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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陆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印发《下陆区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工业园区、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工商银行下陆支行、农业银行下陆支行、邮政储蓄银行下陆支行、光大银行下陆分行:

根据中央、省及市有关通知要求,结合下陆区退役军人工作实际,制定了《下陆区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下陆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年1月18日                

  

       

下陆区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

申领发放工作实施方案


为有序稳妥推进全区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以下简称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根据《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管理办法(试行)》(退役军人部发〔2021〕67号)和《湖北省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实施方案》(鄂退役军人发〔2021〕68号)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全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以服务好退役军人、营造军人广受社会尊崇浓厚氛围为工作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和《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按照退役军人事务部和省退役军人事务厅部署要求,精细筹划、精心组织、精准实施、热情服务,确保全区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按时有序高质量完成。

二、目标任务

立足提高优待服务质量,建立规范高效的优待证办理机制,从2021年12月下旬全国启动优待证申请发放工作开始,用一年时间完成现有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和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的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全面建成行之有效的优待证办理服务体系,为2022年以后退役的退役军人和其他新增优抚对象申领发放优待证建好工作平台。

三、实施步骤

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按照准备、测试、实施、总结、常态化办证五个阶段实施。

(一)准备阶段(2022年1月)

根据省、市两级通知要求,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我区局将组织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动员部署和业务培训,解读相关政策,明确相关要求,掌握办理流程及操作方法,重点抓好《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管理办法(试行)》《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工作手册》《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常见问题及口径》等政策规定学习,确保所有工作人员熟悉流程、掌握政策、精通业务。

根据优待证办理各环节的工作量,配强工作队伍,配齐硬件设施,建好电子政务外网,为有序推进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提供可靠保障。街道(工业园区),退役军人服务站是优待证办理的关键环节,要根据服务对象数量合理配置服务力量,安排专人专岗,为2022年度集中办理提供服务保障;各合作银行应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业务人员进驻街道(工业园区)提供服务支持;社区服务站要做好宣传引导、资料整理、入户收集信息等工作。

(二)测试阶段(2022年2月)

根据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安排,各街道(园区)组织各社区开展对辖区内退役军人开展入户宣传,信息采集工作,对照已有建档立卡资料,完善建档立卡信息;引导服务对象网上申领、电话预约申领,分批次组织服务对象现场申领和上门办理。

区工作专班针对已完善建档立卡人员开展个人申请、街道(园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受理、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核实、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初审、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和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审核上报等全流程进行测试,从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完善流程。

(三)实施阶段(2022年3月至11月)

各街道(工业园区)坚持先易后难、稳妥可控、时间服从质量的原则,根据本级申领工作实际,科学合理安排办理顺序和每天工作量。在人员顺序选择上,可优先安排建档立卡信息完整的“三属”、在乡复员军人、残疾军人等对象进行申领,逐步面向所有符合条件对象开放申领。在方式方法上,灵活运用现场申领、网上申领、电话预约申领、上门办理等多种形式,引导对象通过预约方式进行申领;加强与合作银行的沟通协作,统一答复口径,建立并公布银行服务专线,及时解答优待证申领、功能激活、证卡使用等相关问题,避免出现人员“扎堆”情况。年老体弱、残疾等行动不便的对象,要主动联系,提供上门服务。

对申请常住地发放优待证的申领人,辖区对其申请不得拒绝;若其不符合《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转发〈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鄂退役军人发〔2021〕69号)规定条件,认真做好政策解释,并根据其个人意愿转为申请户籍地发放优待证

集中申领工作基本完成后,及时查漏补缺,对个别前期未及时申领或者未通过核实、初审、审核的人员进行梳理分析,研究解决办法,确保应领尽领。对其中申领人相关证件材料丢失或无档案,无法证明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身份的,应经熟悉情况的社区基层组织出具相关材料,并通过与公安、民政、人武部等相关部门比对确认身份。

(四)总结阶段(2022年12月)

各街道(工业园区)退役军人事务站要及时收集整理本辖区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情况,分析查找存在问题,梳理总结经验做法,形成较为规范完善的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机制,为常态化开展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打好坚实基础。各街道书面总结报告,于2022年12月20日前报区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专班。

(五)常态化办证阶段(2022年12月以后)

优化完善办理流程,固化优待证集中办理的经验做法,2022年12月以后退役的军人,依对象本人意愿完成申领,其他新增优抚对象随时办理申领。

四、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

为落实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特成立下陆区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刘琼下陆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陈  锋  下陆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成员:谭锋  下陆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人员

伍松媛  下陆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人员

 卓  下陆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人员

陆兰香  东方山街道党工委委员、副主任

 凯  老下陆街道党工委委员、副主任

 季  团城山街道党工委委员、副主任

 琳  长乐山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柯青新下陆街道处党工委委员、副主任

李红友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石分行副行长

王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陆支行行长

余畅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陆支行行长

朱易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陆支行行长

(二)工作专班组成

:陈  锋  下陆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谭锋  下陆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人员

:伍松媛  下陆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人员

 卓  下陆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人员

王瑞星  东方山街道工作人员

董加琼  老下陆街道工作人员

 俊  团城山街道工作人员

 聪  长乐山工业园区工作人员

江雪新下陆街道工作人员

 萧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黄石分行零售部总经理

 琛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下陆支行副行长

胡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陆支行客户经理

梁清源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陆支行客户经理

合作银行负责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做好优待证金融功能相关的服务管理,主动对接街道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配合做好优待证申领、制作、补换及优待项目拓展等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下陆区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优待证发放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优待证发放工作专班,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压实各级责任,协调解决好优待证办理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各街道相应成立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领导小组和涵盖本区域内街道服务站人员的工作专班,把优待证申领发放纳入退役军人工作整体考虑,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辖区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具体措施和相关服务规范,建立分工明确、职责清晰、数据共通、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确保高质量完成相关工作任务。

(二)加强风险研判。各街道要对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可能出现的矛盾风险进行分析研判,主动对接网信、公安等部门,密切关注舆情,做好风险问题研判,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对发现的问题尽早处置,把好风险防控关。对因工作人员行为不规范、作风不踏实、服务态度不好造成不良影响的,要采取有效措施立即纠正,消除影响。加强与财政、指定的合作银行等部门的合作,及时沟通信息、统一工作进度,依法依规制发、保管、使用优待证,把好数据安全关。通过搭建优待证发放工作体系,形成工作合力,确保优待证发放有序稳妥,风险问题有效化解。

(三)规范政策宣传。按照上级统一的政策答复口径,广泛宣传优待证制发的重要意义、相关政策、使用方法、使用范围,引导服务对象正确认识优待证功能定位,形成良好政策预期。要提前印制好相关宣传资料放置在基层退役军人服务站,供申领对象查阅。采取多种形式告知服务对象申领要求、申领程序以及本地区工作进度、申领地点和服务电话。对申请人资料不全的,要一次性告之所需材料。对身份存疑暂时难以认定,或者存在影响身份荣誉情形导致审核无法通过的,及时做好解释工作。

(四)严格抓好落实。建立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督促检查机制,加强请示报告,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随时上报风险隐患。采取随机抽查、联合督察、定期通报等方式,督促各单位抓好工作落实。每月25日前,各街道汇总上报本辖区优待证申领工作进展情况,区工作专班汇总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