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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十届人大五次会议第54号建议的答复
日期:2021-11-12 来源:下陆区教育局    

徐新容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发展惠普托幼服务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广泛开展调查研究。2021年1月份市卫健局组织全市各级相关单位认真学习贯彻国家、省关于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工作的部署要求,了解群众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需求,对社会办托育机构情况进行摸底调查,为启动实施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区教育局相关负责人实地考察了辖区内四所托幼机构(红黄蓝早教中心、金豆早教中心、华美早教中心、积木宝贝早教中心),分别听取了他们关于准备开展0—2岁婴幼儿托育服务的情况、2—3岁婴幼儿教育开展情况的报告,并查看了教育基础设施的配备和托育人员资质情况。

二、提高托幼机构建设的重视程度。区教育局高度重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针对此项工作目前和区卫健局已经做了如下工作:一是与区发改局进行了沟通,完善了关于部门联动增加普惠性托育服务有效供给试点城区申报有关情况的请示和相关服务业提质扩容“领跑者”行动试点工作方案。二是0-3岁儿童照料项目纳入了下陆区部门联动增加普惠性托育服务有效供给试点城区和相关服务服务业提质扩容“领跑者”行动试点工作方案工作规划中。三是召开了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座谈会,广泛征求了各部门、社区、医疗卫生机构的意见建议,对辖区内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现状、存在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四是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健委关于印发<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要求汇总整理形成了下陆区2021年区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建议方案表和项目信息表,对各辖区内的项目进行了认真审核,必要时逐一现场查验,确保项目符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五是2021年3月2日,区教育局对辖区内0-3岁托幼服务进行了摸底,共有托育机构4家,全部是民办。建筑面积3000余平方米,可以提供1500多个学位,实收幼儿不到1000个。

三、充分利用各方面资源推动托幼机构建设。综合利用社区服务中心(站)、社区卫生服务站、妇女儿童之家、学前教育机构等公共服务资源,拓展婴幼儿照护服务功能。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指示精神,以构建“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为目标。一是加大普惠性幼儿园建设力度。深入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9年改扩建一所公办幼儿园,去年审批12家普惠性幼儿园,普惠率达到97.2%。二是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进一步完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管理办法,发挥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承担学前教育任务中的重要作用。三是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招收2-3岁的幼儿。四是利用学校闲置地盘新建公办的托幼机构,下陆小学拆除旧楼房,新建公办托幼机构,投资1014万元,建公办的托幼机构,该项目目前正在进行基础施工,预计2023年竣工投入使用,可提供幼儿学位200多个。

四、建立便利高效的监管机制。国家、省出台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职业资格的相关细则前,公安、市场监管、应急管理、消防救援等部门要依法加强监管,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推行托育继续教育制度,全市托育机构负责人、保育人员、保健人员的年度继续教育由市级妇幼保健机构负责,对托育机构负责人进行儿童保育教育、卫生健康等相关管理知识培训,对保育人员进行婴幼儿保育和心理健康知识培训,对保健人员进行卫生保健专业知识培训,培训考核合格的,发放岗位培训合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