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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3号建议的答复
日期:2024-07-08 来源:下陆区建设局    

瞿刚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我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关心,广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支持是我们搞好城建工作的动力。您提出的关于修建人行天桥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白马路小学及杭州西路供电一路附近确实有修建人行天桥的客观需要。按照《城市人行天桥与人行地道技术规范 CJJ 69-95》设计原则内第5小条规定,“路段上双向当量小汽车交通量达1200辆/小时,或过街行人超过5000人/小时”可设置天桥或地道,该路段已基本达到要求。此前我局已对接市住建局相关部门,并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踏勘,初步确定新建地下通道解决学生上学、放学高峰期横穿马路的安全隐患问题,同时积极争取将该项目加入城建项目谋划表,但由于该类项目暂时没有建设资金来源,2024年暂未实施。

但秉持以为人本的城市建设原则与初心,我局仍会积极谋划并推进人行天桥或地下通道等交通设施项目,同时拓展城建思路,寻找其他解决问题的途径,以期能为民解难题办实事!

我局十分感谢瞿刚代表对我区城市建设事业的关心,我们将积极推进相关工作的开展。希望您能继续建言献策,以促进下陆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又好又快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