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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陆区人民政府 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实施情况审议意见处理情况的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

2019年10月29日,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区政府在收到下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实施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后,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审议意见,现将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法》宣传教育力度”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

一是利用媒体加强宣传。充分发动职能部门、各新区、社区、企业利用网络、报纸、横幅、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开展宣传,悬挂横幅100余条,印制宣传海报800余份,元旦、春节期间通过移动公司发送短信12万条,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同时发动媒体对一些学习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行动快、效果好、创意新单位和企业进行宣传报道,在全区掀起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的热潮。

二是利用活动加强宣传。积极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宣传,五大新区、职能部门、企业800人参加了宣传咨询活动共制作宣传展板30块,发放安全生产宣传资料50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问题300余条。12月4日,中冶南方气体公司等企业开展了《宪法》宣传日集体宣誓活动,对《宪法》《安全生产法》进行宣传,在职工中普及安全生产知识。推动《安全生产法》宣传教育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加强公益宣传,普及安全知识,培育安全文化。

三是利用专题讲座加强宣传。区应急管理局结合安全生产监管实际,采取专题讲座、座谈交流等方式,对新区相关干部、社区干部应急管理业务开展培训,宣传《安全生产法》。人事就业部门把安全生产纳入农民工技能培训内容,落实从业人员各项培训考试制度。承办了全市安全生产专题培训班,对市安委会成员单位、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各城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300余人进行了培训;同时,在理工学院举办各新区、社区和区应急局安监人员培训班。
    
二、关于“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了《下陆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明确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的主体责任。

一是推动党委、政府领导责任落实。根据上级要求,研究制定了下陆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清单,将安全生产工作绩效与履职评定、职务晋升、奖励惩处相挂钩,推动属地管理责任落实。

二是推动部门监管责任落实。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要求,督促部门落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行业监管责任边界的通知》(黄下政办[2018]14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区安委会专业委员会工作的通知》(下安委[2018]2号)职责规定。

三是督促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督促企业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并在行政审批、执法监督、事故调查、宣传培训等方面发力,全面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未履行《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的违法行为,通过约谈、公开曝光、关停整改等方式予以惩戒。约谈企业负责人6人,3家企业采取断电、断气处理。今年疫情期间,紧急制止文丰机械厂、三环离合器等3家企业未经审批复工复产行为。

 三、关于“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监管整治和问责力度”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

对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应急管理部门一刻也不敢放松,多措并举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采取常态化检查与随机抽查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大排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常规检查与问题诊断相结合,2019年10月29日以来开展执法检查110次,检查企业80家,发现各类安全隐患242条,下达各类执法文书95份,查处非法生产经营行为2起。今年疫情防控期间,联合商务新区、马鞍山社区对百寿堂9号业主违规存放烟花爆竹进行查封,没收烟花50余个,爆竹96箱。案件移交团城山派出所后,对该店业主予以拘留;查处违反森林防火禁令行为3起,其中:对违反禁令居民训诫谈话3人。2月8日(正月十五),我局组织新区、社区干部对东方山、长乐山等处祖坟山火烛进行吹灭,确保了森林安全。

为积极支持全区疫情防控,争取上级物资支援 7次,向各新区(街办)、社区发放帐篷400余顶,棉大衣、棉被、折叠床500余件,全力保障一线疫情防控工作。为深刻吸取福建泉州酒店坍塌事故教训,我局牵头组织消防部门对我区7处隔离留观点、1家医疗单位和37处执勤卡点、27个社区消毒液存放点开展督导服务,排查安全隐患117条,全部整改完毕;成立了企业复工复产领导小组,对区科信局已审批复工复产的47家规上企业、33家商贸企业和133家规下企业开展上门跟踪服务,督促、指导各企业严格落实国务院《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确保企业平稳、有序恢复生产。

为充分发挥基层安全监管作用,社区实行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新区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建设,应急管理局制定了年度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执法计划。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的法律监督和民主监督。畅通舆论监督和举报投诉渠道,加大安全隐患举报奖励和举报事项查处力度。充分发挥大众媒体、行业协会、社会团体的监督作用,形成全社会参与的安全生产监督体系。

同时抓好安全生产督查、巡查、目标考核结果运用,推动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和“双约谈”制度,强化对事故多发、工作不力单位和个人的警示诫勉,保障责任措施落实、督促问题隐患整改。根据下陆区干部容错纠错机制,探索建立安全监管人员依法履职免责制度和科学问责机制,做到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

四、关于“进一步强化监管保障力度”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

一是强化领导体系建设。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工作,调整下陆区安委会成员,推动将各成员单位安全监管职责纳入“三定”规定,推动制定安全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健全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制度,完善专委会运行机制。

二是着力加强安全监管执法保障。加强安全监管执法经费、装备设备建设等基础工作,为执法检查人员配备必要的仪器设备装备,目前正为防火应急半专业队伍统一标志标识和制式服装。下一步为一线监管执法人员配备统一制式服装、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强化安全执法保障。建立安全生产执法行为审议制度和重大行政执法决策机制,完善执法纠错和执法信息公开制度。

三是着力加快实施科技兴安工程。落实《下陆区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加大投入,加快实施安全科技提升工程。扎实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在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冶金机械等典型高风险场所、道路运输等领域,大力推行计算机远程在线监控。在森林防火工作上,探索水源上山工程建设,今年投入资金30余万元,建成东方山环重点区域消防管网东线工程,安装消防栓16个、蝶阀8个,修建多处蓄水池,完成了790多米的管网建设。下一步将完成西线1800米消防管网的勘察、设计工作,随后组织安装铺设,缓解环东方山3000余亩森林的防火压力。

四是加大投入,夯实应急管理基础。遵循科学高效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的需要,配优、配强、配齐应急管理队伍。目前建立起134人的应急救援分队,区应急管理局组建一支25人的半专业化应急队伍,各新区建立20-30人、各社区8-10人的应急小分队,加上全区民兵应急队伍122人,全区建立起700余人的应急救援队伍。加大投入,增添高效的应急物资,区应急管理局新添便携式消防水泵、风力灭火机、对讲机、汽油锯、移动储水桶、割灌机等防火物资约30万元,提升了应急救援能力。下一步将建立应急指挥中心,建立无人机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积极推进消防水源上山工程建设,推进重点企业建成鹰眼系统,提高企业安全监控能力,提升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2020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