履职的同时,积极开展联合执法,加大“打非治违”工作力度,切实增强安全监管的效能和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