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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八届政协五次会议第63号提案的答复
日期:2021-11-12 来源:下陆区住保局    



朱魏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指导和帮助小区设立业主委员会等工作纳入相关政府部门考核指标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按照市、区委有关基层社会治理的工作要求,我区红色物业建设各项工作稳步有序推进,其中小区业主委员会组建工作是深化红色物业重点环节。

随着城镇化建设的推进,房地产事业的不断发展,很多住宅小区应运而生,而各住宅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也成为每个业主的迫切要求。就我区已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综合情况看,部分的小区业委会成立都能够按照有关程序规范运作,选举出讲政治、素质高,组织能力强的好同志加入到业主委员会机构中来。但是,也有部分小区的业主委员会在成立过程中不能按照有关程序规范运作,出现相互推荐,导致部分业主委员会成员不愿也不会开展工作,小区的业主委员会形同虚设,从而导致小区的业主委员会没有发挥应该起到的作用。更有甚者将少数一些素质差的所谓的“能人”也吸纳到业主委员会中,打着“维护业主利益的旗号”,向物业公司、开发商提出过分的要求,以满足某个人私欲。

一是强化业委会组建流程。我区切实加强对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和管理工作的领导。在市委组织部、市住建局的统一要求下,在各街道、社区组织下,我区已成立131个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在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前,小区居委会提前介入,广泛征求全体业主的意见,将一批能力强、素质高,讲政治、会办事的同志选聘为业主委员会的候选人,在小区业委会成立过程中,政府相关管理部门全过程的把关,特别是对有关人员素质的把关。每个小区的业主委员会组成人员中,党员代表占有一定的比例,使每个小区的业主委员会真正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主力军。在业主委员会的履职过程中小区居委会加强指导和监管,定期到小区进行民意调查,对业主委员会的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按照业主委员会的成立章程定期举行改选工作。街道党工委、社区党组织领导下,基本建成街道、社区、小区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四位一体”物业管理机制;一方面把“四位一体”组织成员、社区“两委”成员熟悉物业管理工作的党员以及下沉党员委派或聘请,作为物业企业、业委会等组织的党建指导员;同时也推荐社区“两委”成员、业委会委员担任物业企业义务监督员;另一方面注重把符合条件的社区“两委”成员或网格党支部书记推荐为业委会委员候选人,通过法定程序进入业委会,积极推荐党小组长和楼栋长担任业主代表。让没有物业的小区在业主委员会的领导下加强小区自治自理,让有物业的小区每个业主和物业公司和谐相处让我们居住的小区更加安全、和谐、舒心。

二是坚持以压实责任为导向。街道、社区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坚持“抓书记,书记抓”工作要求,“红色物业”作为街道社区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重要内容;将社区物业管理工作纳入对各街道年度考核目标体系,通过月度提示、定期督查,综合评定等督办机制,形成“一盘棋”,不断深化红色物业向纵深推进。同时,以党建引领强化部门协作,以红色物业凝聚各方力量,统筹城管、民政、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街道、社区根据自身职责,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积极构建“党建引领、行业主管、部门配合、基层主抓”的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