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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下陆区民政局工作要点


         

根据《省民政厅关于印发2024年全省民政工作要点的通知》(鄂民政发[2024]4号)和《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24年全省民政工作要点的通知》(黄民政发[2024]3号)精神,结合下陆区民政工作实际,制定此要点。

一、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全面领导

(一)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抓紧抓实经常性教育,持续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走深走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下基层”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开展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以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为载体,切实 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二)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组织开展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的学习研讨,持续营造浓厚的学习宣传贯彻氛围。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持续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健全完善谈心谈话制度和家 访制度,明确和细化交谈层级、内容、方式和要求,进一步加强干部思想教育和作风建设,做好政治生态研判和廉政风险提醒。

二、着力推进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

 (一)深入推行告知承诺制,优化低保申请、审核、确认程序,规范社会救助政务服务事项,积极引导困难群众通过手机“鄂汇办”APP,线上申请低保、特困、临时救助三项业务,不断提高各项社会救助事项办理的感知率、办结率,使社会救助服务事项更加便捷高效。

    (二)进一步提升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生活质量,全面落实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委托照料服务,压实照料护理责任,全面推行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和照料护理费分开发放。持续开展开展分散供养特困对象医养结合救助服务项目和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生活状况大排查行动,积极安排有集中供养意愿的对象入住养老机构。

    (三)持续推进低保扩围增效,认真做好困难对象摸排、预警线索核查、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及筛查等工作,与医保、残联等部门定期开展信息比对,对未纳入低保、特困、低保边缘的重度残疾人户、重病患者户等重点加庭再排查、查漏补缺,严格按照政策要求做到应纳尽纳、应保尽保、应救尽救。

    (四)进一步提升临时救助效能,发挥急难型救助作用,落实急难型临时救助金48小时内发放到位,帮助困难群众解决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充分发挥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小组作用,对特殊困难进行“一事一议”,增强兜底保障能力。

    (五)深入推进实施服务类社会救助工作,拓展服务项目,加快形成“物质+服务”救助模式,开展服务类救助支出不低于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经费的60%。

    (六)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充分发挥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监测预警功能和主动发现机制,对通过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反馈的信息逐一核查,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对象按规定纳入救助范围。

    (七)加强救助政策宣传和人员培训。一方面,要继续加强对基层民政干部、社会救助经办人员的社会救助政策培训,提高工作水平,用好救助政策;另一方面,通过“党建+社会救助”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街道、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以及党员自愿服务队伍作用,积极开展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提高社会救助政策知晓度和及时性。

    (八)健全救助核对机制。实行“逢进必核”,优化核对流程,对提交资料规范完整的对象进行及时核对,同时每半年对在册特困、低保对象进行一次集中核对,确保核对信息及时性、有效性。

    (九)统筹使用好社会救助资金,每月10日前及时足额社会化发放救助金。持续开展社会救助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协助做好民生资金审计工作。积极化解社会救助领域信访矛盾。

三、着力提升儿童福利工作水平

(一)加强儿童福利信息化建设。利用市级儿童福利服务信息处置平台与 12345 热线形成信息采集互补,实行信息处理全闭环。利用新版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规范辖区内孤儿、事实无人儿童、留守、困境儿童档案管理并及时录入并更新系统,推进儿童档案电子化。履行强制报告制度,严防未成年人受不法侵害。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或失踪、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疑似遭受家庭暴力、遭受意外伤害或不法侵害等情况的,及时履行强制报告义务,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依托12345政务服务平台开通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热线,畅通未成年人保护渠道,做好热线受理、转介帮扶、个案处置等工作。

(二)强化儿童福利关爱服务。入户走访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家庭,摸底排查生活、医疗、教育、住房、身体等方面进行摸底排查,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对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情况和生活补贴的使用情况实施监督,督促监护人为儿童购买基本医疗保险。为困境儿童建立一户一档的基础信息档案。与1名孤儿、32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监护人签订养育监护协议书,兜牢未成年人安全底线。继续开展湖北省慈善总会“童享阳光”困境儿童助养计划项目,救助困中之困的儿童。

(三)夯实儿童关爱服务基层基础。以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工作培训会为契机,大力宣传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收养等政策。在为儿童主任赋能的同时,提升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为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保驾护航。利用街道社工站、社区社工室进行义务咨询、心理疏导和法律援助,培育未成年人良好的健康素质和心理品质,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四)依法依规规范收养登记管理。规范办理收养,依法为符合条件的收养当事人办理收养登记。加大对收养法规政策宣传力度。进一步规范收养档案管理,建立完整准确详实的收养档案。

四、大力发展普惠性养老服务

(一构建具有下陆特色的养老服务体系。探索“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多方共臝、持续发展”的养老服务“下陆模式”,出台《下陆区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全面落实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度,健全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制度。升级下陆区智慧养老平台,充分发挥平台作用,整合多方资源,促进社区居家养老供需精准对接,打造社区十五分钟养老服务圈。

(二高效推进省、市养老服务民生实事项目。加强巳建成街道养老综合体项目“回头看”和评估工作,完善日托全托、幸福食堂、康养娱乐等基本功能。新建青龙山、袁家畈、杭州东路和康宁等4个社区幸福食堂,万人以上社区幸福食堂实现全覆盖。完成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100户。

(加强对养老机构的监管职责。加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开展养老机构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定期开展养老机构安全生产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推动养老机构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加强下陆区康养中心公建民营监管,联合区国资局、长乐投资公司等单位半年对其经营运营和管理等情况开展评估检查一次。除养老机构外,还要将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老年助餐服务机构等纳入排查范围。

五、不断提升基层治理水平

(一)完善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打造全省基层治理创新实验区“下陆样板”,在街道、社区开展试点工作,积极探索具有下陆特色、区域特点、时代特征的基层治理全新路径。结合我区“六民工作法”以及街道“一社一品”建设工作,打造社区特色工作品牌,持续提升大塘社区“七彩大塘”、康宁社区“345工作法”、铜都社区“六同六化”、杭州西路社区“五融四零工作法”、广州路社区“安居广厦,马兰花开”“贤人马大姐”等社区品牌价值。创新议事协商形式,营造居民参与氛围,持续巩固提升铜花社区“睦邻议事厅”、石榴园社区“16号议事日”、青龙山社区“星空夜话会”等优秀议事协商方法,新增大塘社区“码上议”、卫王社区“幸福睦邻微自治”、江洋社区“树下议事会”“湾组夜谈会”议事协商平台等。设计实施一批可操作的“五社联动”服务项目,健全社会工作服务体系,持续推进杭州西路、广州路、西花苑社区五社联动试点工作。加强典型案例经验总结,选树宣推社区治理优秀典型案例,推动社区治理创新。

(二)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按照区级普遍培训、街道具体组织实施培训的要求,开展社区工作者教育培训,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举办社区工作者能力提升培训班、社区干部赋能基层治理培训班等提升社区干部能力,培养一批项目意识强、专业水平高、热心公益奉献爱心的“社区工作者全岗通”。完善全区社工站运行机制,指导街道以社工站为平台,统筹安排各类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加大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考试宣传力度和考前培训,研究更好的激励政策,提高社区工作者考证积极性和通过率,确保到2024年底我区持证社工占常住人口的比例达到万分之七。开展书记工作室经验分享会、“我为社区说句话”、基层治理茶话会、社区比武大练兵、“雁阵领航”基层治理辩论赛等活动,提高社区干部队伍服务意识和业务素养,提升社区干部工作能力。

(三)深入推进城乡社区减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黄石市委关于防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决策部署,及时纠正随意增加基层组织负担的行为,建立健全社区日常管理制度,开展挂牌清理“回头看”,把清理规范作为一项基础性、长期性工作。规范社区工作事务职责准入制度,按程序审核审批,设立减负观测点,公布举报电话,确保减负工作落到实处。加大督促检查和跟踪落实力度,持续跟踪问题整改情况,不定期开展“回头看”,对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将严格通报,并将整改完成情况作为基层党建的  重要内容,倒逼责任落实、任务落地。大力培育专业性、公益性社会组织,推进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积极推进基层民主自治,引导社区居民参与社区志愿服务,变政府管理为社区居民自我管理,减轻社区工作负担。

四)加强社会组织党的领导。继续落实党建引领社会组织发展的工作任务,突出政治引领,围绕加强党对社会组织各项工作的领导,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目标,全面提高社会组织党建建设质量,全面落实社会组织成立登记、章程核准、年检年报、专项抽查、等级评估、教育培训与社会组织党建同步。开展双向培养,鼓励党员担任社会组织负责人,引导社会组织把符合条件的骨干分子培养发展为党员,将社会组织紧密团结在党的周围,保持正确发展方向。

(五)强化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完善并落实社会组织登记制度,强化社会组织发起人和拟任责任人资格审查,加强社会组织名称、业务范围审核,推动社会组织登记规范化标准化便利化。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社会组织换届,全面落实社会组织登记信用承诺制度。开展社会组织年检工作,依法开展社会组织现场抽查,抽查率达到4%,全面提升年检质效。认真落实社会组织综合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部门联动。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治理,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公开公示,在行业协会商会中进行防范非法集资宣传,重点防范金融风险。开展社会组织非营利性监管,加强社会组织违规评选评奖治理和收费行为监管。加强社会组织领域风险排查,全面做好社会组织法人离任、换届、注销清算审计工作。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常态化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清理整顿,联合执法部门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
   
六)促进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引导符合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合法登记,规范统计年报和备案管理制度。鼓励街道成立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开展公益创投大赛、项目大赛或公益品牌展示活动等。落实和完善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制度,强化评估结果运用。新增社会组织(含社区社会组织)不少于60家,支持发展科技创新类社会组织,支持新业态、新产业、新产品、新学科成立学术型社会团体或非营利性研究机构,支持发展聚焦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的社会组织登记。
  
 (七)引导社会组织充分发挥作用。持续开展社会组织建功先行区三年专项行动。优化社会组织登记备案机制,提高科技创新类、产业发展类、工商服务类、居民服务类、公益慈善类等重点领域社会组织登记比例。支持新业态、新产业、新产品、新学科成立学术型社会团体或非营利性研究机构,支持发展聚焦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的社会组织登记。动员社会组织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民生保障、基层治理和社会服务。深化拓展共同缔造活动,继续开展全区社会组织服务体系建设,持续实施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组织开展社区公益创投大赛,打造一批社会组织服务品牌,新增市级以上公益创投项目不少于5个,引导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形成协同联动互补,共建共治共享的格局。

(八)做好下陆区慈善总会的法人更换和年检工作。

六、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

(一)努力做大慈善体量。利用“中华慈善日”、“湖北慈善周”等重要时间节点,深入开展慈善宣传和慈善活动。引导、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抓好资金募集工作,积极衔接爱心企业个人等慈善资源。推进重点慈善项目,倡导社会力量在“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和“幸福食堂”两个方面发挥作用。

(积极推进社区慈善和网络慈善发展。依托湖北省 慈善总会全省联动项目发展社区慈善和网络慈善,推进“幸福家园”村社互助项目实施,扩大社区公益基金覆盖面,力争年底前建立社区公益基金的社区占比达到95%以上。开展“慈爱方舟”慈善医疗众筹项目,实施“医中配捐” + “医后追加”线上线下双救助模式。积极参加第三届“湖北数字公益节”活动。

(三)不断强化组织规范管理。组织开展下陆区慈善总会换届,促进慈善活动有序开展。加强慈善活动监督管理,打造阳光透明慈善。

七、优化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服务

()切实做好残疾人福利工作。加强残疾人两项补贴动态管理,依托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开展主动服务提醒工作、受理残疾人两项补贴“跨省通办”业务 ,实现“马上办、就近办、一地办”,进一步提升残疾人获得感。申请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机构建设及购买服务项目资金20万元。推动“五社联动”支持神牛社区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发展,开展“精康融合行动”,探索完善工作机制和服务模式,加强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标准化体系建设,确保全区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

()积极稳妥推进殡葬改革工作。推进集水塘公益性公墓建设。组织做好清明节期间平安祭扫工作。加大殡葬改革宣传力度,推进移风易俗,积极倡导厚养薄葬、节地生态安葬。

(三)加强婚姻家庭文化建设。持续推进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加强婚姻登记场所文化建设,宣传中华优秀传统婚姻家庭文化,弘扬社会主义婚姻文明新风。规范有序稳妥推进新时代婚姻家庭辅导教育工作,引入社会工作专业力量,开展婚前辅导、婚姻家庭调试和离婚辅导等服务。优化婚姻登记服务,开展以婚姻登记带动相关产业与服务试点,促进“甜蜜经济”发展。

(四)加强高龄津贴动态管理。将进一步严格执行动态管理制度,工作更加细致、更加主动、更加谨慎,仔细完成录入工作,严格审核,及时比对更新,确保录入信息准确。及时比对火化名单,针对长期居住外地的老人定期通过电话通知老人或者亲属,采取电话确认、网络视频等方式进行登记核实;居住本辖区的老人,指导街道、社区要采取不定期入户核查的方式,避免老人死亡仍然享受高龄津贴的情况发生。  

八、提升区划地名工作水平

(一)聚力做好黄石“数公基”建设工作。推进标准地址编码赋码、数据清洗比对等工作,实现我区智慧区划地名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与数字城市公共基础建设工作内容的互通,并和 “一标三实地址系统”及其他各部门系统进行有效对接。

(二)聚力做好勘界工作“回头看”。精心部署勘界工作“回头看”,对勘界实施过程、成果质量、争议纠纷等全面进行自查。全面完成省勘界档案的检查验收,确保勘界档案完整、准确。

九、夯实民政工作基层基础

(一)推动落实“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加大资金争取和项目谋划,积极推动“跑部进京” “跑省进厅”“跑市进局”,力争全区向上争取资金规模比上年度增长10%,全区民政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储备量和开工建设量稳步增加。加强项目库调度管理,持续加强项目跟踪、监管、督办,推动项目建设管理提质增效。

()强化资金监督管理和规范民政统计工作。加大福彩 公益金使用宣传力度,防范资金使用风险,梳理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廉政风险点,定期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建设清廉民政系统。规范民政统计工作,全面提升统计数据质量,加强统计数据分析,提供统计数据支持, 推动统计成果运用。配合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做好民政领域相关工作。

(三)加强民政法治化建设。完善民政领域权责清单, 梳理涉及民政工作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完善法治建设体系。 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动民政系统“八五”普法规划贯彻实施。加强规范性文 件合法性审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行政应诉工作。

(四)加强民政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加强民政网络和数据安全体系和能力建设,提升政务信息系统服务水平。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提升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

(五)筑牢民政事业安全发展防线。落实意识形态工作 责任制,加强阵地建设管理,确保民政领域意识形态安全。加强民政服务机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开展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全面落实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做好保密管理、信访、网络安全等工作,加强安全防线建设。

(六)做好机关基础工作。加强调查研究、新闻宣传、信息报送、政务公开、公文处理、建议提案办理、档案、信用体系建设等工作。加强督查督办,推动重点工作落实落地。加强信息宣传,讲好民政故事,传递民政声音。加强调查研究,不断提升民政政策理论研究水平。做好统战、精神文明建设和创文等工作。

十、坚定不移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

(一)加强机关党建工作。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等各项党内制度,以及“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党务公开,开展基层党建“互看互比互评”活动,加强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发挥群团组织桥梁纽带作用,深入建设活力机关。

(二)驰而不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学习贯彻新修 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开展集中性纪律教育,推进清廉机关建设,认真组织开展纪法教育、警示教育,大力推进“四风”纠治,重拳纠治群众反映强烈的不作为、乱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坚决把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贯彻落实到位。坚持管行业必管行风,加强民政系统廉政建设,深化民政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集中整治。

(三)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千部队伍。抓实习近 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重要论述的全面深入学习,掀起学习理论高潮。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积极做好机构改革工作, 主动谋划好改革后的一揽子工作落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