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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第43号建议的答复
日期:2024-07-08 来源:下陆区建设局    

邓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七一湖”生态廊道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收到建议后,我局安排工作人员踏勘现场,卧龙山庄侧亲水廊道与磁湖山庄侧亲水廊道存在部分未连通。经调查了解,根据市政府工作安排,“七一湖”由市城发集团负责管理、保护、合理开发利用。结合我区财政情况,我局已向城发集团反映,请市级平台公司在后期运营过程中考虑相关经费,及时解决该问题,为市民创造一个更加良好的休闲环境。

我局十分感谢您对我区城市建设事业的关心,我们将积极推进相关工作的开展。希望您能继续建言献策,以促进下陆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又好又快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