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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下陆区民政事业“十四五”规划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4-78825 发布日期: 2021-06-18 发布机构: 下陆区民政局
文 号: 文件分类: 发文字号: 下民政发〔2021〕12号
下陆区民政事业“十四五”规划
民政工作是党和政府的重要工作,担负着保障基本民生、创新基层治理、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等重大职责使命。科学编制和实施《下陆区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对下陆区民政事业打造民生幸福标杆、助力首善城区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本规划紧紧围绕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家、省、市、区相关部署要求,结合下陆区民政事业现状和未来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在大量收集数据和广泛调研、论证基础上编制而成,期限为2021年—2025年。
一、规划背景
(一)发展回顾
“十三五”时期,下陆区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强化党建引领,保障基本民生、提升基层治理、完善基本社会服务,实现了民政事业的改革创新和高质量发展。
1.改革发展取得新成效。紧抓改革创新机遇,在社区治理、养老服务、社会组织等重点领域取得了一批重要改革创新成果。顺利完成区民政局机构改革,养老服务实现由直接服务到监督服务转变,区福利中心实行部分社会化改革,成立下陆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
2.养老服务迈上新台阶。老龄事业稳步推进,“十三五”为全区3828名80岁以上老人发放高龄生活津贴10396万元,为3245名符合条件的老人每人办理一份“鹤寿康泰保险”。积极组织辖区内老年人参加各类文体活动,在市“福彩杯”中老年人才艺大赛决赛中,2016年、2017年分别选送的《阿里郎》《三百六十五里路》荣膺一等奖,《中国梦》等5个节目获二等奖。铜都社区成功创建区级“老年宜居社区”,胜利社区地质队小区成功创建市级“老年宜居社区(小区)”。全区现有各类养老床位1216张(其中护理型床位341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35张;下陆敬老院和顺星老年公寓获得3A级养老机构;精准施策,科学防控,2020年疫情期间养老机构实现“零输入、零扩散、零感染”;康宁、孔雀苑、西花苑、柯尔山等4个社区与鄂东医养集团合作,完善社区养老设施建设,全面实行社会化、标准化运营;康宁、西花苑等社区的“爱心食堂”,为社区老年人提供助餐、送餐服务;康宁社区成功创建区级示范性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稳步推进“互联网+”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建设,下陆区居家智慧养老服务中心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为老年人提供助医、助餐、助急、助浴、助洁等居家养老服务,走出了一条“政府主导、企业支撑、市场化运作”的居家养老新路子,形成了老年人、养老服务组织、政府“三方共赢”的新模式。
3.社会救助实现新提升。“十三五”期间,三次调整低保救助标准,2016年3月、2017年5月、2019年4月低保救助标准分别从每月480元提高到580元、580元提高到620元、620元提高到650元,“十三五”发放低保金123959万元。出台《下陆区支出型贫困家庭临时救助暂行办法》,“十三五”发放临时救助金5244万元、大病救助资金2343万元、医中救助资金366万元、医后救助资金5432万元、“救急难”资金53万元、特困人员供养救助金4827万元、孤儿救助金135万元。在落实现有救助政策基础上,大力统筹组织、残联、卫健、医保、人社等职能部门资源,深度结合“党员联合、结对帮扶”、困境儿童关爱等活动,充分利用保险、慈善救助和扶贫解困资金等方式,全区已经初步形成了“分类救助、应救尽救”的“大救助”体系。落实区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精神,主动与区残联对接,按月发放。“十三五”发放残疾人“两补”2311人、10566万元。孔雀苑社区等3个社区成功创建国家级防灾减灾示范社区、铜花社区等4个社区成功创建区级防灾减灾示范社区。
4.社区治理呈现新面貌。“十三五”时期,新建长乐山社区、铜花社区、青龙山社区等9个党员群众服务中心,改扩建团结社区、石榴园等5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圆满完成2018年社区“两委”换届选举。2017-2018年组织开展社区卫生、信访、安全、控违等专项工作月度考核,取得良好社会效应,升腾了社区发展气场,营造了社区干部想干事、敢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良好氛围。每年组织社区参加区、市公益创投活动,2017年铜都社区的“美丽铜都,绿满家园”和神牛社区“帮帮爱,关爱残疾人”分别荣获全市公益创投一、二等奖。全面推行社区大党委工作机制。社区多元主体广泛参与,以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为支撑的“三社联动”社区服务机制初现雏形,社区协商工作成效初显。
5.社会工作打造新亮点。每年组织社区干部、社区工作者参加社工资格考前培训和全国统一考试,目前全区持证社会工作者78名,其中社工师(中级)7名,助理社工师(初级)71名,居于全市前列。成立全市首家社会工作者联合会,为社会工作者参与各类社会工作搭建平台。在幸福新区深化志愿者积分制管理制度试点,规范积分标准,推动积分区域内通兑、转赠互认。组织共驻共建单位以及各类行业社会组织建立志愿服务团,定期到社区开展专业志愿服务。社会工作和志愿者服务范围涵盖扶贫济困、减灾救灾、普法宣传关爱特殊人群等方面,在扩大社会参与、解决社会问题、创新社会治理、促进社会文明进步等方面发挥日益重要的作用。现在全区注册志愿者达到50000余人。完善“一个服务网络”,积极构建以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为支撑的多元协同、合力推进格局。
6.社会组织得到新发展。积极推动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两个覆盖”,健全党建工作与登记管理“三同步、五嵌入”机制,建成下陆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全面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实现小空间大释放的综合性服务功能。强化社会组织管理与协调服务,引导社会组织规范运行。现有备案的社区社会组织171家,注册成立且运行良好社会组织63个(其中民非30个,社团33个),年开展各类活动2618次,争取资金160余万元。社会组织整合了社区服务资源,提高了社区服务居民的水平,提升居民自治意识。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与服务水平不断提升。“湖北省社会组织管理”系统使用率100%,实现登记注册、变更管理等网上申报办理。严把社会组织名称关,纠正名称不规范登记5起,咨询件15起。
7.慈善公益事业迈出新步伐。“送温暖 献爱心”活动年年开展,助力贫困群众过好“两节”,“十三五”筹集和发放扶贫解困资金2517万元,“慈善一日捐”活动筹集善款605万元,为符合条件的低保户、低收入家庭、因病致贫对象争取市慈善总会“慈爱方舟”医疗救助金1051万元。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区慈善总会积极发挥慈善职能,募集了245363万元现金和大量物资,为抗击疫情奉献了爱心,交出了一份满意的答卷。
8.专项事务服务达到新水平。殡葬专项整治深入推进,查封了违规经营的集水堂墓地和官塘墓地。对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等突出问题专项摸排,重点整治。积极倡导生态葬、文明殡葬新风尚,遗体火化率达100%。对马鞍山、集水堂、官塘、长乐山等墓区开展清明祭扫督查,严防火灾等安全事故发生。依法开展婚姻登记,提升服务质量,倡导健康文明婚姻文化,深化与黄石合心心理咨询服务中心志愿者义务提供婚姻家庭心理咨询服务,“5·20”特殊登记日举行结婚颁证仪式,邀请“三八红旗手”胡海红为新人颁证。地名区划工作成绩显著,我区的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以995分的好成绩在全市首家通过区级验收。组织编撰《下陆古今地名文化选编》《下陆古今地名诗词楹联撷萃》两本书籍。出台《下陆区进一步开展不规范地名清理整治工作方案》,对普查出的“大、洋、怪、重”地名和存在涉密、敏感信息而不易公开的地名进行了筛查,共筛查出不规范地名3条、不宜公开的地名29条,重点对“中都巴黎城”进行整治。结合创文工作要求,对路名牌设置进行完善,为全区76条背街小巷设置路名牌150余块。
(二)发展形势
“十四五”时期,是我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区的五年,是我区民政事业进入新时代、开启新征程的五年,民政事业发展面临着新机遇、新任务、新挑战。
1.发展机遇
一是民政地位更加凸显。民政工作关系民生、连着民心。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区高度重视民政事业发展,就如何更好发挥民政作用提出了新的要求。民政工作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担负着改善民生、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任务,在国家开启发展新征程中,需要民政持续发挥兜底保障作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需要发挥民政在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需要发挥民政工作最基本的社会服务职能,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是民政职能更加精准。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对新时代民政工作的职能定位、着力重点、目标任务作了进一步明确,民政工作的职能更加精准、主责更加聚焦、任务更加明晰。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民政工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第十四次全国民政会议部署和《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新时代全省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鄂发〔2020〕14号)等政策文件,这些均为推动新时代我区民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三是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在全球经济放缓的同时,我国经济仍保持稳中有进,经济形势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变。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需要社会建设同步推进,这为我区民政事业发展提供良好外部条件。
四是全面深化改革为民政事业发展提供强大动力。坚持全面深化改革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之一,其重点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当前,人民群众对民生关注度越来越高,民生方面的需求越来越旺盛,需要以改革创新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以更好满意民众需求。随着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服务的政策体系不断健全,社会组织、志愿者、社会工作者等社会力量的活力得到进一步激发,为我区民政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社会氛围。
2.面临挑战
一是民政事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依然突出。受自然环境和经济条件制约,我区部分“村改居”社区的民政基础设施条件依然薄弱,财政支持力度有限,街道之间、社区之间发展不平衡。随着经济水平的提高,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与民政事业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进一步凸显,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经济困难的失能老年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仍需民政发挥兜底作用。进入全面现代化建设的新阶段,城镇化与乡村振兴深度整合,新市民融入社区、相对贫困问题治理等,成为各级政府必须应对的新课题。
二是高质量发展给民政事业发展提出更高要求。进入新阶段,民政工作内容更加丰富、工作对象更加广泛,困难群众需求向多层次需求延伸,而基层民政能力尚显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制约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基层社会治理发挥了重要作用,也暴露出我区民政领域还存在诸多薄弱环节。疫情防控常态化阶段,急需激发城乡居民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活力,建立健全社会动员和公众参与机制。应对人口老龄化,急需为城乡居民提供优质均衡有效的养老服务,提升养老服务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救援能力。这些均对我区民政事业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三是外部环境不确定性上升。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世界正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际格局和政治力量加速演变,中美贸易摩擦的不确定性以及受突发公共事件的影响,将给中国经济运行带来多方面冲击,对我区供应链、产业链和创新链的传导性、长期性影响不容忽视,国内与区内经济发展均面临新的风险挑战,经济下行压力加大,我区地方财政压力明显增大,经济发展新常态使基本民生保障任务更加繁重,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强基层社会治理,防范化解风险,民政部门任务更加艰巨。
四是下陆民政还存在短板。当前,下陆区民政事业仍存在社会救助力量薄弱、方式有限,养老服务供给不够平衡、资源碎片化,社区治理方式较为滞后、模式传统,社会组织活力不足、参与社会治理服务不够深入,慈善事业动员不够广泛、影响力有待提升等短板。
二、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自觉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对湖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民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大决策和第十四次全国民政会议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改革创新,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围绕民政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线,充分发挥民政工作的兜底性、基础性作用,坚守底线、引导预期,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着力推进我区民政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持续增进民生福祉,为全面建设首善下陆作出更大贡献。
(二)基本原则。“十四五”时期,推进“精准救助”、“科学治理”、“优质服务”的民政事业发展,应把握以下原则: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作为推进民政事业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民生民政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聚焦民政事业发展短板、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更好服务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
精准施策,提质增效。建立健全不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下大力气补短板。精准识别民政保障和服务对象,系统谋划,分类施策。推进“智慧民政”建设,合理配置民政领域公共资源,统筹推进民政工作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标准化,推动民政事业提质增效。
多方参与,共建共治。突出现代治理,坚持全民参与,强化社区治理共同体建设,更多依靠政府、社会和市场力量的合作来回应关切。坚持党建引领,推进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区公益慈善资源“五社联动”,完善群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制度化渠道,形成“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
深化改革,创新发展。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深化民政领域“一网通办”和“放管服”改革,深入推动民政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创新,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激发社会参与活力。积极推进民政工作融合发展,发挥好民政工作在社会建设中的整体效应。
(三)发展目标。“十四五”期间,下陆区民政事业发展总目标是:围绕加快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首善城区战略部署,着力完善“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社区治理、社会组织、慈善事业、社会工作、儿童保障、专项事务”八大民政工作体系,全面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保民生、暖民心、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全力打造“首善之区”“首善民政”。到2025年,形成制度更加完备、体系更加健全、覆盖更为广泛的新时代民政事业发展新格局。
1.构建“大救助”新格局,率先在“弱有众扶”领域先行示范。构建覆盖全民、公平统一、多层次、救急难、可持续的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扩大救助范围,发展“物质+服务”综合型救助,从保障基本生活向社会风险防范、发展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等延伸,切实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健全完善孤儿、困境儿童、残疾人基本保障制度,加强困境儿童福利保障基础设施建设,形成理解、尊重、关心、帮助困难特殊群体的良好社会环境。完善政府、企业和社会组织等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慈善事业新机制,加快构建具有下陆特色的现代公益慈善体系,打造慈善事业创新发展的高地。
2.构建“大养老”新格局,率先在“老有颐养”领域先行示范。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可持续、创新型发展,形成养老政策健全有力、养老服务面广多元、养老科技升级迭代的发展新格局,凝聚政府、社会、家庭三方力量,做实政府保障基本、居家社区联动、机构专业照护三种服务,形成街道、社区、小区、家庭四级养老服务网络,打造养老机构星级示范、养老床位升级建设、长者助餐提标扩面三大品牌,实施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医养结合健康养老、养老专业人才培育三大工程,提升市场环境、监管环境、友好环境三大养老服务综合环境。
3.构建“五社联动”新格局,率先在社会治理领域先行示范。推动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立完善以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社工专业人才为支撑、社区志愿者为协助、社会慈善资源为特色的“五社联动”新型社区服务模式。全面做好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促进自治、法治、德治有机结合,全面提升社区居委会精细化服务水平。强化民生微实事治理载体功能,激发社区多元主体参与社区共治活力。完善社会工作服务体系,提高对社会工作人才的吸引力,提升社会工作参与社会治理、社会服务的能力。加强党对社会组织的全面领导,提升社会组织发展质量,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作用。
4.构建“智慧民政”新格局,率先在公共服务领域先行示范。强化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先进技术运用,持续增强民政公共服务智慧化水平。升级“下陆智慧养老服务平台”。推进现代服务型婚姻登记机关建设,建立婚姻登记全程电子化信息系统,推广人性化的颁证服务。推进网上祭祀等新型文明祭祀方式。建立“老有颐养”“弱有众扶”基本公共服务清单与标准,形成多元供给、规范智能、优质均衡的公共服务标准化体系。
“十四五”时期下陆民政事业发展主要指标
序号 | 指 标 | 单位 | 2025年 目标值 | 属性 |
1 | 低保标准年度增速 | % | 不低于居民上年度人均消费支出增速 | 预期性 |
2 | 社会组织专职工作人员数量 | 万人 | 40 | 预期性 |
3 |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覆盖率 | % | 100 | 约束性 |
4 |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覆盖率 | % | 100 | 约束性 |
5 | 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实施率 | % | 100 | 预期性 |
6 | 每百户居民拥有的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 面积 | 平方米 | >30 | 预期性 |
7 | 区级公益性安葬(放)设施覆盖率 | % | 100 | 约束性 |
8 | 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 | % | 60 | 约束性 |
9 | 街道范围具备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机构覆盖率 | % | 60 | 预期性 |
10 | 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覆盖率 | % | 50 | 预期性 |
11 | 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总量 | 万人 | 8 | 预期性 |
12 | 志愿服务站点在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中的覆盖率 | % | 80 | 预期性 |
三、主要举措
(一)健全社会救助体系,筑牢基本民生保障
1.构建综合救助格局
(1)完善社会救助协调机制。充分发挥下陆区社会救助工作联席会议作用,统筹整合救助资源,加强数据共享,探索建立社会救助资源库,形成救助合力。
(2)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健全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为基础,低收入家庭和支出型贫困家庭生活救助、受灾人员救助、临时救助为补充,医疗、教育、住房、就业、法律等专项救助援助为支撑,疾病应急救助、受灾人员救助、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和临时救助等急难救助为辅助,社会力量充分参与的综合性服务救助体系。
(3)完善急难社会救助。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受传染病疫情等突然公共卫生事件影响或由于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陷入困境的家庭或个人以及临时遇困、生活无着人员给予急难社会救助。畅通急难社会救助申请和急难情况及时报告、主动发现渠道,建立健全快速响应。鼓励街道先行救助,探索开展社区居委会直接实施临时救助试点工作。
2.丰富社会救助方式
(1)扩大救助服务供给。推动救助、就业、保险、慈善四元联动,探索社会救助从生存型向预防、生存、发展全过程干预模式转变。探索政府购买服务对社会救助家庭中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提供必要的访视、照料服务。完善对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以及老年人、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的救助政策,依据困难类型、困难程度实施类别化、差异化救助。
(2)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鼓励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社会力量,通过捐款捐物、设立帮扶项目、创办服务机构、提供志愿服务等方式,参与社会救助。积极发挥志愿服务在汇聚社会资源、帮扶困难群众、保护弱势群体、传递社会关爱等方面作用。引导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和社会工作者参与救助对象识别、入户走访、建档访视、需求分析等辅助性事务工作。
(3)探索“造血式”帮扶。强化救助与就业的联动机制,举办低收入群体岗位推介会,鼓励引导救助对象通过就业脱困。探索推行对符合条件的低保家庭在街道社区参加志愿公益服务。为有需求的社会救助对象提供心理疏导、精神慰藉、资源链接、能力提升和社会融入等服务,帮助救助对象构建家庭和和社会支持网络。
3.提升救助服务能力
(1)完善主动发现机制。拓宽主动发现渠道,探索建立评估体系,构建风险预警网络,及早发现和筛查具有高风险的家庭,有效评估潜在的问题和需求,有针对性地配置救助资源,建立定期回访机制,健全返贫预警机制。
(2)优化救助服务模式。优化审核确认程序,探索推进社会救助网上办、就近办,实现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充分应用经济状况核对系统,开展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根据申请家庭的生活状况、困难程度、致困原因等进行综合评估,实现精准救助、精细帮扶。
(3)强化基层经办服务能力。加大对基层经办人员社会救助综合能力培训,提升基层经办人员的政策理解和业务熟练程度,着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素质高、对困难群众有感情的社会救助干部队伍。
专栏一:社会救助提升工程
1.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优化工作。持续加强跨部门多层次信息共享,推动民政与公安、教育、住建、人社、卫健、金融、市场监管、扶贫等部门信息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共用。优化核对流程,充分发挥各级核对机构作用,加大数据比对核查力度,加强核对系统与社会救助管理系统间的协同,形成无缝衔接、精准高效的社会救助兜底保障监测预警机制。
2.提升社会救助效能。整合救助资源,推动街道逐步设立社会救助服务中心,承担社会救助经办和配套服务职能。全面推行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项目“一门受理、协同办理”,优化救助程序,推进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为有需要的困难群众提供主动发现和协助申请、信息提供、就业辅导、心理调适、纠纷调解、转办转介、社会融入等相关服务。
3.服务帮扶。购买专业社工服务,为相关救助对象提供访视照料、心理疏导、能力提升、社会融入、资源链接等服务。
4.先行救助。街道、社区居委会对急难救助对象实行授权审批,直接救助。
5.救助队伍。在街道、社区建立社会救助帮扶志愿队伍。
(二)健全养老服务体系,打造养老服务品牌
1.健全多元化养老服务网络
(1)养老服务政策支持网络。进一步完善老年人托养机构扶持机制,推出含建设、运营、租金、床位、保险、星级评定、医养结合、配套社工等全方位的扶持措施。健全老年优待政策,持续推进老年社会福利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优化高龄津贴、居家养老补贴发放政策。有序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工作,扎实开展失能照护等级评定。
(2)“四级”养老服务网络。构建街道、社区、小区、居家四级养老服务网络。街道级依托街道综合养老中心,打造成为集日间照料、护理托养、助餐配餐、医疗保健、辅具租赁、需求评估等综合型为老服务设施。社区级依托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提供社区照护、日间托养、居家护理等多样化的服务。小区级依托物业公司,引入专业养老服务,设立“长者服务点”,为居家上门服务提供场地和服务支持。居家级依托老年人家庭,通过居家适老化改造及配套专业照护服务,建设“家庭养老床位”,实现家门口原居安养服务。
(3)智慧养老服务网络。将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与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制建设相融合,依托下陆区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动态收集老年人需求,促进供需对接,扩大服务范围,提供个性、高效的智能养老服务。支持应用居家智能养老系统,推广智能机器人陪护服务在特定老年人群体使用,推进信息技术在居家养老服务中的应用,重点拓展远程提醒和控制、自动报警和处置、动态监测和记录等功能。
2.打造高质量养老服务品牌
(1)养老机构星级示范品牌。优化养老机构的管理和服务,细化运营机构评审标准,将护理型床位占比提升纳入创建星级养老机构自选动作,进一步规范机构养老管理服务。建立与星级评定挂钩的补贴机制,组织、鼓励辖区养老机构申报国家星级评定,全区至少建设1家四星级养老机构。
(2)养老设施升级建设品牌。加大养老服务设施用地用房资源供给,将各类养老服务设施的规划布点要求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在更新项目中落实养老设施用房规划,确保养老服务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建设下陆康养中心项目。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依托区敬老院设置政策型床位,并将政策型床位覆盖面扩大到“下陆英才”及中度失能以上户籍老年人群体。聚焦户籍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刚性需求,通过购买社会养老床位提升适度普惠型养老床位供给,多渠道盘活社会机构闲置床位资源。
(3)长者助餐提标扩面品牌。充分整合、挖掘利用辖区内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日间照料中心、党群服务中心等现有公共资源布局长者饭堂,鼓励餐饮企业参与长者助餐体系建设,实现长者助餐服务社区全覆盖。构建长者助餐配餐服务网络,建设嵌入社区的助餐服务点,以“中心食堂+社区配送点”的运作模式,打造“一中心辐射多社区”的长者餐饮服务网络。加强质量监控,全面提升服务质量。鼓励志愿者参与长者饭堂运营和送餐服务。
专栏二:推动区下陆康养中心建设项目
选址原区福利院,用地面积约233万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约22万平方米,建成后将提供约500张养老床位,其中护理型床位占总床位80%以上。
3.实施养老服务重点工程
(1)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工程。建立完善“老有颐养”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规范服务流程、提升服务质量、明确权责关系、创新治理方式。引入专业评估机制,发挥行业协会作用,组织第三方年度评估,加强养老服务的效果评估,建立定期通报制度,确保责任到位和任务落实。
(2)医养结合健康养老工程。鼓励养老机构设立卫生室、医务室等医疗机构或与卫生机构签订合作协议,为老年人建立医疗服务平台。协助、鼓励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并申请医保定点资质,打造医养一体化服务设施。开展安宁疗护试点工作,健全医院、养老机构、居家之间安宁疗护患者合理的双向转诊及会诊机制。
(3)养老专业人才培育工程。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搭建多层次养老服务人才体系,建立专业养老服务人才引进、激励机制。坚持精准化供给,促进养老服务需求与资源精准对接。建立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综合能力评价和继续教育制度,提升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综合能力。
专栏三:推动多层次养老服务人才体系建设项目
1.加强人才队伍培育。制定养老服务工作者职业分级管理办法、职业分级实施细则及相关激励办法,将养老服务人才划分为养老护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养老管理人才,并纳入下陆区重点紧缺人才目录,全力打造梯次分明、结构合理的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十四五”期间,新增培育6名养老管理人才、200名养老护理及专业技术人才。
2.推行社区养老专员试点。按社区老龄化率逐步完成养老专员配置,为市民提供养老政策咨询、办事指南、服务推荐等服务,推动养老服务资源优化分配。
3.全面提升养老服务综合环境
(1)繁荣养老服务市场。以养老市场实际需求为导向,鼓励社会力量建设休闲养生、特色医疗、科技服务的高端养老机构,有效满足老年人不同层次养老服务需求。支持投资者在下陆按规定以独资、合资或合作等方式兴办养老机构。探索建立异地养老模式,与周边城市养老事业产业深度融合,建设健康养老社区项目,发展普惠型旅居养老,逐步打通异地养老人员待遇政策壁垒。支持辖区养老服务机构与异地养老服务机构深度合作,为区户籍老人在异地养老提供服务。
(2)优化养老服务监管。加强养老机构安全监管,开展消防安全、食品和健康安全教育培训。加强养老机构资金监管,持续开展防范和处置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工作。指导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完善内部管理,坚决打击虐老欺老损老行为。建立养老机构流行病、传染病防控常态化管理机制。将设立长期单独隔离观察床位、防疫物资储备纳入养老机构建设及运营评价指标。加强养老服务信用评价体系建设,推进辖区养老服务机构信用评级。
(3)营造老年友好环境。以提升居民养老观念作为主线,通过开展养老公益论坛、护理知识讲堂、服务机构开放日等活动,引导社会关注养老事业。鼓励养老机构与托幼机构、学校开展合作,探索代际互助养老模式。加大对社区老年社会组织的扶持力度,支持各级老年协会组织开展老有所为、老有所乐、老有所学等活动。探索“时间银行”公益服务试点,鼓励老年人互帮互助,建立居家社区老年人定期探访制度。
(三)健全社区治理体系,促进多元共治共享
1.推进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
(1)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深化党建引领,突出做强街道、做实社区,加强街道政府服务能力建设。明确街道职能定位,调整优化街道机构设置,完善权责和服务清单,推动管理和服务重心下移,推动街道把工作重心转移到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上来,转移到做好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工作上来,转移到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上来,切实增强街道统筹协调、政务服务、民生保障、应急处置等能力,全面推行街道政务服务“好差评”机制。深化街道服务管理体制改革, 进一步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实行“一站式”服务和“一窗式”办理,到2025年,街道一站式服务中心或便民服务、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总体上实现全覆盖。
(2)健全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健全和创新党组织领导下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着力推进基层直接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健全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制度,实行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制度。加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合理确定其功能、规模和事务范围,制定和完善社区“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加强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建设,完善社区民主制度,制定和完善社区协商规程,丰富社区协商实现形式。推动社区全面规范制定或修订形成务实管用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到2025年底,居民自治章程、居民公约实现全覆盖。全面实施社区事务阳光工程,全面落实 “四议两公开”,健全居务监督。到2025年底,社区居委会下设环境与物业管理委员会实现全覆盖。加强居民小组工作和网格工作融合,促进基层群众自治与网格化服务管理有效衔接。
(3)创新社区治理。健全社区治理体制机制。坚持党建引领,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推进社区服务标准化建设,试点开展社区服务质量认证和能力评价。培育发展各类社区社会组织,全面推进社区社会工作,健全完善政府购买服务、社区公益创投等机制,推进社区、社会工作者、社区社会组织、社区志愿者、社区公益慈善资源“五社联动”,引导市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治理。推动建立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居委会、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三方联动”机制,破解小区物业服务难题。
2.完善社区服务。加强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做好与居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事项。优化空间布局和功能设置,打造城市社区“15 分钟生活圈”。健全社区服务机构,完善政府购买社区服务政策措施,推进社区减负增效,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协助政府工作事项,加大社区工作保障力度。积极推进社区服务智能化,实施“互联网+社区治理”行动计划。到2025年底,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实现全覆盖。
3.提升社区治理能力。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社区下移,推进基层治理实践创新。建立“社区吹哨、党员报到”机制,推动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下沉社区常态化,加快构建社区治理新格局。推广公益积分兑换等做法,开展优秀社区工作法征集展示和推广活动,完善居民群众参与社区治理激励机制,全面激发基层社会治理活力。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加快推进社区工作者职业化专业化。在社区开发设置社会工作岗位,配备专职社工,提高社区服务专业化水平。建立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区(市)统一招聘、街道统一管理、社区统一使用制度。建立健全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加强社区工作者招聘录用、规范管理、教育培训、薪酬待遇、考核评价等制度建设,建立社区工作者岗位等级序列,健全正常晋升机制,吸引优秀人才进入社区工作者队伍。组织开展社区社会组织负责人培训,推动社区社会组织管理能力建设。开展社区工作者示范培训班,实施社区工作者能力提升工程。
专栏四:社区治理能力提升工程
1.培育社区社会组织示范项目。搭建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区公益慈善资源“五社联动” 平台,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
2.社区工作者能力提升工程。“十四五”期间,依托省级示范培训、市级重点培训、县级普遍培训、街道兜底培训的办法,对社区“两委”主职、副职进行一次轮训。
(四)健全社会组织管理体系,突出治理服务功能
1.严格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依法完善业务主管单位前置审查,落实社会组织登记会商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强化社会组织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资格审查。按照明确清晰、聚焦主业的原则,加强名称审核和业务范围界定,从成立必要性、发起人代表性、会员广泛性等方面认真加以审核,从严审批。推动建立社会组织管理协调机制,强化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党建工作机构和有关管理部门责任,加强对社会组织负责人、资金、依章程开展活动情况监督。强化年检和日常监督,充分运用年检成果,督促社会组织及时进行问题整改。强化社会组织抽查审计,通过“双随机一公开”,落实社会组织换届和法定代表人变更审计。持续推进社会组织信息公开。推进社会组织执法能力建设,协助有关部门按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需要合理配备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执法人员,强化社会组织执法监督。完善联合执法协调机制,严肃查处社会组织违法违规行为。配合公安机关持续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领域重大风险。
2.推进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加大社会组织党建力度,配合党建工作机构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坚持“三纳入”,全面推进党建入章、支部组建承诺,将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纳入登记、年检、评估内容。加快社会组织法制建设,提高社会组织工作的法治化水平。规范收费行为,完善内部运行和监督机制。加快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建设,推动社会组织建立诚信承诺制度。紧密围绕服务能力提升,加强社会组织自身建设,健全法人治理结构。
(1)推动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全面推进社会组织党组织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依托下陆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的平台资源,实现党建活动、机构交流、问题研讨、项目展示、保障服务、资源对接、信息公开和公益宣传的功能,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加强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发挥社会组织在促进经济发展、繁荣社会事业、参与社区治理、提供公共服务等方面的作用。
(2)规范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的纽带作用,倡导具有社会影响力的人士担任负责人,提供建言献策平台。通过对社会组织负责人能力提升培训,从源头上提高社会组织法人内部治理能力,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和制度。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以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手段,规范社会组织运营。探索建立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和信用管理制度,加大社会组织检查评估结果运用,引导社会组织诚信自律。
(3)促进社会组织品牌建设。加强品牌社会组织的示范作用,推动社会组织发展,鼓励社会组织参加等级评估,带动社会组织整体水平的提升。培育发展一批科技类、经济服务类、公益慈善类的品牌社会组织。
专栏五:实施品牌社会组织建设项目
1.打造社会组织党建品牌。充分发挥下陆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培育孵化的作用,推出3-5个党支部标准化建设示范品牌,着力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两个覆盖”。
2.发挥社会组织品牌效应。重点扶持5-8家品牌性社会组织发展,支持品牌社会组织承接或开展以民生保障、公益慈善、社会服务等为主要内容的公益项目,推动优质项目落地。
(五)健全现代慈善事业体系,构筑公益慈善新高地
1.完善慈善事业发展机制。坚持依法办慈善、管慈善,充分发挥慈善事业在扶贫济困中的重大作用。加强慈善组织的登记、认定工作,推动慈善组织以章程为核心,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健全会计监督制度。加强对慈善募捐和慈善捐赠的管理监督,规范慈善活动开展,优化捐助工作流程和捐助物资使用管理,完善信息公开,主动接受外部监督,保障捐赠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弘扬慈善文化,营造良好的慈善事业发展环境,开展“慈善文化进校园”“阳光捐助”等活动。
2.引导汇聚社会慈善力量。不断丰富“中华慈善日”“慈善一日捐”等品牌活动。优化社区慈善超市的服务功能和运作模式。
3.深化慈善事业。发挥慈善事业在第三次分配中的重要作用。发展慈善组织,弘扬慈善文化,营造人人参与慈善事业的良好氛围。依法落实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优惠政策,探索建立志愿服务记录和激励机制。推动慈善事业、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融合发展。加强慈善组织建设,依法规范慈善活动,推进慈善组织信息公开。
(六) 健全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强化专业服务能力
1.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形成集人才培养、引进、管理、培训、使用、评价、激励、保障于一体的配套政策,夯实下陆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基础。
2.推进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健康有序发展。建立和健全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内部治理和外部监督机制,推动行业自律。推动社会工作服务改革,建立“谁使用,谁购买”“分层次、分领域”供给方式。出台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工作指引,推动社会工作项目开发规范化、经费编制科学化、采购流程固定化、公共资源和行政成本效益最大化。加大对社会工作机构的培育发展,打造一批品牌社会工作服务机构。
3.提高社会工作服务项目专业化水平。开展社会工作专业能力提升、社工资格考前辅导系列培训,培养一批本土化专业社会工作人才,提高专业服务能力和应急处理能力。实现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中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全员持证上岗。推进社会工作服务向民生保障和社会治理领域拓展。
4.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优势。构建以基层社会工作站为基础的社会工作服务体系,推进街道、社区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站点建设。力争在“十四五”时期实现街道社工站全覆盖,承担社会工作机构与志愿服务组织培育、社会支持网络构建、社区参与能力提升、扶老助残及关爱妇女儿童等功能,打造枢纽型、立体型、综合型的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平台载体。充分发挥社会工作的专业优势,培养一支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培育一批扎根基层、专业能力强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支持社会工作者和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参与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加强社会工作岗位开发设置,扩大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范围和规模。推动在服务性事业单位设置社会工作岗位,配备使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力争到2025年,社区都有社会工作者提供服务。组织开展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训,组织实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推动落实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与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衔接政策。
5.推动志愿服务常态化发展。弘扬志愿服务精神,营造和谐友爱、互帮互助的良好社会氛围。充分发挥志愿服务组织积极作用,建立和完善“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协作机制。推进社区“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志愿服务。丰富志愿服务活动内容,广泛开展理论宣讲、政策宣传、科学普及、文化体育等志愿服务。面向社区服务居民,开展邻里守望、平安建设、心理疏导、社会融入、爱国卫生运动等志愿服务。开展扶贫济困、爱心助学、普法宣传、健康知识普及等志愿服务。引导志愿服务组织聚焦基层群众需求,精准开发志愿服务项目,实现志愿服务项目化运作。推动志愿服务资源下沉,深度融入基层治理,推进志愿服务供需对接。创新志愿服务工作机制,建立完善区街道社区三级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志愿服务指挥协调机制。开展志愿服务积分兑换和志愿服务创新试点,引导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推动在街道建设标准化示范性志愿服务站点,为群众参与和接受志愿服务提供便利条件。
专栏六:创新改革社会工作服务项目
1.推动专业社会工作服务社区化。推动实施“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工程”,实现全区街道社工站100%覆盖、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社会工作服务100%覆盖。
2.完善社工志愿者联动机制。以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为阵地,建立社区服务协会。按照“1+20”模式(1名社工带动20名骨干志愿者),遴选和培育一支社区专业志愿者骨干队伍,由社区社工引导和组织志愿者开展社会服务。
(七)健全儿童保障体系,促进儿童健康成长
1.构建儿童保护三级工作网络。落实区、街道、社区三级主体工作职责,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构建基层儿童关爱服务三级工作网络,夯实儿童关爱家庭基础。健全困境儿童、孤儿信息报告监测反馈机制,合力做好困境儿童的定期排查、发现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等工作。在社区规划建设过程中优先考虑社区儿童关爱服务需求,发展社区儿童服务项目,壮大社区儿童志愿者队伍,为社区儿童提供全方位、全覆盖的关爱服务。
2.加强儿童保护工作队伍建设。探索建立以困境儿童为中心的儿童保护新模式,健全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专职队伍,提升社区专职儿童主任覆盖面。完善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激励机制,建立培训、考核、津补贴制度。支持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残疾儿童康复服务机构发展。
3.聚合社会力量参与儿童保护。提高社会参与度,通过政府委托、项目合作、重点推介、孵化扶持等多种方式,培育儿童服务专业机构,提供多样化儿童关爱服务。引导社会、法律、心理咨询等专业工作者,提供友情关爱、权益维护、心理疏导等服务。做好社会力量参与儿童保障的指导、培训、监督和评价工作,实现资源整合和服务供给的持续优化。
(八)健全专项事务管理体系,提升管理服务水平
1.提升婚姻登记服务水平。推进现代化服务型婚姻登记机关建设,建立婚姻登记全程电子化信息管理服务系统,实现智能登记。开展婚前辅导,从源头上减少婚姻家庭纠纷的产生。建立地方领导、社会名人颁证制度,推广人性化的颁证服务,增强婚姻登记仪式感。深化婚姻家庭关系调试和离婚辅导,以《民法典》出台为契机,探索“离婚冷静期”婚姻危机干预的方法和措施。持续推进婚姻家庭文化建设,创新活动模式,宣传弘扬中华优秀传统婚姻家庭文化,倡导健康文明、简约适度的婚俗文化,朝着“首善之区,幸福婚姻”目标迈进。
2.提升殡葬管理服务水平。加强殡葬服务管理,创新服务方式,探索通过“互联网+”手段提升殡葬服务水平。宣传现代殡葬文化,倡导文明节约理念,鼓励节地生态安葬。提倡绿色环保、文明低碳祭祀方式,丰富殡葬文化内涵,树立殡葬新风尚,推进殡葬改革。
3.提升行政区划管理服务水平。按照完善组织结构、降低行政成本的原则,合理优化街道、社区管理规模。加强行政区域界桩日常巡查、更换及维护管理,开展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建立健全维护行政区域界线附近地区稳定的协调处理机制,消除界线纠纷隐患;开展年度联检工作,确保界线走向清晰和界桩完好、位置准确。
(1)优化行政区划设置。贯彻落实《行政区划管理条例》,行政区划设置主动适应城市化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完善城市功能分区;推进行政区与功能区融合发展。
(2)加强地名管理。贯彻落实《地名管理条例》,理顺地名管理体制,建立地名常态化管理机制。实现政府部门间地名信息共享互通,建立专业部门产生的地名由专业部门负责管理的机制。借助“互联网+地名+地图+管理+服务”平台,实现地名信息日常更新和管理。巩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推进地名标准化建设,加强地名规划、地名图录典志编纂、地名标志设置、地名信息化等公共服务。规范地名命名更名,加强地名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保护传承优秀地名文化。
(3)提高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水平。推进行政区域界线管理精细化。在核定社区级管理线、勘定街道级界线的基础上,实现区、街道、社区三级界线精准落地,为社会提供全覆盖、多尺度、系列化、标准化行政区域界线画法。做好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深化平安边界创建工作,维护边界地区和谐稳定。
专栏七:智慧区划地名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程
以提升区划地名公共服务水平为目标,以优化行政区域设置、规范地名管理、加强地名规划、拓展地名服务、细化落地各级行政区域界线等为重点,实施智慧区划地名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实现区划地名数据长期、持续更新,确保信息完整、准确和有效,做到数据支撑、技术先导、智慧服务。向社会发布权威、精细、标准化的区划地名信息,为政府各部门提供精准的区划地名界线基础数据,适应国家发展、政府服务和公众需求。
四、民政自身发展
(一)加强民政文化建设。围绕党的理想信念宗旨,牢牢把握民政工作“关系民生、连着民心”的政治属性及其使命任务,聚焦“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深入建设“忠诚、爱民、担当、奉献”的民政核心文化,广泛弘扬扶危济困、乐善好施的慈善文化,尊老爱幼的孝亲文化,移风易俗的婚姻殡葬文化,守望相助的社区文化,底蕴深厚的地名文化等,充分发挥民政文化凝聚思想、更新观念、陶冶情操、催人奋进的作用,为新时代下陆民政事业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以创建文明单位为抓手,深入开展群众性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大力选树和宣传民政先进典型,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着力提高全区民政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素质,提升单位的管理能力和发展水平,在实现中国梦的伟大实践中发挥示范作用。
(二)推进民政法治化建设。一是深入推进民政依法行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健全民政执法监管工作制度,完善民政法治实施体系,加强民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民政工作法治化水平。切实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持续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依法做好行政案件的复议、诉讼工作。二是贯彻落实普法责任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做好民法典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制定实施全区民政系统“八五”普法规划。认真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加强民政法治培训,将普法工作与民政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三是健全民政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民政领域信用管理制度建设,制定区民政领域联合奖惩、信用承诺应用等制度规范。健全信用平台运行机制,做好与民政部“金民工程”信息平台联通对接和数据信息共享工作,做好信息归集,保证数据报送常态化和数据安全。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慈善捐赠、婚姻登记等联合奖惩在民政领域的运用。建立信用承诺制度,制定并完善信用承诺实施细则及《信用承诺书》格式文本,规范信用承诺标准。完善信用主体权益保护机制。推进民政信用宣传教育和诚信文化建设,营造“诚实守信”的事业发展环境,助力我区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三)加强民政标准化建设。一是稳步推进民政领域标准制定工作。在社会工作、志愿服务、社会救助、社区治理、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等领域,重点推进与强制性国家标准配套的各类推荐性标准制定工作。二是保障民政标准有效实施。通过专题培训、知识讲座、经验推介、媒体报道等多种途径,加强民政标准化知识宣传,提高民政干部标准化意识和认知水平。
(四)推进民政智能化建设。一是优化民政综合信息平台。根据我区民政业务发展需要,持续加强政务信息基础资源建设。深化民政领域“放管服”,积极推进“一网通办”建设,对接“金民工程”,信息共享交换,建成深度融合、上下联动、纵横协同的新时代民政信息化体系。二是完善“民政大数据库”。充分发挥民政数据资源中心潜力,提升民政大数据应用服务水平,为重大决策制定、政策调整、工作督办落实等提供信息化支撑。整合汇聚民政各领域数据资源,深化数据治理,清理统一标准格式,提升数据质量,搭建共享交换平台,建立民政数据统计分析模型,挖掘数据价值,建立多维度的民政数据综合应用体系。同时,按照数据安全法律法规要求,构建完整的数据安全体系,确保数据安全可靠。三是推进智能民政。积极探索5G、区块链、人工智能、物联网等先进信息技术在民政业务中的应用,创新智能服务体系,着力破解民政领域的突出矛盾和难点问题,大幅提高民政服务智能化水平及政府信息资源开放共享程度。以“大数据+人工智能+政务服务”为突破口,打造智能民政服务平台,重点构建“互联网+社区治理”、“互联网 +养老”、“互联网+殡葬”等民政服务“生态链”;加强志愿服务信息化建设,推行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工作;深入探索“互联网+ 婚姻登记”,推广使用婚姻登记智能终端一体机,优化网上预约、微信预约功能,进一步提升便民利民服务水平。
(五)加快基层民政能力建设。一是夯实基层民政工作基础。在街道社会事务办公室加挂民政办公室牌子,配备公务员从事民政工作,切实落实民政公益性服务“以钱养事”工作岗位。在街道设置民政社会工作岗位,在社区根据工作需要明确适当数量的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民政社会工作有关事务,所需经费由县级统筹资金解决。二是加强民政人才队伍建设。制定民政人才队伍发展规划和年度培养计划。以建立专业化、职业化的民政队伍为目标,建立健全相应体系和机制,培养和造就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符合我省民政事业发展需求的人才队伍。强化人才教育培训,有计划、有层次的对民政机构社会工作人才进行培训,提高其政治素养、道德水平和专业能力。关心基层民政干部,保障必要工作条件,落实民政领域专业技术人才和特殊岗位津贴补贴政策,强化激励措施,鼓励民政干部职工扎根基层、服务群众,不断提升履职能力。
五、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健全实施民政事业发展规划领导体制,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形成民政工作整体合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保证规划目标任务有计划、按步骤落实到位。大力推进民政管理体制改革,形成政府主导有力、部门协作高效、社会参与广泛的民政事业发展新格局。
(二)加强人才建设,提升能力素养。加强民政工作力量配置,不断优化民政队伍年龄、知识结构,持续深入开展党的理论、政策法规、民政业务、心理调适、文化修养等学习培训,全方位提升民政干部职工的综合素养,打造一支“素质高、业务精、作风实、顾大局、能担当、善作为”的新时代民政工作尖兵。
(三)整合多方资源,加大经费投入。建立以财政投入为主的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民政事业发展资金保障机制,优先保障民政事业经费投入。规范福利彩票公益金、社会慈善捐款使用,提高资金使用透明度和公信力。完善政策引导机制,不断挖掘社会资源,鼓励民间资本和社会资本参与民政事业建设。
(四)完善考评制度,强化监督考核。将规划重点任务逐年分解,制定年度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和工作进度。通过督查调研、重点检查、情况通报等方式加强督导,完善考评机制,定期开展督查考核,确保全区民政工作扎实推进。
(五)做好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加大民政工作的宣传发动,形成民政工作与政府各项工作良性互动。加强与新闻媒体的互动,通过多样化形式,全面宣传民政事业发展新思路、改革新突破、工作新举措,不断提升民政事业的公众影响力和社会认可度,不断强化下陆区民政事业发展的凝聚力和向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