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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黄下市监文〔2019〕19号 关于印发《关于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损害群众利益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0-62112 发布日期: 2019-08-22 发布机构: 下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文 号: 文件分类: 所属机构:
黄下市监文〔2019〕19号 关于印发《关于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损害群众利益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
黄下市监文〔2019〕19号
关于印发《关于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损害群众利益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团城山监管所、下陆监管所、东方山监管所:
根据市《关于开展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经局领导审核、同意,现将《关于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损害群众利益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黄石市下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8月21日
关于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损害群众利益
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
根据市纪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文件要求,通过集中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品种专项整治,切实解决食品药品安全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损害群众利益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集中治理整顿与严格日常监管相结合的原则,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的标准,有重点、有步骤、有计划地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损害群众利益专项整治行动,切实解决全区食品生产、流通、餐饮、药品、医疗器械经营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消除监管盲区和死角,进一步规范我区食品药品市场秩序,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
二、整治重点和范围
(一)食品生产环节整治
整治重点:酒类、食品生产、糕点生产、矿泉水生产等4 类食品生产企业和白酒、豆制品等2类小作坊。
整治内容:按照《食品安全法》对食品生产企业按分险分级进行监管,A级企业每年1次、B级企业每年1至2次、C级企业每年2至3次、D级企业每年4次的监管频次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对食品生产企业要按照许可条件进行全面检查,查验各项食品安全制度落实情况、关键控制点和风险隐患点操作记录、成品检验记录、不合格食品处置记录等情况。对小作坊要分别按照我省白酒小作坊、糕点生产、豆制品小作坊生产经营规范要求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生产企业和小作坊,要督促其限期整改,提交整改报告,由基层监管人员进行验收。涉及违法行为的,依法严厉查处。加大食品抽检和不合格产品处置力度,9月30日前完成全区2019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及时领取并按时完成不合格食品报告核查处置。
(二)食品流通环节整治
整治重点:农村食品销售者、中小学校园(含托幼机构,下同)及周边食品销售者、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
整治内容:加大农村及城乡结合部、中小学校园及周边、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等重点区域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开展无证经营和食品销售者落实进货查验、散装食品标签标识、不安全食品下架退市等自律制度情况专项检查。深入推进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规范管理试点和校园及周边“五毛食品”专项整治等工作,排查和防范安全风险隐患。充分发挥快检车的筛查和服务作用。对发现的“三无”食品、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
(三)餐饮服务环节整治
整治重点: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养老机构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学校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及农家乐、大型餐饮服务单位、农村集体聚餐管理。
整治内容:加大对上述重点场所及其原料采购、食品贮存、食品加工操作、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配送、食品添加剂管理和使用、食品留样、场所环境卫生等重点环节的排查力度,对可能引发食品安全事故的苗头性问题,追根溯源、及时控制、有效解决。加强对餐饮单位自制药酒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餐饮服务经营者是否非法使用中药材泡制酒、是否销售无合法来源的泡制酒。认真执行农村集体聚餐报告指导制度,加强对农村流动厨师及农村集体聚餐活动的检查指导,严禁加工制作来源不明的野生菌、野菜、野果等,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全区大中型餐饮单位、学校、托幼机构等单位食堂量化分级等级达到B级以上。年底实现全区学校、托幼机构食堂“明厨亮灶”达到 70%以上,社会餐饮达到 40%以上。严厉打击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坚决查处餐饮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坚决取缔无证经营。
(四)药品经营环节整治
整治重点:药品流通使用单位。
整治内容:跟踪检查药品经营企业贯彻落实 GSP 情况,重点排查药品批发企业是否存在购销存记录不一致、冷链保障不到位、特殊药品经营不规范等问题,药品零售环节是否存在执业药师(从业药师、药师)不在岗、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违规销售终止妊娠药品、储存陈列不规范等行为。重点开展疫苗流通使用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和冷藏冷冻药品存储条件专项检查,防范化解药品安全风险。
三、整治步骤
为切实保证工作时效,合理把握工作进度,本次专项整治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自查自纠阶段(2019年9月10前)。从即日起,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组织力量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发现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措施,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对群众反映问题比较多、线索量大的地方开展明察暗访,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9月15日前,各单位报告自查自纠情况,并提出整改措施,将整改责任分解落实到人。
(二)全面整治阶段(2019年9月至10月)。各所及相关科室要全面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损害群众利益专项整治工作,从生产、流通、餐饮、药品、医疗器械等方面同步开展,切实做到排查到位、查处到位。对集中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凡符合立案标准的,要及时予以立案查处。坚持问题导向,建立问题线索管理台账,对问题线索逐个调查、逐一解决、逐件销号。
(三)巩固提升阶段(2019年11月至12月)。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是一项长期的动态性工作,各地各级监管部门必须反复抓、抓反复,切实落实好安全监管责任。要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环节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及时开展“回头看”,对于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认真予以整改,进一步巩固行动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安全损害群众利益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局长张进任组长,冯波、李君、陆芳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科长、区局属所所长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各单位请于每月 12 日、27 日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和相关数据,联络员收集汇总后按时报送法制科办公室。
(二)突出工作重点。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科室(单位)要紧密结合日常监管、专项治理和执法办案工作,统筹推进本地区食品药品安全损害群众利益专项整治工作,对本地重要时段、重大活动、重点行业以及事故多发、易发区域和重点产品加大排查整治力度,特别是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可能影响社 会稳定的隐患和苗头性问题,要及时有效处置。
(三)严格督查问责。开展损害群众利益六个专项整治工作是市纪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先行一步的重要内容,派驻纪检检查组重点对基层单位,二级、三级单位,自查自纠“零报告”的单位开展查访。区局对各市场监管所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适时通报排查整治情况,曝光食品药品典型案件,并对各所的典型经验做法进行宣传推广。
联络员:万天宇 0714-5317858
附件:
附件: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损害群众利益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