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无障碍阅读
  • 长者版
黄石市下陆区国防动员办公室2023年度监管工作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决定,进一步提高监管效能,营造公平竞争发展环境,按照《关于印发<黄石市国防动员办公室2023年度监管工作计划>的通知》(黄人防发〔2023〕2号)文件要求,现就2023年全区人防领域监管工作,制定计划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创新人防建设监管方式,规范人防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推行“互联网+监管”平台机制,打造公正透明,公开规范的下陆人防执法监管体系。

二、检查范围

全区内人防行业从业企业、在建人防工程、竣工人防工程、开展人民防空知识教育的初级中学。

三、检查方法

根据年度监管计划,运用省“互联网+监管”平台,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本单位执法人员名录中随机抽取执法人员进行检查。办公室负责将检查结果及时在“互联网+监管”平台公示。

四、检查事项

对省“互联网+监管”平台中认领检查实施清单中的5项监管事项实施检查。

1.对人防工程维护管理的监督检查

2.对人防工程专用设备质量的监督检查

3.对人防工程建设质量的监督检查

4.对人防警报设施维护管理的监督检查

5.对开展人民防空知识教育的监督检查

五、工作任务

(一)落实监管计划

按照年度监管工作计划要求,采取实地检查与书面检查相结合方式,落实监管事项、比例、频次和相关要求。

(二)动态更新数据

要跟进“放管服”改革要求,根据企业变化、工程进度和人事、执法证变动等情况,动态调整更新“一单两库”。

(三)强化系统运用

利用省“互联网+监管”平台开展监管执法,逐步推进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执法行为全链条线上留痕。充分运用省“互联网+监管”系统信用信息、风险预警、监管投诉等数据,开展信用分类监管,对市场主体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依法依规加强失信惩戒,减少对守法诚信企业的检查次数。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机构

要把“互联网+监管”工作作为年度工作目标内容,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和执行机构,明确职能目标和责任分工,搞好协同配合。

(二)落实责任,严密组织实施

按照“谁主管、谁组织,谁检查、谁录入,谁反馈、谁落实”监管要求,10个工作日内向被检查对象反馈检查结果,20个工作日内在网上公布检查结果,在每次检查完成后3日内在省“互联网+监管”平台录入检查信息,并将检查情况上报市国动办优化营商环境职能部门,实现随机抽查结果共享。对整改结果要进行跟踪问效,确保监管工作连续性和有效性。

(三)依法行政,强化督促落实

要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抓好执法队伍培训和经费、器材保障,依法执行行政执法裁量基准,做好行政执法案卷制作和评查,创新推动信用监管、联合监管、包容审慎监管,形成与“三项制度”衔接配套的制度体系。

附件:黄石市下陆区国防动员办公室2023年度监管工作计划表


黄石市下陆区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3年5月10日


黄石市下陆区国防动员办公室2023年度监管工作计划表

序号

监管事项

监管内容

检查对象

检查比例

检查频次

完成时限

1

对人防工程维护管理的监督检查

对竣工人防工程维护管理的监督检查

人防工程使用单位(市场主体和非市场主体)

10%

2次/年

2023年

12月20日前

2

对人防工程专用设备质量的监督检查

对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企业生产安装质量的监督检查

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生产企业出厂产品质量及项目安装质量(市场主体)

10%

2次/年

2023年

12月20日前

3

对人防工程建设质量的监督检查

对在建人防工程建设质量的监督检查

人防工程建设单位

100%

6次/年

2023年

12月20日前

4

对人防警报设施维护管理的监督检查

对人防警报设施维护管理的监督检查

人防警报设施设点单位(非市场主体)

100%

1次/年

2023年

7月13日前

5

对开展人民防空知识教育的监督检查

对开展人民防空知识教育的监督检查

辖区初级中学(非市场主体)

25%

1次/年

2023年

9月30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