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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第十五届人大第二次会议第106号建议的答复
王志芳代表:
您在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中提出的关于《完善社区物业管理》的建议我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小区物业和规范性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其次您所提到的业主消费认识不够、物业企业管理不规范、服务水平不高等问题确实存在,有些小区的物业管理由社区负责,未选聘正规的物业公司服务小区,即使选聘了物业公司也未按标准化服务水平对小区进行管理,导致物业管理问题不断,一定程度上激化了业主与物业的矛盾,影响了居民幸福感指数的提升。
物业纠纷问题种种,但根本问题还是历史遗留和新旧机制管理衔接存在一定的问题。目前,您的建议非常切合市委市政府以及区政府推进基层治理改革的相关意见,我局已多次组织召开“优质物业进小区工作推进会”、“物业小区管理工作推进会”,同时与区直部门联合印发出台多个文件及改革措施,如与区文明办联合印发的《关于授予宏维星都等28个物业小区“下陆区文明示范小区”的通报》、与区民政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下陆区业主委员会运行规程(试行)>的通知》、与区委组织部和区民政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党建引领“三方联动”机制>的通知》,市发改委也印发了《黄石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通过党建引领“三方联动”机制提升基层社会治理工作质效,包括依法依规成立和运行业委会、强化信息公开制度、建立物管与业委会的对话机制、规范物业行业管理制度、推动执法进社区、加大司法调解力度、采用星级评比红黑榜等内容,从源
头上减少问题数量,督促物业企业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增强规模效应和企业自身优势,激励物业公司比优比先的同时,帮助业主既能树立“花钱买服务”的观念,又能主动和支持缴纳物业费。
王志芳代表您所提建议具有共性,我局将以问题为导向,举一反三,按照实事求是、民生优先的原则,积极与相关部门加强衔接,督促、指导各街办配合落实,全面落实物业全覆盖和幸福生活“共同缔造”工作,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大对住宅小区基础建设的政策性引导,化解管理难的困局。后续的选聘物业公司、优质物业进小区以及“文明示范小区”评比工作,我局将根据实施方案认真予以组织,届时也邀请您作为考评组成员参与相关评比工作,共同促进物业管理水平的提升。
最后,再次感谢您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