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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陆区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法治建设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决策部署,精心谋划、狠抓落实,以强力举措全面推进法治建设,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为重点,全面推进法治建设,确保行政主体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我区2021年法治建设工作得了较明显的成效。现将我区2021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建设基本情况:

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区司法局结合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司法行政部门2类重点案件及评查重点,部署开展“纸面服刑”清查工作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全面排查整治工作2013年-2020年以来系统内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大起底、大排查行动,共查阅421份社区矫正对象档案,其中有假释 20人,暂予监外执行13人,居住地变更3人(省外2人、省内1人),请销假35人次。截至目前,接收社区矫正对象91人,解矫社区矫正对象88人,在册社区矫正对象65人。其中:管制0人,缓刑63人,假释2人,暂予监外执行0人。

法律服务工作,截止11月底,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02件,其中民事法律援助案件31件,刑事法律援助案件269件,行政法律援助案件2件,办理其他法律援助服务事项3736件。

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区司法局结合辖区五星级法治文化小区——龙湾一品法治文化小区,成立辖区首个物业纠纷调解委员会,聘请调解专家常驻,截至目前,该调委会已成功调处290起大大小小的物业矛盾纠纷,辖区物业矛盾纠纷频发态势得到了有效遏制。制定印发《关于调整下陆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的通知》,从制度上对辖区各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和调解员进行调整。截止11月底,全区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279件,调解成功1262件,调解成功率98.6%,协议履行率100%。

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截止11月底,区司法局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48件,已办结案件46件,其中协调申请人自行撤销21件,正在办理案件2件,答复市局行政复议2件,协调市局行政复议1件,协调市局完成撤销1件;行政诉讼案件共 40 件。

法治宣传工作,大力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区司法局配合区妇联组建下陆巾帼法律宣讲团,开展庆祝建党100周年“奋斗百年路,巾帼与法同行”主题宣讲活动。结合“学雷锋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建法律服务志愿服务队,在下陆广场、青龙大厦公交站台和团城山武商量贩门口设点开展咨询便民服务,进行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结合宪法宣传周活动,组织全区24家机关单位在下陆广场开展“宪法进机关”宣传教育活动,围绕“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为主题,采取集中设点、自主宣传的形式,结合部门职能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各具特色的普法宣传活动。

规范性文件工作,区委办全年向市委法规室报备规范性文件8件,区政府(政府办)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报备1件。

扫黑除恶工作上,区法院被湖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评为2018年至2020年度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2018年至今共受理涉黑涉恶案件12件(涉黑案2件,涉恶案10件),审结1276人(涉黑案2件40人,涉恶案1036人),判处财产刑金额4726.12万元,已执行1104.94万元,深挖涉黑涉恶案件中的违法违纪线索77条。执行涉黑恶收案10件,执结2件(终本5件),涉财产刑金额4200.15万元,已执行到位金额1297.65万元。

执法监督上,区检察院共计受理涉企民事案件线索10条,发出检察建议10份,受理涉企行政案件线索6条,发出检察建议6份,化解行政争议2件,支持起诉3件。公安分局组织开展接处警、受立案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清理活动,清理104起问题(其中接处警22起,行政案件16起,刑事案件66起),目前已整改103起,未整改1起;组织开展涉企案件评查、涉企执法突出问题清理活动,共评查2020年度涉企行政案件7起(局裁),行政许可3起,已整改完毕。

一、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加强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绝对领导

(一)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将依法治区、依法执政与依法行政有机统一,全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实。全区政法部门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湖北省实施〈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细则》,将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作为学习的重中之重,在常委会上向区委汇报《下陆区2020年法治建设情况》

(二)将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上半年,以为期4个月的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全面能提升政法队伍政治素养。一是抓好集中学习。举办了为期3天的第一期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专题读书班,习近平法治思想讲座场次举办延安整风专题讲座3场,召开警示教育大会7场,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系列必读书目。二是突出专题学习。根据中央、省、市委关于党委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讲党课的统一要求,区委书记和政法委书记分别讲授了专题党课,区纪委书记、监委主任作了专题廉政教育报告,学习教育期间,区委书记讲党课1次,政法各单位“一把手”讲党课6次,区纪委书记作廉政报告1次。三是统筹结合学习。将学习教育与党史教育、“思想破冰,引领发展”主题活动结合起来,通过支部主题党日、观看警示教育片、选树英模、举办英模报告会、参观刘伦堂陈列室等方式,分别组织全区250余名政法干警开展学习教育,全区政法干警撰写心得体会514篇,政治轮训干警参学率100%,做到了学习教育全覆盖。

(三)严格部署法治建设工作健全法治建设领导协调机制,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先后组织数场《民法典》相关法律进社区、进企业,为《民法典》的具体实施营造良好氛围。着力推进党务公开,对政府门户网进行更新,通过单位党务政务公开栏以及政府门户网等载体对党务相关内容进行公开。

二、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

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坚持重大法治事项集体研究,政府常务会议多次研究部署法治工作,重大行政决策类政府常务会邀请司法局及政府法律顾问参加,提出法律意见建议。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制度、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率达到100%,行政首长严格实行末位发言。

)突出制度建设,提供制度保障。

下陆公安分局深化受立案和刑事案件“两统一”改革,组织贯彻落实《公安部刑事案件管辖分工规定》、《湖北省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裁量权细化标准》、《打击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法律汇编》、《涉枪涉爆等危险物品犯罪刑法规范总整理》等相关规定和法律指引,同时推进落实受案首接责任制,深化刑事案件“两统一”机制,推行刑事、行政案件“双快”办理机制,推进“两法衔接”工作,实行一个窗口对外。2021年建议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达到办案总量38%。

区检察院一是建立涉市场主体案件办理“绿色通道”对受理涉及营商环境类案件实行统一标注,快速流转,优先办理二是建立审判阶段刑事案件电子卷宗共享服务工作机制,实现电子卷宗高效传递和资源共享,提升司法办案的质效。并被省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采纳三是构建常态化沟通联系机制结合“双千”工作,由院领导带队到7家企业走访18次,听取企业法治需求、人才需求等意见建议四是开展法治宣传进企业活动开展法律服务宣讲5次,发放法治宣传手册230余份并通过检察建议帮助企业堵塞针对经营管理漏洞,发出此类检察建议8件,均已采纳。五是建立完善涉市场主体案件提前介入机制,将审查关口前移,加强引导侦查取证,推动案件快侦快办,降低案件比。六是联合下陆区人民法院指定了《关于建立民事行政执行法律监督工作机制的实施办法》重点开展涉市场主体、弱势群体司法保护和服务等法律监督。七是建立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工作调度会工作机制每月召开一次全院优化营商环境小组成员参加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调度会,进行统计,通报当月各部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以及“七个小专项”“八项服务机制”数据情况、存在问题以及下步工作计划,并由案件管理部门对下阶段工作做出提示,现已召开7次调度会。

区法院加强市场主体司法保护和服务的工作创新举措一是严格执行立案登记制度,立案阶段,立案人员在收到涉及企业的材料后认真审查,全面了解争议焦点,对可能造成的经济影响进行初步评估二是根据民营企业的司法需求和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引导其选择先行调解、和解、速裁、简易程序、小额诉讼以及督促程序等更为合适且便捷的纠纷解决方式,对涉产权保护纠纷案件开通立案登记“绿色通道”,优先立案、审查、保全。

区司法局一是积极推动下陆区优化营商环境民商事调解领域改革先行区创建工作,构建民商事矛盾纠纷调解平台,畅通民商事矛盾纠纷调解渠道,推进民商事矛盾纠纷多元衔接。二是组织开展我区《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清单》梳理工作,经梳理,有8个部门共26项证明类材料可实行告知承诺,已于9月6日提请区十届政府第109次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并于9月4日通过政务网将清单进行公开。三是全面梳理全区市场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免罚清单,为推行包容审慎监管,进一步细化完善行政处罚裁量权,努力为企业营造更优质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发布了《下陆区市场主体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免罚清单(第一批)》,涉及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建、农业农村、文化旅游、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等重点执法领域,共计98,及时向我区市场主体释放制度“红利”

(三)开展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下陆公安分局组织开展接处警、受立案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清理活动,清理93起问题(其中接处警33起,行政案件13起,刑事案件47起),目前已整改91起,未整改2起。

(四)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根据《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清、减、降”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部署要求,完成了与优化营商环境不一致的区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经过梳理和审核,全区2015年以来的规限性文件共14件,经清理决定对其中11件存续,1件废止(失效),2件修改。

(五)积极推动“法治体检”。结合政法队伍教育通过法治体检进企业、法治培训进基层、法治阵地进医院、法律服务送温暖、法律援助惠民生、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六项措施积极践行忠于司法、服务为民承诺,区司法局深入辖区中天机械、三木模具、恒鑫电镀等企业进行“法治体检”,了解并帮助解决经营管理和发展中的法律问题,其中,协调下陆公安分局推动解决三木模具反映的问题1起。

(六)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不断加强复议应诉相关工作的学习,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监督行政执法、化解行政争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作用。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全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持续开展“双千”活动,弘扬“有呼必应、无事不扰”的店小二精神,坚持“十必须十不准”,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2021年我区“双千”活动,共安排136家企业作为主要服务对象(其中工业69家,商贸服务业67家),组建41个工作专班,全面下沉挂点企业,开展上门走访调研和包保服务活动,全面摸清辖区企业生产经营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104个,目前101个问题已解决销号,销号率达97%(剩余3个问题为历史遗留问题)。

开展专题培训,加强政策落实。一是印发《企业复工复产政策汇编》《科技创新政策法规》《支持企业创新发展政策汇编》发放给辖区各规上企业和高新企业,结合“双千”活动,上门送《黄石市工业企业服务指南》《减轻企业负担政策汇编》《支持新一轮企业技术改造若干政策》《加快发展数字经济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的若干措施》等政策文件。二是5月份在磁湖汇以一会多项培训形式对60家企业进行了一系列的培训,即时把各项惠企政策带给企业并对企业做好指导工作,牢牢把握好了“双千”服务企业工作的宣传工作;为惠企政策落实打下了夯实基础。

深化银企合作,扎实开展金融帮扶。今年以来已举办9场政银企对接会,通过惠企贷、扶持贷、项目贷、科技贷等相结合的方式,满足各类企业资金需求。截至目前,各大银行已为辖区102余家企业放贷27.4亿元,同时还通过政银企对接会的活动契机,大力推广东楚融通平台,目前已有113家企业成功注册入驻,同时指导10家企业注册了省信用培植平台

线上线下结合,解决企业用工难题。今年以来共举办5场线下招聘会,4场“云上春风”直播带岗活动和18场网络招聘会,合计举办各类招聘27场。参加招聘会企业累计382家次,累计提供岗位12601个,初步达成就业意向815人。其中“云上春风”直播带岗招聘活动为我区首次以直播带岗的形式让企业“云”招聘,群众“云”求职,4场直播带岗招聘会观看人次均达到10万人次,反响热烈。

一企一策发力,破解历史遗留问题。已有效为华中铜业解决了厂区周边土壤污染防治问题、哈特贝尔厂区南面后山洪水治理等问题。

(二)依法履行职能,为各类市场主体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下陆公安分局:扎实开展“思想破冰、引领发展”和“双千”等活动,通过“党委成员包保、定期上门走访、问题直接反馈”建立警企直通车制度,对5家重点企业、10家重点项目建立“一企一警”沟通机制。同时组建以社区民警为骨干的服务队,以“钉钉”软件、“湖北公安政务服务平台”为依托,组建网上服务队,共走访项目企业314家次,帮助企业解决各类问题45条。开展法制课堂、反电信诈骗进企业等各类宣传活动50余场,有效提升企业管理层和员工法治意识、反诈骗意识;对新兴管业9000余万元的经济案件依法提供证据和法律方面支持,获得企业单位称赞。为黄石市大桥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中铝华中铜业挽回损失140余万元。同时,严格规范涉企警务活动,大力推行“企业宁静日”活动,坚决做到“无事不扰、有事必应”。

区检察院一是坚决打击侵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共批捕、起诉盗窃、敲诈勒索、合同诈骗等危害市场主体发展的犯罪24人。二是严格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对企业四类人员依法适用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的刑事政策,不批捕2人,不起诉15人。对涉市场主体案件当事人坚持慎重使用强制措施,对在押各类企业人员逐案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1人,防止案子办了、企业垮了。三是加大对涉市场主体各类案件的法律监督力度。依法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件、撤案3件,让企业家卸下包袱,轻装前进。四是发挥民事行政检察职能力助推企业发展,共计受理涉企民事案件线索10条,发出检察建议10份,受理涉企行政案件线索6条,发出检察建议6份。充分运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方式,化解行政争议,促进企业健康发展。通过公开听证促进和解的方式,化解行政争议2件,支持起诉3件,既维护了行政执法的权威性,又促进了企业的发展,实现案结事了。

区法院:一是在涉企民事案件执行中保障胜诉企业实现债权方面,对企业作为申请人的案件,依法运用各类执行措施,确保高效执结二是在查控和执行被执行人财产过程中,在政策和简便办理程序,缩短各类查封、冻结、扣押手续时间,为第一时间控制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方面做了很大的努力,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三是依法服务保障各类市场主体的诉权情况针对下陆区成立五个街办将全院法官及法官助理、部分审判辅助人员划分成立五个专班进行挂点提供相关法律服务,日常有针对性地开展一些法律知识讲课;对院长挂点的企业适时地了解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疑难困惑并提供相应的法律帮助对涉企案件开展经济影响评估情况四是建立企业财产保全担保联动机制在诉讼保全环节,坚持审慎谦抑,平等保护,严格审查,依法适用,对涉企案件的保全措施,坚持“经济合理原则,严禁超标的保全”的理念,对涉案企业有多项财产可供保全的,在确保实现保全目的的情况下对涉案企业生产经营必须的财产,在有其他财产可供保全的情况下一般不予保全,最大限度减少保全措施对生产经营的影响执行过程中,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灵活运用查封措施,在不影响债权实现的前提下,选择对被执行人企业生产经营较小且方便执行的财产对能“活封”的财产,不进行“死封”,使查封财产能够物尽其用,避免社会资源浪费。

区司法局:开展合同履约专项清查工作,通过在全区范围内定期开展合同履约专项清理清查,依法保障区政府与民营企业签订的合同履约或作出的各类承诺兑现,对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签订的政府合同(区政府与民营企业签订的合同或者协议)进行专项清理清查。全区共清理了196项合同,涉及到东街办、老街办、新街办、团街办、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区科经局、区水湖局、区住保局、区招商中心及长乐投资公司等11个部门及平台公司。合同当事人基本上能做到及时、恰当地履行合同约定义务,不存在违约情况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尚未发现影响合同正常履行的风险情形。

(三)坚持严和实的基调,推进“放管服”改革

一是全面推进减审批时限。对标深圳、杭州、广州、南京等先进地区,全区28家单位719个依申请及公共服务事项,硬减承诺审批时限11765个工作日。二是大力推进减审批流程。已开通“一事联办”主题8项;在100 个“一事联办”目录清单中,下陆区责任分工的10个高频“一事联办”事项办事指南已完成编制。三是深入推进减审批材料。持续推进市县两级应收证照全面汇集。对照省级下发的《可调用证照类型清单》,按时归集率、修复率皆达100%。目前,共享证照减材料事项占比26.7%,区直部门标注“免提交”材料占材料总数83.59%。对照《51本高频电子证照清单》开展自查自纠,完成街道、社区办事材料“免提交”规范化标注;区直部门“硬减”材料占比已超过6%。四是持续推进减跑动次数。我区政务服务大厅和杭州东路社区便民服务中心设有自助服务终端,方便群众自助办理查询;与邮政快递合作,让办理结果“快递送”,实现审批服务“零跑腿”;加入“云上办”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合作,梳理出下陆区“云上办”第一批“跨省通办”事项23条,且已报送“跨省通办”办事指南,并已设立“跨省通办”窗口。

三、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打算

在推进法治建设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对标新发展阶段新任务新要求,司法理念更新不快、领悟不深、掌握不透;二是在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中,联动机制还不够健全,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等机关还没有形成足够的合力下半年,我区将从以下几方面发力:

一是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一窗办理、一网通办”等水平,着力构建群众满意的政务服务,扎实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和告知承诺制各项工作,做到“清单之外无证明”。健全守信践诺、失信联防等机制,加快建设诚信市场、诚信社会、诚信政府,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信用惩戒格局,政府职能部门要带头守法、讲法,带头讲诚信、守约定。全面加强法律服务,持续开展“法治体检”“法律进企业”等活动,为企业经营提高优质法律服务。

二是全面推行法治政府建设。以积极创建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和为抓手,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积极创建。规范行政决策程序,科学确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认真落实各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细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流程和规则,提升决策有序化和规范化水平。突出抓好合法性审查工作,坚持把合法性审查作为前置条件,完善审查程序,加强部门内部法治机构建设,发挥好法律顾问作用。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自觉接受各类监督,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强化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坚决打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依纪依法惩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行为,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三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全面落实改革任务,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完善法官检察官遴选、入额院庭长办案等制度,坚决执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确保每一起案件质量经得起法律、历史和人民的检验。全面强化司法监督,加强审判权、检察权运行的监督管理,健全审判人员、检察人员权责清单,建立领导干部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干预过问案件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司法机关要自觉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严格落实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制度,依法依规公开审判流程信息、裁判文书等司法信息,

四是着力构建普法依法治理新格局。深入开展全民普法,扎实开展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不断增强人民群众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不断夯实主体责任。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和法治文艺创作,积极推进法治街道、民主法治示范社区等创建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