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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情况报告

近年来,我区大力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坚持规范行政执法、规范行政应诉、规范行政复议、规范文件制发、规范制度建设,在法治政府建设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促进了法律思维不断前移、法治重心不断下沉、法治监督和法治建设力度不断加强,推动下陆区法治政府建设向前迈进,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建设法治下陆作出积极贡献。现将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思维不断前移

1、广泛开展法治宣传

制定落实了《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为增强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观念,推进法治下陆建设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推动落实了《开展“一月一法”法治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配合区委宣传部将法律法规纳入中心组学习内容,提高领导干部的依法决策水平。积极开展“幸福家庭•与法同行”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5.18职工维权”、“12.4宪法宣传日”等普法宣传活动,在特定的时间结点,引导公民维护社会秩序以及自身合法权益。

2、严格合法性审查

坚持重大决策事项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开展证明事项清理工作,杜绝随意将行政机关的核查义务转嫁给群众和企业,杜绝“证明我是我”等奇葩证明的出现。继续开展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做好规范性文件的修改、清理工作,探索建立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监督机制。

3、健全法律顾问制度

联系磁湖律师事务所、鸣伸律师事务所两家律师事务所与区政府签订《常年法律顾问合同》,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同时督促全区各相关单位做好法律顾问聘请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单位,聘请法律顾问或者设立公职律师,为重大决策、日常管理等提供法律咨询、建议和意见,保证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

二、法治重心不断下沉

1、强化执法队伍建设

做好全区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清理工作,组织开展执法证考试办证工作,严格按照省市要求,限定办证人员范围,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全面实施行政执法人员上岗和管理制度。经过区编办、区财政局、区政府法制办、市政府法制办逐级严格审核,近两年全区共有72人通过审查,2017年、2018年分别组织56名、7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全省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参考率分别达到87.5%、100%。2017年51人通过考试,考试通过率达到91.1%。

2、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根据省市的统一安排,制定下发《关于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对教育、城管、工商、公安、发改等15家行政执法单位开展专项治理。在本次专项治理工作中,自查及检查共发现问题674起,其中涉及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事项,下发通报3件、诫勉谈话1人,解除劳动合同2人,并向上级报送典型案例一例。针对专项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各主管部门认真总结经验,扎实进行整改,并形成报告报送上级法治机构。

3、规范开展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强化行政复议工作人员的法律教育培训,选派优秀干部参加省市法制办组织的行政复议学习,明晰行政复议具体流程,规范区级行政复议程序,强化复议效果,提高办案效率,加大行政复议综合纠错力度,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的维护稳定的作用。2017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4件,按规定不予受理3件,依法答复4件;2018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件,申请2件,依法答复2件;收到市级行政复议以下陆区政府为被申请人的有1件。积极参与行政应诉、依法做好答辩举证工作,2017年、2018年两年下陆区共收到行政诉讼案件116件,截至目前对方撤诉69件,经省高院终审判决胜诉46件,在审1件。

三、法治监督不断深入

1、开展《行政诉讼法》执法检查 

对辖区内的“五大新区”、政府行政单位等部门,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执法检查活动。通过调阅了各单位贯彻落实《行政诉讼法》的相关案卷,召开了涵盖社会各界人士的座谈会,暗访抽查了环保分局、城管局、旅游新区、财政局、民政局、区就业局等部门,通过对《行政诉讼法》基本知识进行问卷摸底、走访调查等方式,让各个单位、部门的领导干部逐步转变观念认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教育行政执法人员增加依法行政意识,自觉克服求稳怕败思想,放下包袱,轻装上阵,积极履行应诉的法定义务。

2、积极探索行政公益诉讼工作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最高人民检察院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开展公益诉讼试点,下陆区检察院被确定为试点院。区检察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积极摸排线索,强化内部配合,争取上级指导支持。截至目前,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7件,发出诉前检查建议7份,均已回复,省院已批复同意起诉2件,目前这两起案件都已经判决。

四、存在问题及建议

1、少数行政部门依法行政意识不强,依法行政意识淡薄。有些部门存在执法水平不高,执法行为不规范,执法程序不到位现象,在执法过程中,没有充分交代行政管理相对人享有的各项权利,有的案件卷宗材料不全,文书不规范;有的适用依据错位,处理不当等。

建议:深入推进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各部门的年度考核体系,梳理分解行政执法岗位职责,完善行政执法内部工作程序,健全评议考核制度、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案卷评查制度等。

2、业务人员力量不足,执法检查很难开展。目前区政府法制办没有专职工作人员,区机关符合公职律师的人选也较少,从而造成区政府法制办作为行政执法的主管机构的权威性、影响性不强,开展行政执法检查的活动偏少。

建议:选派1-2名通过司法考试的机关工作人员担任公职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