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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区安委会关于印发 《全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4-19934 发布日期: 2024-03-13 发布机构: 下陆区应急管理局
文 号: 文件分类: 所属机构:
区安委会关于印发 《全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各街道(园区)、区安委会各专业委员会、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区属各企业:
《全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下陆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4年3月13日
全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
(2024-2026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全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着力消减重大安全风险,着力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十大行动”,落细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硬措施和省安委会二十条实施意见,在安全理念、安全责任、安全规划、安全法治、安全标准、安全科技、安全工程、安全素质等方面补短板、强弱项,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二)主要目标
1.总体目标:争取一年上一个台阶,通过三年的努力,地方党委政府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强化,坚守安全红线的意识更加强烈,消减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显著增强;行业部门“三管三必须”履职有效到位,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格局逐步形成,全链条管控和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更加健全,安全监管能力显著提升;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积极性、主动性显著增强,针对重大事故风险隐患的一批“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措施落地见效,本质安全水平全面夯实;现场作业人员隐患自查自纠能力和应急逃生能力显著提高,全民安全素养得到有效提升;全区重大事故隐患得到系统治理,重大风险防控取得明显成效,事故总量同比持续下降,坚决防范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2.阶段性目标
(1)到2024年底,通过一年攻坚整治,治本攻坚行动涉及的十大行动30项具体任务的行业领域企业覆盖率达到100%,各行业领域监督检查率达到100%,对发现的问题隐患督促整改率达到100%,重大风险建档率、标识率、管控责任及措施到位率达到100%,基本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企业员工应知应会知识抽查知晓率达到80%以上。
(2)到2025年底,通过一年夯基固本,全区基层监管人员对各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安全生产重点检查事项清单掌握率达到100%,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查处率达到100%,对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责任追究到位率达到100%;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常态机制有效建立,有效遏制重大事故隐患增量,企业员工应知应会知识抽查知晓率达到100%。
(3)到2026年底,通过一年巩固提升,各级党组织统一领导、政府依法履责、各部门积极协同、群众广泛参与的基层安全治理体系基本形成,常态化管理和应急管理动态衔接的基层安全治理机制有效运行,企业全过程风险管控和隐患自查自纠机制基本建立,做到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隐患自查自纠覆盖率、隐患建档率和按时整治到位率达到100%,逐步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群防群治格局初步形成。
3.区域性重点目标
长乐山工业园要实施循环经济产业园、表面处理产业园、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等园区企业嵌入式管理模式,健全企业安全工作人员名单、风险隐患清单和重要工艺流程图等资料库,在项目招商、设计、施工、调试运行、正式投产全周期跟踪服务管理,确保新进企业快速平稳进入规范化运营阶段。东方山街道要重点关注东方山景区消防安全、交通安全、游客管理等方面,完善安全体制机制,推进景区监测与预警系统设施建设,强化安全宣传教育,逐步消除存量消防、地质灾害隐患,提升应对极端天气和森林火险的应急能力。老下陆街道要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临空跨境电商产业园及配套项目建设的总体规划,做到安全生产与园区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团城山街道要紧盯万达广场、未苏湾、磁湖湿地公园、大屋湾等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及辖区组织的各类大型活动,明确各方管理职责,尽快形成重点领域、重点场所和薄弱环节突出风险隐患动态清零常态化机制,全面提升安全风险管控水平。新下陆街道要在提升低效园区安全水平上实现破题,以纺机、省拖等园区为重点,建立健全低效园区安全工作长效管理体系,加快园区升级改造,补齐低效园区安全短板,为全区低效园区安全管理打造成功范本。
二、任务分工
区安委会统筹做好全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组织推动。各街道(园区)要对标全区方案,结合本辖区实际,制定并实施本地区的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和区十二个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要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针对行业领域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分别制定下发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子方案。其中: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在方案中进一步细化安全生产治本攻坚的具体措施要求,从技术设备、人员素质等方面强化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和准入管理,加大安全生产落后工艺、材料、设备等淘汰退出力度,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督办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聚焦重点环节、重点事项精准实施安全监管执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关闭取缔不符合安全条件的企业单位;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在方案中将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的督促指导职责明确细化为若干条具体措施,履行好统筹协调职能,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方面加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工作,建立健全定期会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开展联合督导检查、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的常态化机制,结合行业领域特点针对性强化安全培训和警示教育。区安委会其他成员单位要在职责范围内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提供支持保障,共同推进安全发展。区十二个安全生产专委会及相关牵头责任单位要主动作为,切实推动本行业领域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地见效。
三、主要任务
(一)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行动
1.压实属地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充分发挥安全生产考核指挥棒作用,促进各街道(园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牢固树立不能以牺牲人民的生命为代价的观念,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安全生产履责述职和“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报告制度,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开展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针对性督查检查。(责任单位:各街道(园区)(以下均需,不再罗列),区安委会各专业委员会、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2.压实行业部门安全生产责任。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区级行业部门落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强化监管执法,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行业领域管理职责的部门,在履行行业管理职责的同时,必须履行行业安全生产职责,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行业领域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防范。其他有关部门结合本部门工作职责,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支持保障,在组织人事、干部考核、宣传教育、责任追究、产业政策、安全投入、科技装备等方面统筹考虑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各项支持政策,共同推进安全发展。(责任单位:区安委会各专业委员会、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3.压实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全面开展深化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行动。强力实施“12345”行动计划,全方位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包括企事业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具体为:“1”即围绕企业法定职责一条主线,按照《湖北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法定职责清单指引》和《湖北省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指引》(简称“两个清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推动各类企业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2”即突出两个重点工作,全力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持续深入开展标准化建设,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3”即夯实三类人员全员岗位责任,指导各类企业建立“场景化、全过程、全工艺、全链条”岗位责任制,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分管负责人、安全员、车间主任、班组长)和全体职工严格落实全员岗位职责;“4”即完善四类体系,强化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管理体系、保障体系、应急体系“四个体系”建设,全方位打牢企业基层基础;“5”即实现五个提升,通过三年的提升行动,实现企业全员安全素质提升、企业风险防控能力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提升、企业应急处置能力提升、企业本质安全度提升。2024年,高危行业领域企业落实“12345”要求覆盖率100%,推广一批示范企业;2025年,规上企业落实“12345”要求覆盖率100%,发展一批标杆企业;2026年,全区其他行业企业落实“12345”要求覆盖率100%,企业主体责任全面提升。(责任单位: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区属各企业)
4.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推动所有行业企业建立健全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岗位员工覆盖所有管理、技术和操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2024年,在所有行业所有企业建立企业全员安全生产岗位清单“明白卡”,推动岗位标准化作业,规范员工安全操作行为和现场实际操作能力,严格遵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2025年,在重点行业领域企业推广实行“以师带徒”制度,新招员工日常安全教育普及率达100%,企业“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基本建立。2026年,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将安全文化渗透到一线班组和作业现场,强化一线员工安全生产意识,推荐一批安全文化示范企业。(责任单位: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区属各企业)
5.全面建立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制度。全面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失信惩戒制度,推进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和管理工作,对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实施有效惩戒。2024年,将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因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生产经营单位或者机构及其有关人员,按照条件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2025年,全面推行信用修复制度,积极引导符合信用修复条件的失信主体开展信用修复工作,移出失信主体名单;对屡教不改、罚而不改的,实施联合惩戒管理。2026年,开展安全生产诚信企业分级分类管理,按上级要求在项目建设、银行信贷、融资、用地、税收保险、减少检查频次等方面给予鼓励和政策优惠。(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应急局、区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区属各企业)
(二)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重点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行动。
6.集中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组织各重点行业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集中开展专题安全教育培训,按照“中央党校主课堂+省、市、区分课堂”同步的模式,推动相关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教育培训全覆盖,推动落实“关键少数”的第一责任(责任单位: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其中:2024年,重点开展危化、燃气企业主要负责人和一级及以下医院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区卫健局、区应急局依职责分工负责);2025年,重点开展金属冶炼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重点文博等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科经局、区文旅局依职责分工负责)。2026年,重点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责任单位:区民企中心、区消防救援大队)。各街道(园区)、教育、卫健、民政、残联等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分条线组织对辖区“九小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学校、医院、养老服务、儿童保护、残疾人服务等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开展集中培训,三年实现全覆盖(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卫健局、区民政局、区残联依职责分工负责)。各街道(园区)及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区十二个安全生产专委会要结合实际,推动其他行业领域生产经管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教育培训全覆盖。(责任单位:区安委会各专业委员会、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区属各企业)
7.加强重点人员专项教育培训。2024年,推动加强高危行业企业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持证上岗率100%,组织对电气焊等特种作业人员开展一轮消防安全、生产安全等操作规程集中培训(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建设局、区消防救援大队以及其他区安委会重点单位)。2025年,完成“三类人员”(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班组长)培训全覆盖(责任单位: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2026年,组织对全区重点企业安全部长开展一次全覆盖的专题培训(责任单位: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开展一次对危化品重点企业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全覆盖的安全生产管理知识考核(责任单位:区应急局)。
(三)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体系提升行动。
8.完善重点行业领域重点检查事项清单。根据国家修订、新颁布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在全行业领域推广实施。对国家没有制定出台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没有覆盖到的行业领域,要总结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经验做法,对本行业领域的重点检查事项进行梳理,到2024年,形成我区重点行业领域重点检查事项清单全覆盖。2025年,完成工贸、机械、建材、轻工等领域重点检查事项清单,实现“一张清单检查、一个标准排查、一套流程整改”;其他行业领域也要根据国家层面的标准出台情况,健全完善本行业领域的重点检查事项。2026年,覆盖全行业领域的重点检查事项或检查指引指南基本完成。针对性制定解读文件、建立隐患示例小视频,加大培训宣讲力度,提升各级监管人员、企业主体和重点人员的隐患辨识能力,规范事故隐患排查流程。(责任单位: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四)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
9.建立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加强源头管控。有效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和全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等,结合我区实际,2024年,建立完善各类发展规划的安全风险评估会商机制,由发改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制定高端装备制造、循环经济、表面处理、临空经济、低效产业园区等重点区域的安全生产禁止和限制类产业目录,实施差别化政策,严格产业准入。严把项目审批红线,2025年,建立高危项目源头立项决策机制,严禁被淘汰的落后不安全产能落户,对有重大安全风险的实行“一票否决”。2026年,组织对高危项目开展起底式联合督查,对违规审批、强行上马造成事故的开展专项整治,严肃追责问责。(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科经局、区自规局、区应急局、区纪委监委及其他涉及的区安委会成员单位)
10.持续推进企业开展隐患自查自改。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每季度带队开展1次检查并组织专题研究1次安全生产工作(高危行业领域每月至少1次),建立健全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督办制度,建立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安全总监、安全员分级负责的责任体系,常态化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督导企业建立一套完整的自查自纠制度,明确自查自纠的内容、方式、周期,明确责任人和责任部门,建立自查自纠档案,记录自查自纠的过程和结果,确保自查自纠工作的落实和推进。试点推进风险分层分级闭环管控机制,2024年,在10人以上企业试点开展风险自评,推动建立隐患排查标准化流程、管控举措,并落实管控责任。2025年,逐步在全区重点企业推广。2026年,在全区所有行业企业全面推广。(责任单位: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区属各企业)
11.建立全区安全风险图谱。建立行业领域专家、企业退休技安人员以及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参与排查整治工作的长效机制,加大支撑保障力度,提高排查整治专业性。2024年,聚焦重大危险源、劳动密集场所、高危作业工序和受影响的人群,开展一次风险评估和排查整治。2025年,按照“红橙黄蓝”四色管理原则,制定全区安全风险图谱。2026年,全区重大安全风险有效管控体系框架基本形成。(责任单位:区安委会各专业委员会、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12.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建立政府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审核把关销号机制,加大专业指导和整改督办力度,确保重大隐患闭环整改到位。持续推动区安委会定点督查、各专委专项督导等工作机制,健全政府督查、部门抽查、社区(街道)排查、第三方协查、企业自查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机制,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采取重点督办、定期跟踪、执法处罚等方式,督促落实隐患整改销号,有效降低事故风险。对于未开展排查或者查出后拒不整改等导致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的,实行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及问题倒查追责、生产安全事故调查“一案双查”,查清问题并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2024年,建立健全分区域、分行业重大事故隐患统计分析机制,对进展缓慢街道(园区)或者行业及时采取函告、通报、约谈、曝光等措施。2025年,学习落实新修订的《湖北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进一步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管理。2026年,结合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区安委会组织开展一次重点街道(园区)专项巡查。持续推动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区安委会及十二个专委会每年挂牌一批重大隐患。(责任单位:区安委办、区纪委监委、区安委会各专业委员会、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五)开展安全科技支撑和工程治理行动。
13.提升监测预警能力。按照运行规则统一、分级分类管理的原则,探索安全风险分级分类管控,在全市风险隐患监测预警平台建设的基础上逐步形成全区较为完备的重大风险隐患监测、预警、防范应对运行管理体系。加大危化品(危险货物)、建设施工、交通运输、水利、能源、消防、有色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应用和升级改造力度,推动燃气安全监管智能化建设。2024年,建设完善危化品等高危企业安全生产电力监测分析系统,实现全区监测监控系统联网。2025年,实现危化品重大危险源、重点粉尘涉爆等企业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全覆盖。2026年,逐步推广到其它行业领域,全区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智能化管控能力显著增强。(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水湖局、区发改局、区城管局、区消防救援大队、下陆交巡警大队及其他涉及的区安委会成员单位)
14.加大工艺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力度。对照淘汰落后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和在用设备报废标准,加大危化品、工贸、烟花爆竹、建设施工、交通运输、燃气等行业领域工艺设备淘汰更新力度。2024年,推进“小散乱”企业有序关闭、老旧化工生产装置改造提升。2025至2026年,大力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提升危化品等行业领域自动化、智能化水平。(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科经局、区发改局、下陆公安分局、区建设局、区城管局、下陆交巡警大队及其他涉及的区安委会成员单位)
15.推进重点行业领域生命保障工程。深入开展电梯安全筑底行动,深入开展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2024年,深入开展老旧场所消防设施升级改造工程治理行动,发动“九小场所”、经营性自建房、老旧住宅小区等场所安装早期火灾报警和灭火装置。持续推动安全基础设施提质增效,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障碍物基本清除,“起底式”开展大、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学楼、办公楼、学生宿舍消防安全集中治理,提升校园安全管理能力水平。2025年底前,基本实现建成区消防供水全覆盖、存在安全隐患自建房整治全覆盖。2026年,全区公共消防设施明显改善,消防生命通道畅通情况明显改善,老旧场所早期报警和灭火装置安装比例显著提升。深入开展建设工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查处一批工程建设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大力实施燃气管网老化更新改造,持续推动燃气用户加装燃气安全三件套。持续推动水库大坝除险加固、应急逃生出口和消防通道打通、铁路平交道口改造等工程治理行动。(责任单位:区消防救援大队、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局、区应急局、区教育局、区科经局、区建设局、区水湖局、下陆交巡警大队及其他涉及的区安委会成员单位)
(六)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提升行动。
16.深化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配合市局推动危化品、金属冶炼、建筑施工、运输单位等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深化提升。全面采用国家统一培训大纲、教材与考试题库,严格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利用“逢查必考”“逢培必考”等方式抽查抽考培训考核成效,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有关要求作为抽考的重要内容。2024年,全面排查辖区机构情况,开展一轮检查,配合市局清退不符合条件的机构。2025年至2026年,建立辖区重点企业特种作业持证人员人才库,做好数字化管理。(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科经局、区建设局、下陆交巡警大队、其他涉及的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区属各企业)
17.强化教育培训管理提升培训质效。结合各行业领域实际情况,2024年,全面细化完善生产经营单位各类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频次、内容、范围、时间等规定要求,健全教育培训效果督导检查机制,切实强化教育培训动态管理。2025年,建立健全并落实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准入机制以及不符合安全条件要求的退出机制,提升从业人员整体能力水平。2026年,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对外包外租等关联单位的安全生产指导、监督,将接受其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灵活用工等人员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严格安全培训和管理,切实提升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能力。(责任单位: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区属各企业)
18.强化一线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加大“三项岗位人员”大数据运用。2024年,配合市局建立“三项岗位人员”职业全生命周期监管电子档案,加强从业人员动态管理。2025年,持续完善企业安全生产执法,采取“逢查必考”的方式,提升一线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应知应会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2026年,根据“三项岗位人员”培训取证反馈情况、12345投诉和信访举报情况,配合做好全市培训机构开展动态积分、排名公告工作,整体提升培训服务质量和能力。(责任单位:区安委会成员单位)
19.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聚焦从业人员疏散逃生避险意识能力提升,加强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修编和预案演练工作的检查指导,推动企业建立员工岗位应急“关、避、喊、报、助”五步法,推动生产经营单位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和应急疏散逃生演练(高危行业领域每半年至少一次),让全体从业人员熟知逃生通道、安全出口及应急处置要求,形成常态化机制。推动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建设应急救援队伍,满足安全防范和事故抢险救援需要。(责任单位: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区属各企业)
20.开展安全生产“读法”活动。大力开展企业全员“读法、学法、考法、用法”活动,通过企业负责人例会、业务会、支部会、班前会以及培训会、专题学习会等,有计划分步骤开展《安全生产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朗读”活动。2024年,在区管重点高危企业开展“读法、学法、考法、用法”活动。2025年,逐步在全区重点企业开展。2026年,在全区所有行业企业全面开展。(责任单位: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区属各企业)
(七)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行动。
21.推进企业标准化建设。积极推动、引导有关行业领域各类企业单位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落实上级开展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助力标准化建设试点有关工作要求,发挥保险机构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鼓励保险机构依托专业技术服务机构为企业开展标准化创建服务,倡导保险机构根据企业的标准化评定等级,来确定安责险保险费率,力争在2024年底前,将企业安全标准化等级作为主流保险机构安责险费率规章的必备条款。对照国家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相关要求,配合市局推动规上企业逐步达标,引导规下企业积极开展创建工作。大力选树各行业标杆企业,2025年,按照上级要求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在减少检查频次、复产验收优先、优化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信贷信用等级评定等方面的激励政策,推广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先进经验。2026年,全区各行业领域推广实行标准化管理企业覆盖率明显提升。(责任单位: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区属各企业)
(八)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和执法能力提升行动。
22.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综合统筹街道(园区)安全生产监管、消防工作、防灾减灾、应急救援等人员力量,强化责任落实,共同做好安全检查、安全宣传、应急救援等工作,推动安全生产监管服务向基层末梢延伸。加强街道(园区)应急管理机构、救援队伍、信息化建设,推广应急消防基层力量一体化。按照省、市委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部署要求,持续加强省、市、区三级执法队伍建设,强化基层执法能力。2024年,学习贯彻新出台的《全省基层应急管理能力建设实施意见》,落实好国家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动态管理机制,完善本级队伍装备配备。2025年,规范区级半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日常训练和管理,开展系列化大演练、大培训、大比武,切实提高应急救援队伍能力水平。2026年,区级应急物资相对充足,应急队伍基本固定,专业技能显著提高,应急保障能力全面提升。(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及其他涉及的区安委会成员单位)
23.强化基层安全监管能力。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制定行政执法人员专业培训计划,开展分级分类培训。三年内,结合中央党校企业主要负责人培训班,对全区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开展跟班集中培训。2024年,区有关部门统筹建立安全生产专家库,充分利用外部专业力量提高执法检查质效。积极推广研究式、情景模拟、对策研讨、拓展训练、无领导小组讨论等教学方法,加大案例教学比重,用身边的违法违规执法案例,提升监管执法人员现场执法专业能力。2025年,落实省、市安委会组织开展的第二轮“三千帮扶”行动,完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辅助开展监督检查的工作机制,切实提升基层安全监管能力。2026年,推动保险机构积极参与高危行业领域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覆盖率到100%。(责任单位:区安委会成员单位)
24.全面推进规范严格精准高效执法。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互联网+执法”等方式,实行“执法告知、现场检查、交流反馈”“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岗位操作员工全过程在场”和“执法+专家”的“三位一体”执法检查模式。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打造样板执法队伍和评选优秀执法人员、优秀案例。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深入推进安全监管精准执法,集中挂牌、公布、曝光、处理一批;依法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行业禁入、联合惩戒等手段,定期通报一批行刑衔接案例、“一案双罚”案例、“约谈+处罚”案例,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对发生重特大事故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明确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2024年底前,建立健全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执法统计、执法考评和典型案例报送制度。2025年底,持续加大“互联网+执法”推广应用力度,推广运用非现场执法方式实现“远程+现场”执法。2026年底,“远程+现场”执法模式有效推广落实,执法效率有效提升,并形成一批典型执法案例。(责任单位:区安委会成员单位)
25.加大举报奖励力度。完善覆盖各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举报渠道和奖励机制,落实奖励资金、完善保密制度和举报人保护措施,鼓励企业员工和广大群众及时发现、积极举报各类非法违法行为,构筑群防群治的安全生产人民防线。提高奖励标准,广泛宣传有奖举报政策,在规模以上企业推行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公告牌制度,在重点企业积极探索建立企业内部举报相关制度,采取“员工报、企业查、区级核、省市奖”工作模式和“一案双奖”机制。统筹安排安全生产奖励举报资金,依规发放。(责任单位:区安委会成员单位)
26.持续深化“打非治违”。以交通运输、建设工程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消防、工贸、城市运行、特种设备、城镇燃气等行业领域为重点,紧盯无证、无资质、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资质)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储存、运输等活动,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等非法违法行为,铁心硬手、重拳出击,有效治理安全生产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责任单位: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区纪委监委)
(九)开展全民安全素质提升行动。
27.加强全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全面推进“案例教育法”,加强全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育公众安全意识,持续开展安全宣传“敲门行动”,聚焦“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这个主题和目标,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宣传周、消防宣传月、安全宣传咨询日等活动,将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扎实推进安全宣传进企业、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2024年,打造一批具有下陆特色的“五进”样板。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2025年,定期开展警示教育,在区安委会全体会议或全区安全生产会议上观看安全生产警示片。2026年,推动在区级媒体设置安全生产专题栏目,定期讲解安全生产知识、介绍安全生产典型经验做法、曝光存在的突出问题,制作播放典型事故安全警示宣传片强化警示教育。(责任单位:区安委会成员单位)
28.开展安全生产法规和警示教育。坚持“监管服务同发力,执法普法两手抓”,聚焦重点领域、紧抓关键少数,组织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安管人员法律法规培训和警示教育,引导企业规范经营,守法经营;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精准问需于企,帮助企业纾困解难。2024年,结合近年来省内外的重特大事故在重点企业开展一次集中警示教育。2025年,结合近年来省内外的重点领域的重特大事故在区直部门开展一次集中警示教育。2026年,结合近年来省内外的重特大事故、省内的较大事故在重点街道(园区)开展一次集中警示教育。(责任单位:区安委会成员单位)
29.广泛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强化与教育、总工会、共青团、妇联、工商联等部门互动,分类开展安全应知应会培训、竞赛、宣传、演练。积极开展“平安工程”冠名工作,深化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平安工程”,建设一批安全技术与管理成效显著的“零死亡”平安工程。深化“平安景区”、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等示范创建工作;注重发挥行业协会(学会)自律作用,推动指导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争优创先活动。(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文旅局、区总工会、区教育局、团区委、下陆交巡警大队及其他涉及的区安委会成员单位)
(十)开展新兴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30.进一步完善落实新兴行业领域监管职责。结合经济社会发展不断出现的新行业、新业态、新经济模式,根据重大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中发现的监管盲区,进行一次全面摸底,2024年,由区安委会牵头,按照“三管三必须”“管合法必须管非法”“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和“谁审批谁监管、谁投资谁负责、谁运营谁负责”“宁可跨前一步形成交叉、绝不后退一步出现空档”原则,形成责任清单,解决一批监管盲区问题。2025年,按照牵头部门负总责原则,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全面加强对平台经济、共享经济、儿童游乐设施、非A级景区、农家乐(民宿)、网红景点、医养结合机构、网约房、长租公寓、顺风车、高空建筑外墙作业、电动自行车、水上摩托艇等新兴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工作。2026年,开展专项整治“回头看”行动,强化和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消除监管空白和盲区,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单位:区安委办、区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等)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安委会成立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马哲强担任,常务副组长由区委常委、副区长徐永安担任,副组长由区政府办副主任徐智斌和区安委办主任、区应急管理局局长曾宪超担任,各三年行动牵头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区十二个安全生产专委会第一主任(分管区领导)要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三年行动方案和重点工作,带头深入一线开展专项督导检查、调研,推动各阶段工作落实。各街道(园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主要负责同志每半年至少听取一次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进展情况汇报,其他负责同志每季度至少研究一次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并经常性开展督导调研。区安委会办公室成立工作专班,加大统筹协调和督促推动力度。各街道(园区)、区安委会有关部门也要成立工作专班,加强工作统筹,协调推动本地区本行业领域治本攻坚工作。要加大治本攻坚工作中成绩先进单位的通报表扬力度,强化正面典型引路,以点带面推动整体工作水平提升。
(二)加强投入保障。将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要强化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投入,科学合理安排预算,确保重大事故风险隐患治理资金。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统筹规划、落实整治资金,持续推进“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等治本之策,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各街道(园区)、各有关部门要督促企业单位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力度,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保障企业安全资金投入。
(三)加强考核督导。区安委会办公室负责全区治本攻坚工作的总协调,统筹做好督促、协调、服务工作,及时调度、通报治本攻坚工作进展情况。优化考核巡查方式方法,将“多通报、多发督促函、多暗访”作为安全督查长效机制,建立完善安委会督办交办制度,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不力等突出问题及时约谈、通报、曝光。各街道(园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也要结合实际,分级建立健全考核巡查、督导督办、责任倒查等各项工作机制,严格问责问效,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实落地。区安委会将治本攻坚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各年度街道(园区)和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安全生产考核巡查、综合督查、暗查暗访的重点内容,切实推动各项措施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