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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委员第64号提案的答复
日期:2023-06-30 来源:下陆区住保局    

民进市委会:

您在市政协第十四届二次会议委员提案中提出的关于《加大老旧小区物业服务管理》的提案,我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老旧小区物业和规范性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其次您所提到的业主消费意识不足、小区治理力量单一且薄弱、物业企业管理不规范以及老旧小区设施维修难等问题确实存在,鉴于有些老旧小区的物业管理由社区负责,未选聘正规的物业公司服务小区,即使选聘了物业公司也未按标准化服务水平对小区进行管理,导致物业管理问题不断,一定程度上激化了业主与物业的矛盾,影响了居民幸福感指数的提升。

老旧小区管理难题种种,但根本问题还是历史遗留和新旧机制管理衔接存在一定的问题。目前,您的建议非常切合市委市政府以及区政府推进基层治理改革的相关意见,我局已多次组织召开“优质物业进小区工作推进会”、“物业小区管理工作推进会”,同时与区直部门联合印发出台多个文件及改革措施,如与区文明办联合印发的《关于授予宏维星都等28个物业小区“下陆区文明示范小区”的通报》、与区民政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下陆区业主委员会运行规程(试行)>的通知》、与区委组织部和区民政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党建引领“三方联动”机制>的通知》,市发改委也印发了《黄石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通过党建引领“三方联动”机制提升基层社会治理工作质效,构建协商共治格局,包括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增强物业公司因地制宜和分类管理能力、依法依规成立和运行业委会、规范物业行业管理制度、推动执法进社区、采用星级评比红黑榜等内容,从根本上改变老旧小区物业管理现状,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高效利用公共资源收益;通过多方式培育引导物业公司走向市场化发展,建立权责对等、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市场规则,保证软硬件投入兼顾,激励物业公司比优比先的同时,帮助业主既能树立“花钱买服务”的观念,又能充分调动居民参与小区治理的积极性。

民进市委会您所提建议具有共性,我局将以问题为导向,坚持实事求是、民生优先的原则,积极与相关部门加强衔接,督促、指导各街办配合落实,全面落实物业全覆盖和幸福生活“共同缔造”工作,配合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大对老旧小区基础建设的政策性引导,化解管理难的困局。后续的选聘物业公司、优质物业进小区以及“文明示范小区”评比工作,我局将根据实施方案认真予以组织,届时也邀请您作为考评组成员参与相关评比工作,共同促进物业管理水平的提升。

最后,再次感谢您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