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无障碍阅读
  • 长者版
关于开展下陆区2024年上半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辖区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根据市卫健委2024年4月28日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的通知》的文件要求,定于7月8日至12日对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现将有关安排如下:

一、绩效目标

202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目标为《湖北省2024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任务目标》规定的12类17项指标,同时要统筹考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执行、实施效果等,加强项目质量控制,确保年度任务如期完成。

二、考核对象、内容及方式

(一)考核对象及形式

考核对象为辖区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考核形式为由区卫健局组织区疾控中心和市妇幼保健院等单位人员进行现场考核,再以数据分析汇总、年终集中考核相结合。

(二)考核内容

1.项目执行。考核方式以调阅系统数据、电话核查、入户核查为主。包括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定项目的完成数量、质量和时效。新增全员建档、323攻坚行动相关指标及服务准确性、真实性等内容,总分为70分。对人口漏管和重点人群服务信息不真实、不准确的按比例修正系统数据。

2.实施效果。考核方式以年终入户调查为主。包括城乡居民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知晓率、利用率和满意度等。总分为20分。对考核发现的重点人群漏管及信息不真实、不准确的实行按例数扣分。

3.整改情况。考核方式以整改报告和现场核实整改情况等方式进行考核。包括2023年底公卫考核结果的整改情况。总分10分。对整改不到位的情况按要求扣分。

三、考核结果运用

考核工作结束后,于一周内形成考核结果通报并反馈到各被考核单位。考核分数占全年考核分数40%的比例,各被考核单位要将考核结果与本单位绩效考核工作挂钩。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统筹协调,不断探索和完善新形势下项目实绩考核机制,落实考核结果应用。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落实专班专人,加强公卫各项目施工作的指导督办,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二)规范考核工作。局相关科室要加强对考核工作的管理和指导,健全管理制度、考核标准和考核流程,提高项目管理和考核能力,广泛听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意见和建议,不断规范实绩考核工作。

(三)加强监督管理。局相关科室要加强对考核工作的监督,建立实绩考核质量责任制,全力打造风清气正的考核环境,不断提升考核质量和效率,真实反映各单位项目实施实绩。严格考核纪律,严禁弄虚作假,严格妨碍考核工作正常开展。


下陆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