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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关于成立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组成人员及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的通知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2-23800 发布日期: 2022-03-14 发布机构: 下陆区应急管理局
文 号: 文件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所属机构:
关于成立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组成人员及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的通知
各街道、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有关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经区政府同意,现成立下陆区抗震救灾指挥部,指挥部组成人员和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如下:
一、区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组成
指挥长:江隆胜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副指挥长:彭学锋下陆区武装部部长
吴荷花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曾宪超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张永胜区建设局局长、人防办主任
成员:周运华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肖圣武区委统战部民宗局局长
许书曼 区发改局副局长
吴峻军区科经局副局长
刘红兵区教育局副局长
刘怀忠下陆公安分局党委委员
程琼区民政局副局长
沈珍区司法局副局长
熊梦憧区财政局副局长
吕文明区人社局副局长
张立新市国土资源监察支队三大队队长
刘天竹 下陆生态环境分局应急机动室主任
华克清区住房保障局副局长
郭浩交巡警下陆大队副队长
袁松柏区水利和湖泊局副局长
黄彬区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唐梦盈 区卫健局副局长
李 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王俊杰区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
杜 超下陆消防救援大队参谋
二、工作分工及职责
(一)区抗震救灾指挥部职责
区抗震救灾指挥部职责主要包括: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抗震救灾工作的指示精神、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根据震情和灾情,决定启动应急响应;派出现场指挥机构,成立应急专项工作组,指定工作组组长,并统筹各工作组工作;颁布临时规定,依法实施管理、限制、征用等应急措施;赋予各专项工作组的职责。
(二)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陶泽朗同志担任。办公室职责主要包括:负责地震应急值守;传达国家抗震救灾指挥部、省委、省政府、省抗震救灾指挥部、市委、市政府、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区委、区政府、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相关指示精神;向指挥长、副指挥长报告相关地震信息;组织地震应急演练。
(三)区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区委宣传部:负责制定新闻宣传报道组的应急联动方案并组织实施;协调新闻媒体及时发布地震信息;组织宣传报道抗震救灾工作;开展社会、网上舆情监控;组织应急、地震等有关单位进行新闻发布;负责及时报道灾情和救灾动态,掌控舆论引导主动权,发布地震信息和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公告。
区委统战部:负责协调辖区内国外来访人员、国外来华救援、新闻采访及科学考察等人员的接待与安置,协助处理对口国际社会援助事宜。
区发改局:负责制定基础设施保障与生产恢复组应急联动方案并组织实施;督促各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做好地震应急物资的储备、采购、调度工作;协调各单位积极推进应急基础设施建设和灾后重建工作;负责指导全区抗震救灾规划工作,做好抗震救灾与防震减灾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计划的协调安排和监督管理。
区科经局:负责协调电力部门的抢险救灾工作,协调和指导相关电信运营企业进行灾区受损通信设施的抢修和通信恢复;核实所管工业企业受损情况,指导制定工业恢复生产方案和工业生产自救。
区教育局:负责指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做好在校学生的应急疏散、安置、心理咨询、宣传教育。
下陆公安分局:负责制定社会治安组应急联动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灾区社会治安管理和重点目标的安全保卫,制定预防和打击震后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的实施方案;负责灾区及周边道路、高速公路的交通管制和疏导,开辟通往市、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绿色通道,维护交通秩序;调动区应急救援队等救援力量实施抢险救援;与区民政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灾区遇难人员遗体处理。
区民政局:与区公安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灾区遇难人员遗体处理。
区司法局:负责协助市司法局、下陆公安分局、各街办做好辖区内强制隔离戒毒所场所安全及在戒人员的监控和安置工作。
区财政局(区国资局):负责救灾资金筹集、管理,配合做好财政救灾资金、政府捐赠资金及其他社会捐赠资金的使用管理;组织对所需应急救援物资的采购管理,并对应急救援物资的采购、储存、调运所需资金予以保障和统计;国资局负责核实出资企业受损情况,指导出资企业制定生产自救和恢复生产方案。
区人社局:负责保障生产恢复过程中劳资关系稳定。
下陆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负责次生的滑坡、崩塌、泥石流地质灾害应急调查、监测、趋势预测、灾情速报,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治理;负责制定灾后恢复重建规划,提供震区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
下陆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对灾区次生环境污染情况进行监测、指导处置。
区住房保障局:负责组织鉴定机构对灾后房屋进行安全鉴定。
交巡警下陆大队:负责协助调集救灾车辆,组织国道、省道等列养公路的抢修、维护,保障公路运输畅通;核实国道、省道等列养公路及其相关交通设施的受损情况。
区水利和湖泊局:负责水库、河道、堤坝、闸站等水利设施的监测、预警、抢(排)险、受损情况核实和堰塞湖的监测、预警、抢(排)险;综合协调灾区动物疫病的预防和控制工作;核查农业受损情况,指导制定农业恢复生产方案,组织落实农业生产恢复措施,开展农业生产自救。
区文化和旅游局:负责辖区内重点文物抢救和保护,重大文化活动和重点文化场所地震应急宣传,负责指导恢复广播、电视设施。配合做好受灾的A级景区游客疏散安置工作,配合做好旅游服务设施的保护、排险和修复。
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制定医疗救治与卫生防疫组应急联动方案并组织实施;综合协调医疗防疫工作,统筹指挥调派紧急医学救援力量,设置救护场所或临时医疗点,开展伤员现场急救、检伤分类和转运救治;组织开展灾区消杀防疫和饮用水安全监测,预防控制传染病及疫情暴发,应对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组织巡回医疗队,向灾区群众和救援人员提供医疗服务和心理援助。
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制定综合协调组和群众生活保障组应急联动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地震现场应急处置、抢险救援和救灾救助工作;指导协调本辖区的地震灾害统计和调查评估;负责监督、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和企业做好抗震救灾期间的安全生产;负责通过应急平台提供应急指挥通信和信息化保障,保持灾害现场与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实时联络;适时发布灾情信息、救援动态,及时处置灾情谣言。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处理、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负责生产领域救灾物品质量监管;指导灾区电梯、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紧急救援工作;组织所属企业单位的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督促落实。
区人防办:负责震情监测预报和趋势判定、灾情速报和通报,向区人民政府提出地震趋势意见和地震应急规模建议;参与灾区震害损失评估;组织抗震设防要求评估、活动断层调查等方面的工作,为灾区恢复重建规划提供基础资料,提出抗震设防要求确定结果;适时公告震情动态及震后工作情况,开展地震知识宣传,及时处置地震谣言。
下陆区武装部:负责制定抢险救援组应急联动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所属部队和民兵参加抗震救灾工作。
下陆区红十字会:协助政府开展人道主义救助;依法接收国内外组织和个人捐赠,管理、接收并分发所接收的捐赠款物,参与灾后重建。
下陆消防救援大队:调动区应急救援队实施抢险救援;组织火灾扑灭及特殊建筑物抢险救灾。
下陆区抗震救灾指挥部
2022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