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下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解除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

湖北孚龙管道直饮水股份有限公司:

本局于2023年12月 4日作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黄下市监强制〔2023〕001号),对你(单位)有关场所/设施/财物采取封存行政强制措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五条 的规定,本局决定自2024年 1月 3日起对全部/部分物品   (详见《场所/设施/财物清单》 文书编号:   20231201  )予以解除  行政强制措施。

 

联系人: 郝声远  联系电话: 6577526  

联系地址:下陆区杭州西路下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附件:《场所/设施/财物清单》(文书编号: 20231201)

 

下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 1月3日

孚龙管业-场所设施财物清单(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