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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陆区残联2021年“阳光家园计划”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规范化健康发展,更好地为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帮助他们克服社会认知和参与能力以及自理能力方面的障碍,平等参与社会生活,根据市残联《关于开展2021年度城区“阳光家园计划”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的·通知》(黄残联发〔2021〕6号),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实施“阳光家园计划”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的重大举措,是公共财政直接投入残疾人保障与服务的政府阳光工程,是推动建立残疾人特殊保障制度的民生大事,着力改善处于就业年龄的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状况。

二、服务范围及对象

居家托养:由各街道、社区通过摸底筛查选出的103名有托养需求且处于就业年龄段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

三、服务时间及标准

居家托养:服务时间为2021年8月至2022年3月,每人每月服务不少于2次,每次服务不少于3小时,全年服务时长75小时,按照每小时30元的服务标准,每人每年费用2250元。

四、申请资助的条件和要求

(一)申请资助的居家托养残疾人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家庭成员中的智力、精神残疾和重度肢体残疾人及同时存在智力或精神残疾的多重残疾人处于就业年龄段且无业无固定收入,长期需要专人照料、药物支持、功能训练等人员。

2、需持有下陆区户籍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

(二)申请资助的要求:

1、申请资助的残疾人家庭据实填写《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申请审批表》;

2、区残联将家庭和残疾人基本情况实时录入系统,凡涉及“残疾人证编号”的,一律使用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编号;

五、服务内容

居家托养服务的内容范围包括: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提供疾病诊治、护理、康复指导等,基本生活照料。社会适应能力辅导和运动功能训练等方面服务。

六、工作要求

(一)健全工作机制

要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共同监督的要求有序推动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立足当前实际,制定并落实相关实施方案。要充分发挥残联桥梁扭带作用,与财政等相关职能部门和社会力量兴办的托养服务机构加强沟通协调,支持并培育承接托养服务的社会力量发展壮大。

(二)全面摸清底数

区残联要认真做好各项数据统计之间的比对和分析工作,充分利用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年度动态数据,全面、清晰地掌握残疾人托养服务需求、从业人员情况和托养服务机构数量及分布情况。

(三)严格监督管理

严格遵守相关财政财务管理规定,确保资金规范管理和及时使用,不得挪用、留滞。各街道、社区要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区残联要按年度开展检查评估,督促落实情况。区残联要按规定公布相关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安全。

(四)加强宣传培训

要充分利用互联网时代的新媒体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的宣传,积极发挥“阳光家园”标识(logo)的视觉影响力和公共财政支持的阳光示范项目作用,加强舆论引导,主动回应群众关切,引导社会关注。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并参与残疾人托养服务的良好氛围。


下陆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1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