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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6号建议的答复
日期:2024-08-16 来源:下陆区民政局    

张浩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属地管理”进行明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属地管理”体现了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管理触角延伸至基层未梢,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近年来,我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各街道(园区)、社区承担职责情况,结合部门业务实际,2023年11月23日,我局会同两办印发《<下陆区社区主责事项清单( 试行 )下陆区社区协助事项清单( 试行 )><下陆区社区负面清单 ( 试行 )><下陆区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挂牌规范及示意图><下陆区社区出具证明式样及办理流程>》的通知,制定社区主责(履职)事项清单26项、社区协助事项清单60项、社区负面事项清单18项、规范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挂牌及示意图,规范社区出具证明式样及办理流程,积极履行基层减负工作职责,促进社区回归自治本位,提升社区服务效能和群众满意度。

感谢您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支持民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