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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2023年下陆区餐饮服务单位“互联网+明厨 亮灶”建设工作方案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3-23729 发布日期: 2023-03-31 发布机构: 下陆区市监局
文 号: 文件分类: 所属机构:
2023年下陆区餐饮服务单位“互联网+明厨 亮灶”建设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规划》,实现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数字化智慧监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依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餐饮服务明厨亮灶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市监食监二〔2018〕32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湖北省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的通知》要求和区委区政府食品安全工作部署,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积极实施餐饮服务单位智慧监管,原则上以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小餐饮集中区和学校(幼儿园)食堂、养老机构食堂、医疗机构食堂、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等为重点,同时涵盖客流较大、社会影响面大的“网红餐厅”,有序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工作,打造“互联网+明厨亮灶”社会共治模式,将餐饮服务提供者现场操作过程与证照信息、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安全风险等级、食品原料追溯、监管信息等内容,通过互联网、手机APP实时向社会公众展示,做到信息可查、加工可视、风险可控、群众可感,方便监管部门和主管部门在线监督,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诚信守法经营,构建“企业自律、群众参与、政府监管”的餐饮食品安全监管社会共治新模式,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目标
(一)“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完成目标
(1)校园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按照备餐间、操作区、食品库房等重点区域布局,每个学校(幼儿园)食堂后厨至少安装3个摄像头。(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管局)
(2)养老机构单位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按照养老机构单位食堂实际情况,在食品处理区关键部位安装摄像头,督促其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力争2023年底前完成养老机构单位食堂“互联网十明厨亮灶”全覆盖,提升养老机构食品安全智慧化监管水平。(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3)医疗机构单位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力争2023年底前完成医疗机构单位食堂“互联网十明厨亮灶”全覆盖,督促医疗机构加强对食堂食品安全的日常管理,落实医疗机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责任单位:区卫健局)
(4)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力争2023年底前完成单位食堂“互联网十明厨亮灶”建设50%及以上。(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5)餐饮集中区、小餐饮示范街“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结合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要求,建立餐饮集中区、小餐饮示范街,2023年底前完成集中区内的餐饮服务单位“互联网十明厨亮灶”全覆盖。(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6)其他社会餐饮服务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力争2023年底前完成A、B、C级餐饮服务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100%,D级餐饮服务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总数的5%以上。(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7)依托“互联网+”智慧监管平台,逐步推进食品生产企业主体全过程监管,实现食品生产“严管”和“智管”双“管”齐下。
(二)实现社会共治目标
(1)网络运营商为餐饮服务经营者和单位食堂提供互联网及设备安装维护服务,按标准规范安装终端设备,指导商户安装、使用系统。保质保量接入“鄂食安”监管平台,保障监管部门和主管部门通过电脑、手机等固定或移动终端随时查验、储存指定监控点的实时监控图像;支持监管部门对指定监控点监控图像的实时查验,确保具备图像显示、抓拍、回放以及手动切换、单画面定时切换、全屏多画面切换等功能。对原来已安装视频监控的单位,可按照设备利旧原则,指导其接入省智慧监管平台,避免资源浪费。要建立设备在线保持机制,及时纠正视频离线、摄像头位置偏移等情况。
(2)市场监管部门应通过远程监控与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提高执法能力、风险监测能力。市场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客观全面地掌握辖区内餐饮经营现状,有针对性地提出相关风险防范措施,实现餐饮服务单位厨房后台硬件设施配套到位、营业场所卫生清洁净化到位,从业人员操守“诚信自律”到位,建立起食品安全共治的良好社会环境。
(3)餐饮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增强各餐饮服务单位主体责任意识、诚信自律意识和食品安全管理能力,规范公开加工过程,不断提高餐饮业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推动我区餐饮业食品安全形成社会共治格局。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餐饮业“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是国家实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提升餐饮业安全水平的重要举措。各责任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制定落实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时间节点,确保取得实效。各市场监管所要按照工作目标要求,持续开展餐饮业“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建设,全力以赴推进落实,确保年底全面完成餐饮业“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任务。
(二)强化责任落实。要督促餐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实行食品安全负责制,充分运用食品安全智能化服务平台和“互联网+明厨亮灶”系统,加强餐饮业管理,同时落实专人配合做好项目的实施,定期做好设施设备的维护和使用。各市场监管所要加强对餐饮业食品安全的日常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检查,公开检查结果,对检查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及时督促整改,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三)强化作用发挥。网络运营商要实现与“鄂食安”系统对接,实现对餐饮单位原辅料采购验收、人员健康管理、操作区域卫生状况、餐厨废弃物处置等开展在线巡查。充分发挥智慧监管模式,实行远程监管、线上巡查、视频取证,让监管人员的监管手段更加丰富,极大地提高监管效率和威慑力。
(四)强化工作督办。区食药安办将适时对全区“互联网+明厨亮灶”工作推进情况开展督导检查,逐步形成政府引导、企业自律、公众参与的工作机制。按照低价、快速、优质原则,推进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管理,网络运营商要提供质优价廉的设备和灵活多样的服务套餐,供商户自由选择,严禁收取不合理费用,严禁垄断经营、搭车收费。
下陆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