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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06号建议的答复
日期:2024-08-16
来源:下陆区住保局
刘庆丰代表:
您在下陆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所提的《关于还建房办理“两证”的建议》,区政府转交我局办理。
您所提到的拆迁还建安置户至今未办理房产证和土地证的情况确实存在,多年未办理不动产证导致居民生活不便,上访不断,不稳定性事件频发,一定程度激化了居民与政府间的矛盾,也影响了居民幸福感指数的提升。
目前付家庄、樟树岭、青龙家园、占鲁家湾等小区不动产权初始登记已办理,需进行相关税费核算后完成产权登记过户手续;宏维星都、半山骊园、新西南国际花园等团街办与开发商就还建楼税费缴纳主体事宜在进一步协商沟通,达成一致意见后尽快办理不动产权初始登记;向家湾、张公垱等小区在收集项目土地、规划、竣工验收等相关资料,待相关资料收集齐全后按现状办理土地、规划认定和竣工备案完成后办理不动产权初始登记。目前下陆区已梳理团城山地区还建安置遗留相关问题专题会议工作任务清单并报请市政府研究解决路径。
我局将以问题为导向,按照实事求是、民生优先的原则,积极与相关部门加强衔接,力争尽快办理还建楼不动产权证。
最后,感谢您对还建房办证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望您能一如既往地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