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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陆区司法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4年,区司法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司法局的关心指导下,以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为统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下陆,扎实推进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2023年、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获市长及分管市长批示;争取上级转移支付127万元;荣获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智能化建设先进单位。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党的领导,把牢法治政府建设正确政治方向。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党组扩大会学习“第一议题”13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12次,开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宣讲及党纪学习教育纪律党课等2次。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共对15余部法律法规进行了学习。组织召开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会议,制发《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工作的若干措施》,修订完善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工作规则、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办工作细则。开展“一规划两方案”实地督察、《长江保护法》以及涉企执法司法专项督察,向相关部门发送了5份整改工作提示和2份法治问题督办函,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

(二)抓实行政执法监督,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制发《关于分解落实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及行政执法质量工作任务的通知》,推动建设区、街道两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推动实现全方位、全流程、常态化、长效化监督。全年办理行政执法监督案件40件,评查行政执法案卷20余份。组织各街道及区直行政执法部门共计31人参加2024年“行政执法证和行政执法监督证”考试,通过率为100%;组织各街道及区直行政执法部门参加公共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及行政执法技能培训,每人每年学习时长达60学时。

(三)强化行政复议应诉,提升行政争议化解质效。全年新收行政复议申请31件,其中受理29件,不予受理2件。通过调解、和解方式结案17件。新收行政诉讼案件11件,同比减少76.09%。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挂牌成立行政争议化解工作室,全年化解行政争议9件。

(四)加强矛盾纠纷化解,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五情”处置机制为抓手,全力打造人民调解工作新亮点。2024年,全区各级调解组织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2730件,调解成功2687件,调解成功率98.42%。“五情”工作开展以来,矛盾纠纷调处案件下降31.10%,源头治理初显成效。

(五)落实特殊人群管教,助力平安下陆建设。2024年以来,对全区在矫的社区矫正对象累计走访摸排378人次,组织各司法所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两节”“全国两会”警示教育活动5场次,共计464人次;开展电信诈骗类社区矫正对象“靶向教育矫正”集体教育6场次,共计623人次。目前在册社区矫正对象88人,安置帮教人员403人,其中刑满释放241人。2024年,无脱管、漏管现象发生,无重大刑事案件和严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事件发生。

(六)持续提升惠企效能,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组织清理全区政府规范性文件16件和涉及经营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文件28件,行政规范性文件14件继续有效,2件废止失效,全部按时备案和公开。区委依法治区办制定并发布了《全区政法机关进企业“优化法治环境服务企业发展”工作方案》,区司法局等五家政法部门全面走访企业,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走访企业7464家,收集并整改问题8条。

(七)增强服务惠民意识,提升法律服务质效。持续推进“八五”普法规划,全年共开展各类普法宣传200场次,受众3万余人次。持续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培养“法律明白人”111人,全年组织“法律明白人”开展线上线下培训11次,开展户外宣传活动18次。着力推进“法援惠民生”专项活动,全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91件,其中民事法律援助23件,刑事法律援助466件,办理法律援助事项2713件。下陆区法律援助中心为未成年人江某涉嫌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提供法律援助法律援助案件入选全省法律援助百优案例。《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的“下陆模式”》列入黄石市“法治惠民”实事项目。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依法治区办统筹协调权威仍需加强。区司法局目前承担区委依法治区办议事协调机构工作,但日常推进工作、部署任务时,仍存在力度不足、权威不够的问题。如:开展《长江保护法》专项督察时,部门协同不足,工作推进不动的问题仍然存在。

二是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存在差距。按照法治建设和司法行政的工作要求,基层司法所在街道法治建设和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日益明显,但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仍存在较大差距,司法所办公场所用房合并办公等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需要进一步加大解决力度。

三、2025年工作谋划

(一)持续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始终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在全系统深化理想信念教育、政治机关意识教育,抓实政治建设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加强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激励干部敢于担当、积极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持续抓好经常性纪律教育。

(二)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区。全面加强法治建设督察力度,用好法治督察,督促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持续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有力提升各级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全面落实《司法行政系统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清单》,纵深推进政法领域改革,进一步促进执法司法规范化,推动在法治轨道上持续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大力优化公共法律服务。确保公共法律服务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办好法律援助案件,做到应援尽援,为困难群众、弱势群体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帮助。深入开展律师进企业、进社区等活动,面对面服务群众。依托“八五”普法活动开展,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四)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社会稳定中“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加强对调解员的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升其服务人民群众的能力和水平;利用好综治中心新设立的行政争议化解工作室,最大限度把行政争议化解在源头,解决在基层,以“案结事了”为目标,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真正做到“综治中心解民忧”。

(五)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加快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积极与发改、财政对接沟通,争取向上资金支持,争取2025年完成司法所改造项目建设并达标验收。

(六)强化特殊人群教育管理。将社区矫正人员报到、走访、请销假等社区矫正监管制度落实、落细。加大跟踪管理,严控重点对象,做到社区矫正人员不脱管、不漏管、不失控、不参与群体性事件,确保社区矫正工作持续安全稳定。加强社区矫正队伍执法业务培训,增强刑罚执行水平。

(七)积极参与全区重点事项攻坚。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认真参与重点事项攻坚工作,努力为首善下陆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和优质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