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无障碍阅读
- 长者版
名 称: 黄石市下陆区审计局对下陆区2021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进行审计的通知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2-41722 发布日期: 2022-05-05 发布机构: 下陆区审计局
文 号: 文件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税务 所属机构:
黄石市下陆区审计局对下陆区2021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进行审计的通知
黄石市下陆区财政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2022年度下陆区审计项目计划安排, 我局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22年5月10日起,对下陆区2021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现场审计,必要时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者延伸审计(调查)相关单位。请予以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包括电子数据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审计组组长:刘明
审计组成员:张嗣奎、汤景才、江凤翔、夏文静
保密员:张嗣奎
附件: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
黄石市下陆区审计局
2022年5月5日
附件
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
一、严禁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
二、严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
三、严禁泄露审计工作秘密。
四、严禁工作时间饮酒和酒后驾驶机动车。
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
一、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餐饮、交通、通讯、医疗等费用。
二、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
三、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
四、不准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
五、不准利用审计职权干预被审计单位依法管理的资金、资产、资源的审批或分配使用。
六、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
七、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干预审计工作。
八、不准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对于违反上述纪律者,视情节轻重作出处理;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予以追究。
举报电话:0714-6577269(区审计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