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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陆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目标考核办法

加强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和管理,充分调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积极性,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质量和效率,确保工作目标任务的如期完成,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根据“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医改目标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总体部署,围绕全区医疗卫生发展目标,进一步加强目标责任管理,建立健全综合目标考核制度,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规范化和各项工作任务提效增质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益性原则。坚持基本医疗卫生机构的公益性质,保障广大居民的健康权益。

(二)坚持客观公正原则。坚持实事求是,考核过程民主公开,考核结果公平、公正。

(三)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加强和完善内部管理及政府财政补助政策,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可持续发展。

(四)坚持综合考核原则。综合考虑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因素,将日常性监督检查、定期抽查和群众参与评价相结合。

三、考核领导小组

  长:吴国兵

副组长:唐梦盈、陈国健

  员:局相关科室人员

考核内容

主要包括党建工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争先创优等方面。

、考核实施

(一)组织实施

区卫健局每年与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签订《目标责任书》,落实卫生健康重点任务,考核细则另行制定。开展日常考核和重点任务检查,每年年底组织全年目标考核。

(二)结果评定

根据日常考核和定期考核情况,于下年度初评定考核结果。

(三)加分、减分项目

1.加分项目。医疗工作量与上年度相比,每增加5%加1分、增加10%加2分,增加20%加3分,超过30%加5;受到集体国家、省、市、区级荣誉、表彰、通报表扬或其他荣誉(以奖状、奖牌、证书、文件为准)的单位,分别加5分、3分、2分、1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市级城区年度考核结果排名前五,分别加5分、4分、3分、2分、1分

2.减分项目。医疗工作量与上年度相比,每下降5%减1分、下降10%减2分,下降20%减3分,下降超过30%减5;受到国家、省、市、区级通报批评或检查验收不合格的单位,每次分别扣5分、3分、2分、1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市级年度考核结果排名倒数五名,分别扣5分、4分、3分、2分、1分

(四)考核档次

年度考核总得分:考核总得分=考核得分+加分项目得分一减分项目得分。考核结果分为三个等次,92分及以上为优秀等次,80-92分(不含92分)为合格等次,80分以下为不合格等次

存在以下情形的年度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发生重特大医疗事故、安全生产事故和群体性上访事件,造成较大影响的;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因工作失误、不作为,造成传染病暴发流行或其他严重后果的;领导干部出现违法违纪行为的;因工作失误或监管不到位等情况造成恶劣影响事件的。

六、结果运用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落实“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

1、允许收支结余分配。允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提取不超过80%的收支结余扩大绩效工资总量,主要负责人薪酬水平应与其他负责人、本单位职工薪酬水平保持合理关系,主要负责人薪酬水平原则上控制在本单位职工平均薪酬的3倍以内,其他负责人薪酬水平采取设定系数等方式合理确定

2、核定绩效工资总量。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总量挂钩,考核结果优秀的可提取80%收支结余参与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考核结果合格的可提取60%收支结余参与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可提取30%收支结余参与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

3、严格管理班子成员奖励性绩效。考核结果优秀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领导班子正职奖励系数为在编在岗职工的3.0乘以考核结果,副职为2.5乘以考核结果;考核结果为合格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领导班子正职奖励系数为在编在岗职工的2.5乘以考核结果,副职为2.0乘以考核结果;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领导班子正职和副职奖励系数为在编在岗职工的1.5乘以考核结果;班子奖励性绩效从单位发展基金中解决。单位其他人员参照市、区人社部门绩效分配系数表,结合各单位实际岗位设置情况,制定奖励性绩效岗位分配标准。

4、加强内部绩效考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根据自身实际,科学制定本单位绩效考核方案。单位内部绩效分配要向临床一线、关键岗位、业务骨干、风险度高和贡献突出等人员倾斜,真正做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严禁给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严禁将医务人员收入与医院的药品、检查、治疗等收入挂钩。在制定绩效考核方案时,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职工意见,由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后,于每年6月30日前报区卫健局备案后实施。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区卫健局成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目标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考核工作的具体实施和指导监督。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明确工作任务,层层分解任务指标,将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结果应用。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各基层医疗机构领导班子工作业绩和绩效工资发放的重要依据。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总量挂钩。年初核定工作任务未完成和综合目标责任考核不合格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取消单位及个人的评先选优资格。连续两年不合格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区卫健局将对其进行约谈,并就相关工作进行调整。

(最终解释权归考核领导小组)


下陆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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