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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下陆区统计调查单位“双随机、一公开” 部门联合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和


各街道(园区)

现将《下陆区统计调查单位“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监管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下陆区统计局      下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15


下陆区统计调查单位“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监管工作

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黄石市统计调查单位“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监管实施方案》黄统计发〔2022〕3号文件精神, 切实加强我区统计调查单位管理,不断提升统计源头数据质量,优化营商环境,结合我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履行统计监督检查职能,全力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督导调查对象依法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二、组织实施

按照《黄石市统计调查单位“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监管实施方案》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要求,积极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检查工作由区统计部门牵头,区市场监管部门配合实施,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方式进行联合检查。

(一)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检查对象为统计调查单位,具体包括辖区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有资质的建筑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企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有开发经营活动的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等“四上”法人单位。通过工作账号登录湖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监管平台”),从建立的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对象,完成的抽查比例不少于1%。对同一统计调查对象,要避免重复检查,原则上一年内统计执法检查次数不超过一次。

(二)随机匹配检查人员。结合实际,区统计、区市场监管部门应及时将检查人员名单按统一的数据标准和格式规范,录入区级监管平台,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并将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进行随机匹配。

三、工作部署

(一)动员部署阶段(1至5月)。区统计、市场监管部门做好检查准备,对检查对象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库进行更新完善,制定年度实施方案,开展动员部署,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

(二)联合检查阶段6月至10月)。由区统计部门牵头发起年度检查,抽取检查对象,两部门各自随机抽取检查人员,形成联合检查组,组织业务培训,开展联合检查。检查按照实地检查的方式进行,并告知检查对象提前准备相关资料。对检查发现的相关问题,要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检查结束后,检查人员应如实填写《双随机抽查实地核查记录表》(详见附件1),并由企业在场负责人签字和盖章确认。

(三)总结阶段11月)。全面总结工作经验做法,进一步完善随机抽查监管办法,细化完善抽查工作各项流程,努力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

四、检查内容

(一)统计部门检查的内容。检查调查单位依法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以及统计数据质量情况。主要包括检查原始记录、统计台账是否依法设置;检查统计数据质量情况,是否依法真实、准确、完整提供统计资料。

(二)市场监管部门检查的内容。对被抽查企业的登记事项、公示信息进行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根据本实施方案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下陆区“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局机关相关各科室科室长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办公室。领导小组要加强与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提前做好数据共享、信息互通工作,全面细致开展检查。

(二)严格落实责任。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大力推广“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问题,要依法采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立案调查等后续处理措施,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进行处理。有行政处罚的,要将行政处罚信息归集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北)和省信用信息系统共享平台,向社会公示。

(三)严肃抽查纪律。执法检查人员对被抽取的市场主体实施检查时,不得妨碍市场主体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收受市场主体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对抽查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和违纪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四)强化信息报送。统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检查人员按照检查工作规范要求认定检查结果,并于检查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录入省级监管平台。《“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汇总表》(详见附件2)分别于6月30日、10月30日前报送市统计局。

下陆区统计局联系人及电话:李天天6577278

下陆区市场监管局联系人及电话:周莹,6577526    

附件:1.“双随机”抽查实地核查记录表

           2.统计调查单位“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汇总表


附件2

统计调查单位“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汇总表

单位

抽查户数

抽查结果

处理结果

未发现问题

未按规定公示应当公示的信息

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

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

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

不配合检查情节严重

未按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

发现统计数据质量问题

发现问题待后续处理

其他

责令改正

立案查处

列入异常名录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