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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陆区建设局主要职责

联系方式:0714-6577391

办公地址:黄石市下陆区大畈路6号(商务新区办公楼5楼)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下午14:00-17:30(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机构设置:

办公室、人民防空办、规划办、城建办、建筑市场管理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及区政府的城市建设管理工作方针、政策、路线、发展战略和改革方案,并结合实际制定城市建设、工程建设、建筑业、市政公用设施及园林绿化建设的年度计划及贯彻实施城市建设发展规划。

(二)参与城区建设总体规划、分区规划、专业规划等的制定,负责辖区城乡规划初审,并协调监督实施。

(三)负责辖区内重点城建项目工程的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工作,参与市政公用设施及园林绿化建设项目的审查、资金预算审查与计划报批、并监督实施。指导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在全区建设领域的推广应用。

(四)负责辖区内建筑市场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检查工程质量及施工安全、工程勘察设计、建筑安装、建筑装饰装修行业管理。

(五)负责国家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在本辖区的宣传、贯彻、实施;制定本辖区人民防空工作规划及有关规定;编制辖区人民防空工作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全区人民防空警报建设与管理,负责人民防空工程的建设、使用和维护管理。负责全区人民防空的组织指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本辖区防空袭预案,人口疏散计划及重点目标防护方案、战时人民防空医疗救护、物资和水电供应以及其他各项工作保障方案。

(六)根据本区防空袭预案要求,组建群众人民防空组织,并根据需要进行必要的训练和演练。负责对辖区内市民进行人民防空知识教育,负责本辖区初级中学“三防”知识教育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辖区人民防空工程的平战结合和开发利用工作以及防讯、防火等安全工作。

(七)负责管理本级人民防空经费和人防易地建设费。负责本辖区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工作,负责对本辖区民用建筑人防易地建设费的征收工作。编制全区人民防空经费预决算,会同财政、审计等部门对人防易地建设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战时负责组织本区人民群众进行防空袭斗争,实施消除空袭后果和配合军事部门进行本区的防空防卫,并协助有关部门恢复生产和生活秩序。

(八)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任务。

(九)有关职责分工。

  1.关于市政公用设施方面的职责分工。区建设局负责市政公用设施项目建设与监管。区城市管理执法局负责市政公用设施日常管理、维护和执法。

  2.关于行政审批方面的职责分工。区城市管理执法局负责城市道路临时占道、挖道、临时占用绿地,修剪、砍伐、移栽树木等审批和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