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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陆区审计局行政执法事项目录(2025年版)
序号事项名称行政执法
职权类型
执法依据承办
机构
执法备注
1对被审计单位转移、隐匿、篡改、毁弃财务、会计资料以及与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有关的业务、管理等资料和转移、隐匿、故意毁损所持有的违反国家规定取得的资产行为的行政强制行政强制(封存有关资料和违反国家规定取得的资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黄石市下陆区审计局下陆区
2对被审计单位正在进行的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制止无效行为的行政强制行政强制(通知暂停拨付或者暂停使用有关款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三十八条第三款黄石市下陆区审计局下陆区
3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审计法规定,拒绝、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的,或者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完整的,或者拒绝、阻碍检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行为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通报批评、警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七条黄石市下陆区审计局下陆区
4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审计法和审计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拒绝、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或者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拒绝、阻碍检查的,经责令改正仍拒不改正行为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黄石市下陆区审计局下陆区
5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在审计机关法定职权范围内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责令限期缴纳应当上缴的款项,通报批评,警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五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黄石市下陆区审计局下陆区
6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在审计机关法定职权范围内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责令限期退还被侵占的国有资产,通报批评,警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五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黄石市下陆区审计局下陆区
7行政处罚(有违法所得的,责令限期退还违法所得,通报批评,警告,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五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黄石市下陆区审计局下陆区
8行政处罚(没有违法所得的,通报批评,警告,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五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黄石市下陆区审计局下陆区
9行政处罚(责令按照国家统一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处理,通报批评,警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五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黄石市下陆区审计局下陆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