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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陆区卫生健康事业“十四五”规划



一、总体目标

2025年完成医药卫生综合改革,覆盖城市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基本建立。普遍建立比较完善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医疗服务体系,比较健全的医疗保障体系比较规范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比较科学的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目标,基本适应人民群众多层次的医疗卫生需求,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不断提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实施全面二孩政策、促进生育政策与相关经济社会政策衔接配套为重点,增进家庭和谐幸福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为“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主要控制指标:

——平均千人口床位数增7.6张;

——平均千人口卫生技术人员增加3%;

——医疗卫生机构数在提高服务能力、服务质量的情况下,进行资源整合,优化资源配置注重提高资源利用率,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优质服务基层行基本标准;

——到2025年人口平均期望寿命达到79.3岁;

——新生儿死亡率:到2025年下降到5%以下;

——婴幼儿死亡率:到2025年,控制在5%以内;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到2025年,降至6%以下;

——孕产妇死亡率:到2025年,控制在1/10万以下;

——法定传染病甲乙类发病率:到2025年,控制在300/10万以内;

——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全区均达到95%以上

二、 主要任务

(一)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建设

1坚持医疗卫生机构的公益性质,进一步强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公益性职责,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标准化建设,改善基层基础设施条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规范的发热门诊(诊室),配备移动医疗卫生服务车和全自动生化分析仪、DR、彩超等数字化诊疗设备,充分发挥基层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控哨点作用。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等专业机构对基层卫生机构的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推进预防关口前移。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补齐基层卫生机构应急管理与业务发展短板,促进医疗与公共卫生业务融合、协调发展。继续实施县医院综合能力提升工程,深入推进紧密型域医共体建设推动区域融合发展。健全基层首诊制度,合理引导患者流向促进分级诊疗格局形成。深化“片区医生制”,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社区,让群众享受“家门口、零距离、最便捷”的诊疗服务。持续规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依托家庭医生,畅通上级医疗机构与基层卫生机构双向转诊、相互协作机制对签约居民实施有针对性、个性化、动态连续的干预措施。健全基层卫生机构与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目录和考核评价机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做实做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鼓励级公立医院专家到基层卫生机构多点执业,并通过基层坐诊、带教查房、远程诊疗等方式,提高基层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能力。

2)加强基层中医药服务发展能力建设,加强中医人才队伍培养和适宜技术推广。支持二级以上公立医院专家及团队或退休医生通过资金、技术注入等方式领办或合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特色科室建立互惠互利、风险共担的分配机制并在机构内部人员、设备等资源分配上向特色科室倾斜。鼓励探索从社会引进有资质的中医人才领办或合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国医堂。

3加强区级卫生机构项目建设。新建下陆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确保医疗机构平安稳定,适当设置区内各医疗卫生单位保安人员,加强保安建设。

(二)持续推进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1)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管理。在全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总编制不变的情况下,根据现有的床位数重新核定岗位数,按医护比1:1.4比例逐步补齐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护人员数。

(2)拓宽基层医务人员职业发展空间。优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招聘程序,对紧缺的专业技术人员或中、高层次人才可按规定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采取考核的方式予以招聘相关程序报区人社部门、区卫健部门审批。增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高级职称岗位比例,大力推广基卫高职称评审。

(3)巩固发展基层医务人员队伍。加强基层医疗机构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吸纳具有相应资质、能力的退休医生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坐诊政策。支持上级公立医院退休医生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业,将适宜人才引入基层、留在基层。开展“名医”评选表彰活动,受表彰人员在本单位内部绩效分配时予以倾斜。

(4)加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培养力度。开展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力争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新至少培养5名全科医生开展基层中医药人才定向培养,增强基层中医适用技术和中医药服务能力。

(三)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薪酬制

推进薪酬制度改革。加强对基层医务人员的长期激励,建立以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机制。按照编制人数科学核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适当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合理提高医务人员薪酬水平,允许基层医疗卫生机 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基层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用于人员奖励充分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分配自主权,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根据考核结果自主分配绩效工资,合理拉开收入差距,调动医务人员特别是业务骨干的积极性。

(四)推进医保制度建设

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完善基本医保制度,落实医保待遇清单制度,完善重大疫情医疗救治费用保障机制,促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发展,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结合基金总额预算管理,全面推进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建立医疗机构管用高效的支付管理和激励约束机制。继续探索紧密型城市医联体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优化内部运行机制和利益共享机制。深化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制度改革,建立完善医保支付标准与集中采购价格协同机制和动态调整机制。探索符合中医药服务特点的支付方式,合理确定中医医疗服务医保支付标准,鼓励提供和使用适宜的中医药服务。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将基本药物制度实施与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基层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拨付挂钩。城市医联体建立统一用药目录和供应保障机制,促进上下级用药衔接。落实国家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强化药品耗材使用监管,加大耗材使用治理力度。

(五)完善基层药品供应保障制度

(1)完善基层药品使用惠民政策。根据基层医疗首诊需要充分考虑基层医疗机构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等用药特点和与上级医院用药的衔接问题。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疾病稳定期常用药品,统一上级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采购目录。对上级医院下转的常见病、多发病患者,可持相应处方,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代购相应药品。符合条件的患者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可享受4-12周的处方便利

(2)增加基层用药范围和种类。鼓励有需要的地方进一 步扩大目录外补充药品供应比例,确保群众对慢性病治疗用 药的需求。因临床用药需要且通过省级药品采购平台无法采 购的,基层医疗机构可按规定实行备案采购,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有足够品种药品使用,确保“首诊在基层”。

(3)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费标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继续执行一般诊疗费政策,一般诊疗费之外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由价格管理部门比照市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制定。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及时调整基层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后的项目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完善一体化社区卫生服务站的收费项目和价格。

(六)推进医疗服务共同体建设

(1)共享级公立医院的优质资源。市、区级公立医院下联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依托市、区级公立医院已建立的消毒供应中心、心电诊断中心、临床检验中心、医学影像中心、病理检验中心、远程会诊中心等机构做好远程医疗服务技术平台的对接工作共享市级公立医院的医疗资源。

(2)积极参加医疗集团或医联体。按照政府主导、自愿组合、区域协同、方便群众的原则,以资源共享和人才下沉为导向,积极参加市、区医疗集团或医联体,提升基层服务能力签订双向转诊协议,健全相关管理、运行和考核等机制。积极承接上级对口帮扶,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推进医疗资源均衡配置。

(3)规范双向转诊。落实双向转诊标准和流程,完善分级诊疗规范,真正把门诊输液、康复治疗、常见病治疗、慢性病防治等工作留在基层。积极稳妥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检验、影像、心电、脑电、病理等信息与市级医院诊断中心互联互通、技术共享。

(4)强化一体化管理。强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统一规划建设、人员准入、业务管理药械购销、财务管理绩效考核,财务独立核算、责任独立承担的六统一、两独立一体化管理。实行中心管站一体化运行模式

(七)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

(1)加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人口、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卫生健康资源、电子处方等为核心的基础数据库打通各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数据资源共享通道,健全基于互联网、大数据技术的分级诊疗信息系统,以“互联网+”等形式实现区域医疗服务和医保结算信息互联互通,为实现连续协同整合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提供技术支撑。

(2)大力推进便民惠民服务。优化诊疗流程,改善就医环境,统筹安排预约、检查、诊疗、转诊、支付结算等环节推进互联网预约分诊、移动支付、诊间结算、结果查询等应用。健全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机制,放大优质资源辐射作用, 方便群众就近看病就医。 搭建医患双方交流平台,为健康咨询患者反馈、健康管理等提供便利。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提供远程医疗服务。推进居民健康卡、社会保障卡等应用集成激活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应用。

(八)推进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

围绕实施中医药强区战略,申报基层医疗机构特色科室建设,切实加强中医药传承创新,加强中药资源保护支持中药材种植标准化、规模化、专业化、区域化生产,提升中药产业发展水平。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发挥中医药的特色,逐步将中医“治末病”纳入健康医疗服务范围。

(九)大力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1)组建签约服务团队。组建以全科医生(专科医生)、 注册护士、公共卫生技术人才组成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 队,向居民提供长期连续的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服务优化签约服务内涵,在就医、转诊、用药、医保等方面对签约居民实行差别化政策,促进基层首诊。

(2)加强市级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接。引导居民或家庭在与家庭医生团队签约的同时,自愿选择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合作关系的一所二级医院或一所三级医院,建立“1+1+1”或“1+1”的组合签约服务模式。对于签约的慢性病患者,可酌情延长单次配药量。对于下转病人,可根据病情和上级医疗机构医嘱按规定开具处方。

(3)明确签约服务费来源。家庭医生团队为居民提供约定的签约服务,根据签约服务人数按年收取签约服务费,由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签约居民付费等分担。签约服务费部分可用于对签约责任医生经考核认定提供有效服务的报酬。

(十)促进计划生育服务转型

全面二孩政策放开以来, 计划生育工作主要以“增进家庭和谐幸福、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为主,做好“人文计生、服务计生、法治计生和智 慧计生”等“四个计生”,在“生得起、生得好、养得好”上大做文章,深入推进服务转型。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性别平衡。做好“两免”服务,有效预防出生缺陷。提高数据质量,打造“智慧计生”服务新平台。切实做好计生家庭惠民工程,提高计生群众获得感。

附件:1.下陆区“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主要指标

下陆区卫生健康局

                           20221月18


附件1

下陆区“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

主要指标

领域

序号

2025年规划

健康水平

1

人均期望寿命(岁)

79.30

2

孕产妇死亡率(1/10万)

≤10

3

婴儿死亡率(‰)

≤5

4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6

5

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

≤13

卫生资源

6

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数(张)

7.60

7

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3.20

8

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数(人)

4.50

9

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生数(人)

3.93

10

每千人口拥有0-3岁婴幼儿托位数(个)

4.50

11

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的比例(%)

≥70

健康服务

12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31

13

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

≤48.20

14

高血压控制率(%)

≥30

15

糖尿病控制率(%)

≥45

16

产前筛查率(%)

≥82

17

县域内就诊率(%)

≥90

18

每千人口献血率(‰)

≥10

19

以乡镇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90

健康保障

20

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

≤2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